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研究1978年之前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不仅有助于我们理性地思考中国的现代史,而且能够从理论上厘清赶超型国家现代化的一般性规律,对经济学和其他社会科学的进步做出贡献。
2.改革开放再认识
改革开放之后的经济增长无疑是奇迹。按照最保守的估计,我国的人均实际收入在1978width=13,height=13,dpi=1102018年间增长了16倍,超越同期绝大多数国家。中国的经济赶超具有哪些世界意义上的普遍性?在过去的十年间,西方学术界对于中国经济增长的解读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即不再是发现中国实践中和国际经济发展相通的东西,而是倾向于用中国的特殊性来解释中国的经济增长,而“国家资本主义”是这些解释的集大成者。对于亲历改革开放的中国经济学者来说,国家资本主义显然不能解释中国经济的成功;事实上,西方学者以国家资本主义概括中国经济发展模式,带有很强的政治动机,与中美两国力量对比的变化有很大的关系。中国的改革仍然在路上,因此,研究中国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仍然是中国学者的责任。然而,如果不希望自己的学术研究仅仅为西方主导的议题提供注脚,中国学者就必须开辟新的领域,设定自己的议题。在现实层面,对于多数外国人来说,中国是如何成功的、特别是中国政府是如何扮演一个成功的角色的,还是一个谜,许多中国人也未必清楚;在理论层面,研究成功经验比研究失败经验更可能产生新的和持久的理论——指出失败原因总是容易的,因为现有理论就可以提供足够的炮弹;而总结成功经验则需要一个完整的解释框架,构建理论就在所难免。研究需要解决的问题往往只能产生碎片化和零碎化的知识,研究成功的经验才可能产生自洽而全面的理论。中国成功的经验很多,其中最可能产生新理论的地方,是研究政府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即新政治经济学领域的问题。这是因为,一方面,中国政府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另一方面,新政治经济学方兴未艾,中国的实践可以为之提供丰富的研究素材。为此,下列问题值得深入研究。
第一是农村工业化的路径和模式。我国的工业化起始于计划经济时代,但那时的工业化集中在重工业领域和城市地区,除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而外,没有扩散到农村地区。农村改革完成之后,农村地区开始工业化进程,直到今天仍然在蔓延。发展经济学研究已经持续了半个世纪,却很少涉及工业化的微观机制,原因是战后大规模的农村工业化只发生在中国大陆,在其他国家没有见到过。然而,许多发展中国家都存在城市的过度膨胀问题,究其原因,是因为农村地区无法提供足够的就业机会;如果这些国家也能够实现农村工业化,城市的过度膨胀问题就会大大缓解。在这个背景下,研究我国的农村工业化的发生机制和特征,就可以填补发展经济学的一个空白,为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提供帮助。
第二是重商主义经济政策的有效性和限度。经济起飞的原动力来自于储蓄、资本积累和生产能力的培养。但是,如何动员储蓄、获得必要的生产能力,是多数发展中国家遇到的难题。发展中国家早期普遍处于贫穷状态,能够从国内动员的储蓄很少,更没有多少工业化生产的能力,此时致力于出口,不仅可以增加储蓄,而且可以获得和提升生产能力。我国在1953width=13,height=13,dpi=1101978年间主要是通过对农村的汲取获得储蓄,起初获得较好的效果,但也导致了农业的停滞和城市消费的疲软,从而迟滞了经济增长。改革开放之后,采取出口导向的发展模式,采用了多项重商主义经济政策,以刺激出口和技术能力的提升,如汇率双轨制、固定汇率、出口补贴、特定行业的高关税、“市场换技术”的外资政策,等等。这些政策的效果如何?如果成功,背后的支撑条件是什么?它们的应用是否存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度?回答这些问题,既可以让我们理解中国经济增长的奥秘,也可以回答什么样的产业政策方为有效的问题,为后发国家的经济赶超提供理论和经验支持。
第三是“中间制度”的有效性问题。自诺斯和托马斯于1973年发表《西方世界的兴起》之后[注],制度对于经济发展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已经成为国际经济学界的共识。然而,什么样的制度才是重要的,经济学家却没有形成共识。一些人倾向于相信,存在一套“最优的”经济制度,阿西莫格鲁和罗宾逊更是明确区分“包容性制度”和“攫取性制度”,认为前者鼓励经济增长,后者扼杀经济增长[注]。这种区分具有理论上的自洽性,但当应用到现实的时候,就出现了很大的问题。回顾战后的历史就会发现,除南欧国家和少数产油国之外,能够实现赶超的经济体都在东亚地区,而这一地区在经济发展的早期都是非民主体制,因而不具备阿西莫格鲁和罗宾逊所定义的“包容性制度”的政治前提。诺斯早就注意到制度的路径依赖问题,认为移植制度必须适应接收国原有的制度才能发生作用。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我们移植来许多市场经济制度,但是,不像东欧和前苏联国家,并没有采取“大爆炸”的方式,而是采取渐进的方式来完成经济制度的转型。在这个过程中,我国采行了许多计划和市场之间的“中间制度”,以获得合意的转型效果。前面提到的价格双轨制、乡镇企业、地区分权等,都是中间制度的例子,它们不完美,但在一定时间里是成功的,让我们较为顺利地完成了从计划到市场的转型。在今天,研究这些中间制度的目的不再是理解我国的转型之路,而是把它提升到一般性的制度研究层面,回答“什么样的制度有利于经济增长”这个带有普遍意义的问题。
第四是经济分权和政治分权/集权之间的关系。在经济方面,我国是最为分权的国家。20世纪八十年代,地方获得极大的经济和财政自主性,1993年的分税制改革把财政分权以法律手段固定下来。不同于其他国家只分散财政支出权,我国既分散支出权,也分散收入权,从而给予地方政府以极大的激励。但是,分权也可能导致地方官员的腐败,因而,分权的总体效果可能是不确定的。我国的经济分权效果比较好,可能和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以及党对人事任免的主导权有很大的关系。在我国的政治集权体制下,地方官员不仅要关注地方经济发展,而且要对上级负责,因而上级的意图可以得到贯彻执行。基于党的强大地位,中央政府可以摆脱利益集团的束缚,在社会利益冲突面前保持中性的态度,从而可以拥有较为长远的眼光,制定有利于经济长期增长的政策。分权长期被认为是打开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之门的钥匙之一,但是,分权的表现并不理想。尽管多数国家没有中国的政治体制,但中国的实践仍然具有参考价值,特别是那些中央政府拥有地方官员任免权的单一制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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