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案件管理中心的建设,行动迅速,整体推进。从市院案管中心挂牌正式运作两个多月的实践来看,已初步显示出规范办案、加强制约、确保程序公正的效果。湛江市的实践,为经济欠发达地区推进案件管理中心建设提供了经验。”他们的做法是:
一是领导重视,工作部署到位。去年12月全省检察长会议结束后,市院王雁林检察长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全市检察机关建立案件管理中心、推行“阳光检务”工作方案。今年1月8日,王雁林检察长在全市检察长会议上明确提出要把建立案件管理中心作为两级院“一把手”工程来抓,要求市院在上半年建立案管中心,各基层院要在年内第三季度建立。并制定了《湛江市人民检察院2009年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将建立案管中心列为2009年市院第一项重点工作,明确各部门的具体工作,为市院案管中心正式挂牌运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组织严密,工作措施到位。一是成立市院案件管理中心筹建领导小组。由分管副检察长任组长,办公室、检委办、侦监科、公诉一科、技术科、控申科、民行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并确定筹建时间表。二是组织外出学习考察,吸收有益经验。今年2月,筹建领导小组成员先后到深圳市院、佛山市顺德区院学习考察,深入了解案件管理中心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软件建设、规范化建设等方面情况。三是确定案件管理中心的机构、人员。根据市院的实际情况,确定案件管理部门名称为案件管理办公室,同意为案件管理办公室配备10人、3间办公室和1台办案用车。四是研发软件。市院技术科在现有的网络办公系统上研发了案件流程监控查询系统,为案件管理中心的建设提供了软件保障。五是积极争取市委的重视和支持,争取落实案管中心的机构编制。市院在上报市委的《湛江市人民检察院2009-2011年工作规划》中提出将案管中心作为市院的内设机构进行设置,配备必要的人员编制、办公场地、办公设备和交通工具。
三是建章立制,工作规范到位。为明确案件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和工作流程,使案件管理中心规范运作,市院制定了《湛江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办法(试行)》、《湛江市人民检察院收送案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湛江市人民检察院流程监控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市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自正式运作以来,共受理公安、法院和基层检察院移送、报送的各种刑事案件208件;送达案件及到市中院接收上诉案件共82件次;建立电子案卷9宗,录入可供各种形式查询的案件信息共58件,接待律师案件查询和阅卷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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