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铁第三运营有限公司
客伤案例汇编
(内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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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随着上海轨道交通425公里网络的建成,客流量的持续攀升,车站、列车内发生的客伤(亡)事件也日益增多。
为了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处理车站客伤(亡)事件的能力,现公司将历年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案例梳理、汇总,选择了有代表性的13个案例编辑成册,供大家在处理客伤(亡)事件中以作参考,也可作为班组学习资料,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上海地铁第三运营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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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三号线石龙路站乘客姚某滑到摔伤案?????????(4) 2、三号线宜山路站乘客杨某某跌下站台案????????(8) 3、三号线宜山路站乘客汪某某跌下站台案????????(11) 4、三号线延安西路站乘客左某某跌下站台案???????(16) 5、三号线某车站乘客应某摔倒被进站列车撞伤案?????(21) 6、三号线某车站乘客蒋某某滑到摔伤案?????????(25) 7、三号线东宝兴路站乘客沈某某跌下站台案???????(29) 8、四号线临平路站乘客依某某自动扶梯夹断手指案????(31) 9、七号线某车站乘客姚某某摔伤物损案?????????(32) 10、七号线某车站站乘客杨某车门夹伤案?????????(36) 11、七号线某车站乘客沈某某自动扶梯摔伤案???????(39) 12、七号线大场镇站乘客李某某自动扶梯摔伤案??????(43) 13、九号线某车站乘客徐某某摔伤案???????????(52)
我写的55 还能买不到? 筱筑 2014-6-4 10:56:51 谁报的啊》
海しove会 2014-6-4 10:57:32 你们采购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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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しove会 10:05:21 Hi
上海市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原告姚某,男,1971年出生,汉族。 被告公司
委托代理人张某,男,公司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人刘某,女,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姚某与被告公司健康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孙某某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姚某,被告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张某,刘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姚某诉称:2010年6月原告在地铁三号线某车站因雨天路滑而滑倒,至临站时,原告疼痛难忍,出站向该站工作人员反映,该站工作人员还冒着大雨为原告叫了出租车。原告即至医院就诊,诊断为腰椎骨折。第二天,原告父亲到被告处反映情况,接待人员做了记录。故原告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人民币1,842.27元、误工费20,000元、护理费6,000元、营养费2,400元、交通费200元、鉴定费800元、后续追讨产生的误工费5,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及后续治疗费,并要求被告赔礼道歉。
被告公司辩称:原告确在某车站摔倒,后在临站反映情况后由该站工作人员帮原告叫了出租车,但认为被告已经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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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医疗费没有异议,认为交通费过高,认可护理费按900元/月计算2个月,营养费按20元/天计算2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0年6月原告在被告运营的地铁三号线某车站内因雨天地面湿滑而滑倒。原告即至医院就诊,诊断为胸L2、L3左侧横突骨折,后多次门诊复诊,共支付医疗费1,842.27元。2012年5月经上海司法鉴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结论是:原告因意外滑倒所致第2、3腰椎左侧横突骨折,目前情况未达伤残等级,伤后可予以休息三个月、营养二个月、护理二个月。为此,原告支付了鉴定费800元。
审理后,原告提供了由上海市某公司人力资源部出具的原告收入证明,主要内容是“姚某同志2010年7-9月期间病假,由此减少的实际收入如下:一、该同志在上述期间内,在我公司小企业融资担保事业部工作,该部门7-9月人均奖金为:7月12,237.95元、8月7,793.24元、9月6,492.43元。该同志在我公司工作时间10年,工作经验较为丰富,系部门骨干,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奖金均在部门人均奖金水平以上。二、高温费7-9月共计3,000元。合计金额为29,532.62元。”
上述事实,有原告提供的司法鉴定书、病历资料、医疗费收据、鉴定费单据、证明、考勤表等证据及当事人陈述予以证实。
本院认为: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从事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他人遭受损害。本案原告在被告管理的地铁站内因雨天地面湿滑摔倒受伤,确系客观事实。为此,被告负有其已尽到合理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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