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传动机构、工作装置、制动装置、制动器等,均应紧固可靠,保证正常工作。 9、骨料规格应与搅拌机的性能相符,超出许可范围的不得使用。
10、空车运转,检查搅拌筒或搅拌叶的转动方向,各工作装置的操作、制动、确认正常,方可作业。
11、进料时同类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察看或探摸进料情况,运转中不得用手或工具等物伸入搅拌筒内扒料出料。
12、料斗升起时,严禁在其下方工作或穿行。料坑底部要设料斗的枕垫,清理料坑时必须将料斗用链条扣牢。
13、向搅拌筒内加料应在运转中进行;添加新料必须先将搅拌机内原有的混凝土全部卸出后才能进行。不得中途停机或在满载荷时启动搅拌机,反转出料者除外。
14、作业中,如发生故障不能继续运转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将搅拌筒内的混凝土清除干净,然后进行检修。
15、作业后,应对搅拌机进行全面清洗,操作人员如需进入筒内清洗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在外监护,或卸下熔断器并锁好电闸箱,然后方可进入。
16、作业后,应将料斗降落到料斗坑,如须升起则应用链条扣牢。 四.卷扬机安全管理规定
1、安装时,基座必须平衡牢固,设置可靠的地锚并应搭设工作棚。操作人员的位置应能看清指挥人员和拖动或起吊的物件。
2、作业前检查卷扬机与地面固定情况、防护设施、电气线路、制动装置和钢丝绳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3、使用皮带和开式齿轮传动的部分,均须设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4、以动力正反转的卷扬机,卷筒旋转方向应与操纵开关上指示的方向一致。
5、从卷筒中心线到第一个导向滑轮的距离,带槽卷筒大于卷筒宽度的15倍,无槽卷筒应大于20倍。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滑轮的位置应与卷筒轴心垂直。
6、卷扬机制动操纵杆的行程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
7、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如发现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脚去拉、踩钢丝绳。
8、作业中,作何人不得跨越正在作业的卷扬钢丝绳。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卷扬机。休息时物件或吊笼应降至地面。
9、作业中,如遇停电,应切断电源,将提升物降至地面。 五.电锯、平刨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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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锯机(本施工现场没有此机械,但在遇到时应注意安全,易发生安全伤害事故) 1、作业前,检查锯条,如锯条齿侧的裂纹长度超过10mm,锯条接头处裂纹长度超过10mm,以及连续缺齿两个和接头超过三个的锯条均不得使用。裂纹在以上规定内必须在裂纹终端冲一止裂孔。锯条松紧度调整适当后先空载运转,如声音正常,无串条现象时,方可作业。
2、作业中,操作人员应站在带锯机的两侧,跑车开动后,行范围内的轨道周围不准站人,严禁在运行中上、下跑车。
3、原木进锯前,应调尺寸,过锯后不得调整。进锯速度均匀,不能过猛。
4、在木材的尾端越过锯条0.5m后,方可进行倒车。倒车速度不宜过快,要注意木槎、节疤卡锯条。
5、平台式带锯作业时,送接料要配合一致。送料、接料时不得将手送进台面。锯短料时,应用推棍送料。回送木料时,要离开锯条50mm以上,并须注意木槎、节疤碰卡锯条。 6、装设有气力吸尘罩的带锯机,当木屑堵塞吸尘管口时,严禁在运转中用木棒在锯轮背侧清理管口。
7、锯机张紧装置的压砣(重锤),应根据锯条的宽度与厚度调节档位或增减副砣,不得用增加重锤重量的办法克服锯条口松或串条等现象。
二.圆盘锯
1、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挡板和滴水装置,在锯片后面,离齿10~15mm处,必须安装弧形楔刀。锯片的安装,应保持与轴同心。
2、锯片必须锯齿尖锐,不得连续缺齿两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20mm,末端应防止裂孔。 3、被锯木料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10~20mm为限,夹持锯片的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1/4。
4、启动后,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送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遇木节要缓缓送料。锯料长度应不小于500mm。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
5、如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 6、操作人员不得站在锯片旋转离心力面上操作,手不得跨越锯片。
7、锯片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0mm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三、平面刨(手压刨)
1、作业前,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2、刨料时,手应按在料的上面手指必须离开刨口50mm以上。严禁用手在木料后端送料跨越刨口进行刨削。
3、被刨木料的厚度小于30mm长度小于400mm时,应用压板或压棍推进。厚度在15mm,长度在250mm以下的木料,不得在平刨上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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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被刨木料有破裂或硬节等缺陷时,必须处理后再施刨。刨旧料前,必须将料上的钉子、杂物清除干净。遇木槎、节疤要缓慢送料。严禁将手按在节疤上送料。
5、刀片和刀片螺丝的厚度、重量必须一致,刀架夹板必须平整帖紧,合金刀片焊缝的高度不得超出刀头,刀片紧固镙丝应嵌入刀片槽内,槽端离刀背不得小于10毫米,紧固刀片螺丝时用力应均匀一致,不得过松或过紧。
