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俱进。
三、与时俱进,以“大服务”理念全面提升纳税服务水平
所谓“大服务”理念,即转变“纳税服务是办税服务厅或纳税服务部门的事情”的片面认识,改变“纳税服务是单纯的税法宣传、咨询、受理投诉等具体事务”的陈旧观念,把纳税服务融入各自的工作职责,为纳税人提供全流程,整合的、完善高效的纳税服务。
1、以人为本、更新税收征管理念。纳税服务说到底还是人对人的服务,其核心是在纳税服务工作中处于主体地位的税务机关、税务人员。在税收制度密集改革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必须对自身的地位进行重新定位,以适应新的纳税服务模式。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正在发生深刻变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成为社会主流要求。在这样的背景下,要想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必须牢固树立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义务和基本职责的意识,以纳税人的需求为导向,以提高纳税人遵从度为目的,把纳税服务贯穿于税收征管工作的全过程。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由职业道德要求向具体行政行为转变,由注重形式向内容、形式、效果相统一转变。要从片面纳税服务的思维误区中解脱出来,切实形成“大服务”理念,每个税务工作者都是纳税服务工作的实施者,每一项税收征管工作都融入纳税服务的具体内容,不能只注重口头上、材料中、墙壁上的服务,而不论实际工作中服务措施的落实与否,服务效果的好坏。而必须通过持久和务实的工作,使纳税服务向长效发展,向实际深入,切实做到有声有色、有板有眼、有行有果。税务机关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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