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送修和修后验收工作。
不老屯镇中心小学财产索赔制度
一、凡教职工因个人原因,在工作中非正常使用造成财产损坏、遗失、报废的,
按折旧后余额的10%~20%赔偿。可修复的按修理价的20%~50%赔偿。 二、凡教职工非因公损坏财产、丢失或造成报废的,按折旧后余额的 50%~100%
赔偿,可修复的按修理价赔偿。
三、学生在值日、劳动、实验等正常活动中,不慎造成财产损坏报废的,学生根
据实际情况按折旧后余额的5%~10%赔偿。
四、学生因非正常原因造成损坏报废的财产,按折旧后余额的50%~100%赔偿。 五、外单位经批准借用而损坏的财产,按折旧后余额的100%赔偿。
六、凡教职工在教学工作中使用设备正常磨损、自然损坏或由产品质量问题造成
损坏的,不在赔偿之列。
不老屯镇中心小学财产报废制度
一、财产的报失报废,需要查明原因,如果因人为过失造成损坏、丢失,按赔偿
制度办理后,方可按手续销账。
二、对于本校在教育教学已不适用的仪器设备,各分保管员向总保管员提出处理
申请,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及时上报县教委财基科批准办理调出或报废手续,再做销账。
三、单价在一万元以上的(一批、一次处置价值在一万元以上)各类固定资产的
处置,应按县教委财基科的规定填表,由本校提出申请,报县教委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凭报县教委财基科审批盖章的报废单销账。
四、单价在万元以下的(一批、一次处置价值在万元以下的)各类固定资产处置
由本校提出申请,一式三份,写清报废原因、数量、单位、合计、校长签字,上报县教委财基科审批同意后,凭回执销账。
五、学校报废的物资,不得擅自处理,须请示县教委财基科提出处理意见后,学
校方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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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老屯镇中心小学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一、单位价值在固定资产规定限额以下,或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物品,均属于
低值易耗品,例如日常消耗用品。
二、加强物品的管理,对日常消耗用品,应于每年初由各处(室)报购置计划,
经领导批准后学校统一购买。
三、教学用低值易耗品购置经费由学校统筹安排。经费由学校根据学生人数、学
科及专业特点进行核定使用,一般经费标准中学物理、生物每学期生均不低于2元,中学化学每学期生均不低于3.5元,小学自然科学每学期生均不低于1元。
四、物品入库前保管员认真验收,办理入库手续,上账写清购买时间、数量、单
价、金额。发放时本着实事求是,严格控制的精神,注明领取时间、品名、数量、金额,使用人等,掌握物品的使用规律,尽可能降低库存。 五、对贵重、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由专人保管,建立专用账薄,按计
划购买,健全购入验收手续。使用填写领用单,注明用途、数量、使用单位、领用人签字,以保证人身物品安全。
不老屯镇中心小学出入库制度
一、采购人员购物后交保管员清点,核准数量后入库。
二、个人所需的办公物品要领物签字,年级公用的物品由年级组长领物签字。 三、领取非办公必需品要由总务主任批准。
四、领物时不能自拿自取,由保管员负责发放,物品要当面点清,做到准确无误。 五、借用物品要填表,经总务主任批准后,写借据交保管方可借用。借用人要如
期归还,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六、借用物品离校,需经主管领导签发出门证,方准运出。 七、保管员要每月清点库房一次,将物品消耗情况制表报主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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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学生进入实验室后,在指定座位上就位,教师未宣布开始实验前不得动用实
验仪器和药品。
二、实验开始,先检查核对仪器,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教师。
三、注意安全,严格遵守实验的操作规程,如发生意外事故要及时报告实验教师,
服从指挥,妥善处理,严防触电,烫伤和化学腐蚀等事故的发生。 四、注意环保,废液、废渣等要倒入指定的容器内。
五、节约水电、药品、爱护仪器设备,损坏要赔偿,保持室内卫生。
六、实验结束时,要清洗和清点所用仪器设备,并放回原处,切断电源。待教师
检查后,方可离开教室。
七、不得擅自将室内仪器、药品等带出教室。
教学仪器使用管理制度
一、教学仪器设备包括各实验室、专用教室、教研组(室)拥有的教学仪器设备
以及药剂等。