6、机械运转时,不得将手伸进安全挡板里侧去移动挡板或拆除安全挡板进行刨削。严禁带手套操作。
六、电焊机安全管理规定 (一)、一般规定
1、焊接设备上的电机、电器、空压机等应按有关规定执行,并有完整的防护外壳、一、二次接线柱处应有保护罩。
2、现场露天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可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备有消防用品。 3、焊接时,焊接和配合人员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4、严禁在运行中的压力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5、如遇有焊接铜、铝、锌、锡、铅等有色金属时,必须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焊接人员应戴防毒面具或呼吸滤清器。
6、在容器内施焊时,必须采取以下措施:容器上必须有进、出风口并设置通风设备;容器内的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焊接时必须有人在场监护,严禁在已喷涂过油漆或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7、焊接预热焊件时,应设挡板隔离焊件发出的辐射热。
8、高空焊接和切割时,必须挂好安全带,焊件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9、电焊线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内埋设在地下。
10、接地线及焊把线都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品上,接地线不得接在管道、机床设备和建筑物金属构架或轨道上,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11、雨天不得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
12、长期停用的电焊机,使用时须检查其绝缘电阻不小于0?5M?,接线部分不得有腐蚀和受潮现象。
13、焊钳应与手把线连接牢固,不得用胳膊夹持焊钳。清除焊渣时,面部应避开被清除的焊缝。
14、在载荷运行中,焊接人员应经常检查电焊机的温升,如超过A级60oC、B级80oC必须停止运转并降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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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施焊现场的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木材等易燃物。
16、作业后,清理场地、灭绝火种,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消除焊料余热后,方可离开。 (二)、交流电焊机
1、应注意初、次级线,不可接错,输入电压必须符合电焊机的铭牌规定。严禁接触初级线路的带电部分。
2、次级抽头连接铜板必须压紧,接线柱应有垫圈。合闸前详细检查接线螺帽、螺栓及其他部件应无松动或损坏。
3、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焊机,如焊接中突然停电,应切断电源。
(三)、直流电焊机 旋转式电焊机
1、新机使用前,应将换向器上的污物擦干净,使换向器与电刷接触良好。 2、启动时,检查转子的旋转方向应符合焊机标志的箭头方向。
3、启动后,应检查电刷和换向器,如有大量火花时,应停查明原因,经排除后,方可使用。 4、数台焊机在同一场地作业时,应逐台启动,并使三相载荷平衡。 硅整流电焊机
1、电焊机应在原厂使用说明书要求的条件下工作。
2、使用时,须先开启风扇电机,电压表指示值应正常,仔细察听应无异响。停机后,应清洁硅整流器及其他部件。
3、严禁用摇表测试电焊机主变压器的次级线圈和控制变压器的次级线圈。 (四)、埋弧自动、半自动焊机
1、检查送丝滚轮的沟槽及齿纹应完好。滚轮、导电嘴(块)磨损或接触不良时应更换。 2、检查减速箱油槽中的润滑油,不足时应添加。 3、软管式送丝机构的软管槽孔应保持清洁,定期吹洗。 (五)、对焊机
1、对焊机应安置室内,并有可靠的接地(接零)。如多台对焊机并列安装时,间距不得少于3m,并应分别接在不同相位的电网上,分别有各自的刀型开关。导线的截面应不小于下表的规定: 对焊机的额定功率(KVA)
25 50 75 100 150 200 500 19
一次电压为220V时的导线截面(mm2) 10 25 35 45 一次电压为380V时的导线截面(mm2) 6 16 25 35 50 70 150 2、作业前,检查对焊机的压力机构应灵活,夹具应牢固,气、液压系统无泄漏,确认正常后,方可施焊。
3、焊接前,应根据所焊钢筋截面,调整二次电压,不得焊接超过对焊机规定直径的钢筋。 4、断路器的接触点、电极应定期光磨、二次电路全部连接螺栓应定期紧固。冷确水温度不得超过40。C;排水量应根据温度调节。
5、焊接较长钢筋时,应设置托架。配合搬运钢筋的操作人员,在焊接时要注意防止火花烫伤。
6、闪光区应设挡板,焊接时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7、冬季施工时,室内温度应不低于8度。作业后,放尽机内冷却水。 (六)、点焊机
1、作业前,必须清除上、下两电极的油污。通电后,机体外壳应无漏电。
2、启动前,首先应接通控制线路的转向开关和调整好极数。接通水源、气源、再接通电源。 3、电级触头应保持光洁,如有漏电时,应立即更换。
4、作业时,气路、水冷系统应畅通。气体必须保持干燥。排水温度不得超过40?C,排水量可根据气温调节。
5、严禁在引燃电路中加大熔断器。当负载过小使引燃管内电弧不能发生时,不得闭合控制箱的引燃电路。
6、控制箱如长期停用,每月应通电加热30分钟。如更换闸流管应预热30分钟。正常控制箱的预热不小于5分钟。
七、钢筋加工械安全管理规定 (一)、一般规定
1、钢筋加工机械以电动机、液压为动力,以卷扬机为辅机者,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2、机械的安装必须坚实稳固,保持水平位置。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作业时应楔紧行走轮。
3、室外作业应设置机棚,机旁应有堆放原料、半成品的场地。
4、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 5、作业后,应堆放好成品。清理场地,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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