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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之道混在一起讲。
文学的性质和作用既是这样,所以他以为:
凡议必将立隆正,然后可也。无隆正则是非不分,而辩讼不决。 故凡言 议期命以圣王为师。(《正论》)
这就是后人论文主于征圣的先声。他又以为:
圣人也者,道之管也。天下之道管是矣,百王之道一是矣,故诗书礼乐之
〔道〕(据刘台拱校增)归是矣。诗言是其志也,书言是其事也,礼言是其行也, 乐言是其和也,春秋言是其微也。(《儒效》)
这又是后人论文主于宗经的先声。他再说:
多言而类,圣人也;少言而法,君子也;多少无法而流湎然,虽辩,小人也。 故 辩说譬喻齐给便利而不顺礼义谓之奸说。 圣人之所禁也。(《非十二 子》)
不顺礼义的就是奸说,这更是后人文以明道的主张了。《非相》篇也说:
“凡言不合先王,不顺礼义,谓之奸言。”传统的文学观本来是把明道、征圣、 宗经三种意义合而为一的,所以我以为传统的文学观,其根基即确定于荀子。
●七 荀子论诗乐
荀子论诗也与孟子不同。孟子论诗重在求其义,荀子言诗重在尽其用。所以 孟子论诗不及于乐,而荀子则以重礼的关系处处牵涉到乐的问题。荀子《劝学》 篇说:“诗者中声之所止也。”这似乎只说到诗的风格,然而却也与乐理相通。 这是他对于诗所下的定义,同时也即是他对于乐所下的定义。所以杨亻京注说: “诗谓乐章,所以节声音,至乎中而止,不使流淫也”。
《论语·泰伯》篇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诗教的应用,必待合 于乐,而后在人事上的应用始广。孔子在诗教上的两种作用,即是(一)正乐,
(二)说义。所谓“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论语·子罕》) 所谓“恶郑声之乱雅尔也”。(《论语·阳货》)都是孔子正乐的表示。所谓 “学诗乎”(《论语·季氏》),“为周南召南矣乎”(《论语·阳货》),所 谓“启予者商也”(《论语·八佾》),又都是孔子说义的表示。孔门诗教,本 兼重在这两方面的。后来汉儒以说相高,这固然太偏;然必如郑樵所谓“孔子编 诗为燕享祀之时,用以歌而非用以说义”(《通志·乐府总序》),则也是仅得 其一端。我们明白这一点不同,然后知道孟荀诗教各不相同。孟子重在说义,而 荀子则重在合乐。──虽则荀子书中也依旧带着不少说义的部分。
儒家以主尚用而推重礼乐,墨家却也主尚用而推翻礼乐。正因墨子书中有 《非乐》一篇,所以荀子书中必有《乐论》一篇,以反驳之。《乐论》篇说: “先王恶其乱也,故制雅颂之声以道之,使其声足以乐而不流,使其文足以辨而 不讠思,使其曲直繁省廉肉节奏,足以感动人之善心。”这即是雅颂之声在政教 上的作用。而所谓乐而不流辨而不讠思云云,也正是“中声之所止”的绝妙注解。 《论语·八佾》篇称:“《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这恐怕也是孔子为正 乐的关系所得到的论诗见解。
我们觉得,荀子所论毕竟还是儒家观点。诗贵中声,所以乐也贵中声。荀子 之重正声而不重奸声,即是孔子之重雅乐而不重郑声。在孟子便不是如此,“今 之乐犹古之乐也”,固然有些进步意义,但也不免有些迎合时主的意思了。 “夫声乐之入人也深,其化人也速。故先王谨为之文。乐中平则民和而不乱, 乐肃庄则民齐而不乱。”(《荀子·乐论》)雅颂之声之作用有如此,所以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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