二、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由主管财务的校长直接领导,总务处负责仪器设备的购
入审批,以及购入和运输。教导处负责仪器的管理、使用和维护,提出购置仪器设备的书面申请。仪器设备的报损,教学仪器的财务工作由总务处负责。 三、教学仪器设备设总账和分科保管账,分别由总务处和各科实验教师及仪器设
备使用管理人员(分保管员)负责,每学年各分保管员与总务处财产保管员对账一次,账目要规范清楚准确、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四、教学仪器(含药品)和设备到货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核准品种、数量、质
量、型号后登记上账,并及时向总务处、教研组(室)通报到货情况。 五、教学仪器(含药品)、设备要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库房内,做到标志醒目,按
科分类编号,进柜上架,码放整齐有序。
六、教学仪器(含药品)设备要定期检查,做到防潮、防腐、防酸、防蛀、防冻、
防尘等保养工作,保持完好有效。
七、化学药品要单室存放,易燃、易爆、剧毒药品设专柜,由教务处领导和实验
教师双人负责保管(双锁保管),严格执行危险品储运条例,严禁私留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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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一律不外借,药品出入库必须登记。
八、实验课需用的仪器(含药品)由任课教师提前一周提出书面计划,交给实验
教师。
九、实验课后,教师要及时送还仪器,经验收后,注销借用手续。
十、借用物品由借用者填写借条,注明归还日期,经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借出,
如有破损或丢失,照章赔偿,并办理登记手续。
十一、保持仪器设备室的清洁卫生,做好实验室的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
防毒、防触电、漏电。
化学危险品保管制度
一、按规定管理的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必须设立专库、专柜,必须符合“严
密、坚固、通风、干燥” 的原则,具有铁门、铁窗、铁皮柜和报警器等防盗措施。
二、危险品贮藏室由保卫干部(或实验员)实行双锁双人保管。
三、对库存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要建立专门账目,做到日清月结,账目清楚、
账物相符。
四、危险品贮藏室严禁烟火,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禁止私自使用剧毒、易燃、易
爆品。
五、领出的危险品未用完,必须及时退回贮藏室。 六、做好防火工作,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实验室借物制度
一、凡借用实验室工具、仪器、器材、设备一律填写借物单。 二、借出物品必须按期归还,归还时撤销借物单。
三、借出物品若有遗失或损坏,严格按学校赔偿制度定期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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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资料管理制度
教师资料室制度
一、教师资料室是供教师备课或查阅资料的处所,不做他用。
二、本室资料只供在室内查阅,不得携出室外,原则上不外借,如有特殊需要,
可短期借用,但需在指定期限内归还,逾期不还者,酌情罚款。 三、要自觉爱护书刊资料,杜绝不文明不道德事情的发生。 四、资料用毕,请自觉放回原处。 五、请保持室内安静、整洁。
学生资料室制度
一、本室资料定期定时向学生开放。
二、学生凭借书证换取代书板阅览,不得携带书包及书本等入内(可带纸、笔)。 三、本室书刊资料实行开架阅览,每人每次限取一册刊物,并将代书板插在相应
位置上,阅闭,将书刊放回原处,以免乱架。 四、阅览时对号入座,请保持室内安静整洁。
五、爱护书刊资料,禁止折页或乱涂乱画,如发现有圈点、批注、缺页等违规现
象,要酌情赔偿。
教职工借阅制度
一、借书证不得转借他人,借书须本人来馆,不得代借。 二、借书证如有遗失须及时到借书处登记挂失,办理补发手续。
三、每张借书证借书册数、借阅时间按学校规定可续借一次(有预约者不予续借)。 四、借书时要当面检查,发现有污损,缺页等现象应当立即声明,由本馆加盖印
记。
五、还书时,工作人员如发现有缺页、圈点、批注等污损现象,须酌情赔偿。 六、凡遇节假日及特殊情况,借还期可顺延。 七、遗失图书须按赔偿制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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