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传播制度与媒介规范理论
(一)传播制度(名词解释):
传播制度是社会制度中对大众传播活动直接或间接地起着制约和控制作用的部分,传播制度体现了全部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的复杂性。更为重要的是,传播制度所体现的是上升到统治地位的规范体系。 (二)传播的社会控制类型:
1.国家和政府的政治控制。
这是媒介控制的主要方面,是直接的制度控制,目的是为了国家制度、意识形态以及各种国家目标的实现服务。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①规定传媒组织的所有制形式,这是政治控制的主要内容,是确立传播体制的前提(世界上主要的传播体制有:以欧洲为代表的公私并举的“双轨制”,以美国为代表的私有、商业化运作体制和以中国为代表的公有、有限商业化运作制度)。
②对传播媒介的活动进行法制和行政管理(审批、登记,资源分配,监督管理等)。
③限制或禁止某些信息内容的传播(机密、侵权等内容)。 ④对传播事业的发展制定总体规划或实行国家援助。 2.利益集团的控制。
这种控制也带有明显的制度性因素。在我国,社会各阶层、政党或团体都拥有创办自己的媒介的平等权利。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传播媒介的控制权主要掌握在垄断资本手中。垄断资本通过成立媒介企业、控制议会党团和院外活动集团以及提供广告、赞助等控制媒介。垄断是资本主义国家大众传播事业的最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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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广大受众的社会监督控制。
受众对传播媒介的活动拥有进行社会监督的正当权利,其控制手段主要有:个人的信息反馈(来信、来电、来访以及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结成受众团体,以群体运作的方式对媒介活动施加影响;诉诸法律手段(受众权利受侵害时);通过影响媒介的销售市场来制约媒介活动。
4.自律。
政府、利益集团和受众(还包括法律的约束)对大众传播的控制属于“他律”的范畴,大众传播系统内部还存在“自律”机制。所谓自律,就是媒介组织的从业人员依据内在信念和价值观或者说内化在自身中的一套行为规范,主动约束自己的职业行为,使之有利于传播活动的正常和和谐的运作。这套内在的行为规范就是新闻的职业道德规范,而保证职业道德规范的外在机制包括行业组织及其制定的自律规范条文,行业评议制度等。
5.传播制度对社会制度的能动作用。
社会制度对传播制度起着决定作用,有什么样的社会制度就有什么样的传播制度与其对应。社会制度可以通过政治、经济手段以及意识形态渗透等对传播制度进行直接或间接的控制,同时传播制度也对社会制度起着能动的反作用:首先,传播制度要维护本社会的社会制度,为巩固和发展该社会制度服务,传播制度要首先效力于社会及其根本制度;其次,传播制度的基本状况与形态也影响着社会中其他派生制度的发展,因此,只有传播制度与其他社会派生制度协调互动才可以促进整个社会的良性运行;再次,传播制度的不适应乃至失控,将可能影响社会其他制度乃至根本制度的稳定,要注意传播制度的合理化、完善化和控制化。
(三)传播制度的规范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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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极权主义制度下的媒介规范理论。
极权主义,也称权威主义。极权主义者主张社会事物必须一切以权力或权威为转移,强调社会等级秩序和上下之间的绝对支配与服从关系。历史上,极权主义的思想家有柏拉图、马基雅维利等。极权主义的媒介规范理论是在15世纪中叶近代印刷术发明后不久欧洲封建专制主义的气候下产生的。该理论主张:媒介必须一切以权力的意志为转移,一切为统治者服务。具体内容包括:报刊必须对当权者负责,维护国王和专制国家的利益;报刊不得批判占统治地位的道德和政治价值;政府有权对出版物进行事先检查,这种检查是合法的;对当权者或当局制度的批判属于犯罪行为,应给予严厉的法律制裁。随着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极权主义理论崩溃。
2.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媒介规范理论。 ①自由主义媒介规范理论:
