分公司(办事处)管理制度
1、不合理库存需调出时,应由分公司(办事处)以书面形式向营销(客服)总监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安排调货。
2、须将分公司(办事处)货物调往其他区域时,营销(客服)总监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公司(办事处),分公司(办事处)应立即按公司调货单所填品种、数量安排发货。
(三)、帐务处理
1、分公司(办事处)接公司通知或审批后,应按实际发货品种和数量开具提货单,提货单客户名称栏填写接收区域名称。分公司(办事处)根据提货单数量冲减自己的库存。
2、货到接收区域后,应对照提货单验收货物并按实际收货数量开具入库单,并按入库单记帐联增加接收方库存。
3、收货时如出现货物短缺,如外箱破损由运输方承担责任;未出现破损则由发货方承担。
4、因积压而产生的调货,调货运费由出货方承担;因市场需要而产生的调货,调货费用由接收方承担。
第四章 人事管理制度
一、 基本原则
按需设岗,按岗定员,按岗定薪,实行工资与奖金激励制。
二、 招聘程序
1、 申请
分公司(办事处)如因业务需要增加人员时,提前一周填写《增员申请表》报营销(客服)总监审批后交总经理核准,由行政部安排人员招聘工作。
2、 招聘
(1) 如行政部通知分公司(办事处)在当地进行招聘,进行招聘工作时应优先考虑从事过此类工作的人员。
(2)人员招聘条件:
诚实、责任心强 ;
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及锲尔不舍的精神;
身体健康;
有良好的沟通、洞察及应变能力;
有担保人提供担保。担保人条件为:应聘人直系亲属,有固定住所,有
固定职业及收入,能对应聘人的行为后果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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