也称报刊的自由主义理论,其核心反映了资产阶级自由主义的观点。该理论产生于17、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是在同极权主义制度及其规范理论的斗争中形成的。其主要原则包括:任何人都拥有出版自由而不必经过政府当局的特别许可;处人身攻击外,报刊有权批评政府和官吏,这种批评是正当合法的;新闻出版不应该接受第三者的事先检查,出版内容不能收到任何强制;在涉及观点、意见和信念的问题上,真理和“谬误”的传播必须同样得到保证。现代自由主义理论中的两个基本原则是“观点的公开市场”和真理的“自我修正过程”,最早由弥尔顿于1644年在《论出版自由》中提出。对自由主义理论观点和实践有过贡献的还有密尔(《论自由》)、潘恩(《常识》)、杰弗逊(《独立宣言》)等。
②社会责任理论(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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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由主义理论的一种修正,由美国“新闻自由委员会”(又称哈钦斯委员会)在20世纪40年代提出,其代表性著作是《自由与负责的新闻界》(1947)。该理论主张媒介的自由不是绝对的,自由伴随着一定的义务。其主要原则有:大众传播具有很强的公共性,因而媒介机构必须对社会和公众承担和履行一定的责任和义务;媒介的新闻报道和信息传播应该符合真实性、客观性、公正性等专业标准;媒介必须在现存法律和制度的范围内进行自我约束,不能煽动社会犯罪,不能传播宗教或种族歧视内容;受众有权要求媒介从事高品位的传播活动,这种干预是正当的。该理论的提出源于传播事业高度垄断引起的矛盾和传播内容低俗化引起的社会道德和文化的堕落。但该理论把解决媒介问题的答案放在了媒介自身,难免与现实之间产生差距。
③民主参与理论:
也称受众参与理论,是20世纪70年代以后社会信息化和媒介垄断背景下产生的一种新的媒介规范理论。美国学者巴隆(《媒介接近权:为了谁的出版自由》)和巴格迪坎(《传播媒介的垄断》)对该理论做出了贡献。该理论主张:任何民众个人和社会群体都有知晓权、传播权、对媒介的接近和使用权、接受媒介服务的权利;媒介应主要为受众而存在,而不是为了媒介组织、职业宣传家和广告赞助人;社会各群体、组织、社区都应该拥有自己的媒介;与大规模的、单向的、垄断性的巨大媒介相比,小规模的、双向的、参与性的媒介更合乎社会理想。该理论的核心价值是多元化、小规模性、双向互动性、传播关系的横向性或平等性。民主参与理论属于一种体制外的理论。
3.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媒介规范理论:
当今两大主要传播制度之一。该理论是在无产阶级取得胜利,在无产阶级报刊的基础上诞生的。马克思早期的办报实践,列宁的党报理论以及苏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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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等国家的社会主义传播观是该理论的基本组成要素。社会主义传播理论的基本观点有:新闻及传播起源于人类社会性的生产劳动实践,新闻的本原是事实;传播业的产生于发展有赖于社会进步、生产水平的提高以及文化、技术的发展;传播媒介和传播资源是国家的公有财产;传播业属于社会的上层建筑意识形态范畴,是物质关系的反映,具有更强烈的政治性,鲜明地表现一定阶级的政治倾向和世界观;传播业执行传递信息、引导舆论、提供娱乐等多种功能;国家有权监督和管理出版物,取缔反社会的传播内容;社会主义传播业具有重要的经济功能。
4.发展中国家的传播制度和媒介规范理论:
20世纪70年代以来,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事务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传播制度和媒介规范理论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大众传播活动要与国家政策和国家利益保持一致,基本任务是推动国家发展;媒介的自由必须在经济优先和满足社会需求的原则下接受一定限制;优先传播本国文化,使用本民族语言;国际交流中优先发展与地理、政治、文化上比较接近的其它发展中国家的合作关系;在事关国家利益的问题上,国家有权对传播媒介进行检查和管制。 (四)简单题:大众传播理论中的社会责任论与自由主义媒介规范论,各自的要点是什么?有什么不同?(北京大学,2001年)
【参考答案】
1.社会责任论:大众传播具有很强的公共性,媒介机构必须对社会和公共承担和履行一定的责任和义务;媒介的新闻报道应该符号真实性、正确性、客观性、公正性等专业标准;媒介必须在现行法律和制度范围内进行自我约束,不能煽动社会犯罪,不能传播宗教或宗教歧视的内容;受众有权利要求媒介从事高品位的传播活动,这种干预是正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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