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有不孕妇园中偷瓜之举,亦有旁人送瓜祝子之仪。
在贵州土家族中,妇女婚后三年不育,亲友们便从瓜田偷取一瓜,暗中酬值,然后将瓜洗净,给瓜穿上小儿的新衣,乘轿马、奏鼓乐,隆重地将瓜送到不孕妇家,放在不孕妇的床上,并祝吉语。是夜,不孕妇在床上伴瓜而眠。翌日,将该瓜煮熟而食,信能感孕得子。
在山西祁县一带则用青萝卜代替南瓜,萝卜被剥去表皮,用油彩画作娃娃脸,共做七个:五男二女,称作“七子萝卜”。将萝卜放到新妇或不孕妇的床上.以祝子祈孕。
在民间剪纸的传统图案中,也有“送瓜祝子”的构图。往往表现一个小孩拖着一个南瓜,瓜上栖息着一只喜鹊,而孩子衣裤的装饰纹为梅花图案。这种“喜上眉梢”与瓜、儿同图的构想隐含着“得子有喜”的暗示。
其五,“踩生”。
外人踏进正在分娩的产房或有新生儿的人家,称作“踩生”。这一情况对新生儿及其家庭极为不利,因此,每当出现这种情形时,主人家都会赶快准备一桌酒席,盛情款待踩生者,让踩生者酒醉饭饱,以驱避邪恶。
为防止不速之客的踩生,主家常常会事先请人做踩生者——人品、性格、脾气、才识。
苏北踩生又称“材生”——明显是希望新生儿成才。
“踩生”风俗之所以流传较久的信仰根源和观念功用——人们有了孩子,总希望他健康长成,无病无灾。为了不让孩子天折,人们曾将孩子寄名各种物质:寺庙、狗、猫、猪、免、牛、马,以及松、柏、兰、菊、花、山、石、江、海等生物或非生物,以物命久长兆小孩易养成人。
既然孩子的命运可托付给动植物或其他非生物,为什么不能与生活中的人相联系呢?凭着有血有肉的活人,小孩也能得到生气与活力。这种认识的基础是交感巫术,即让孩子接近一个成人,他也能长大成人;让该子接触一个品貌兼优的才子,他也能成为那样的才子。尽管其效果未必能是积极的,但从心理追求看,这种风俗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了民间的爱子之心和育儿的良好愿望,因此被广大的新生儿家长所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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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六,颠鸾倒凤的产翁制。
“产翁”又称“产公”,是古代一种奇特的社会风俗的产物。这类风俗被人类学家称为“产翁制”,俗称“男人坐褥”,是一种原始遗俗。
所谓“产翁制”,就是男子在其妻分娩后装扮成产妇卧床抱子,而真正的产妇则外出干活,并为卧床的丈夫准备饮食。这种风俗曾存在于我国南方及西南的少数民族中,在中古以来的文献中多有载述。
宋《太平广记》卷438引《南楚新闻》:
?越俗,其妻或诞生,经三日,便澡身于溪河,返具糜以饷其婿,婿拥衿抱雏,坐于寝榻,称为产翁。?
宋人周去非《岭外代答》卷10载:
?獠在右江溪峒之外,俗谓之山獠。……唐房千里《异物志》言,獠妇生子即出,夫惫如乳妇,不谨其妻则病,谨乃无苦。?
意大利人马可·波罗在元代时曾到过中国西南地区,他在《马可·波罗行记》中对“金齿洲”的“产翁制”作记载:
?妇女产子,洗后裹以襁褓。产妇立起工作,产妇之夫则抱子卧床四十日。卧床期间,受诸友庆贺。?
明人钱古训《百夷传》也提到傣族的“产翁制”曰: ?凡生子,……逾数日,授子于夫,仍服劳无偿。?
直到清代,有关西南少数民族的“产翁制”遗俗仍见于笔记类的文献中。袁枚在《新齐谐·产公》中云:
?广西太平府獠妇生子,经三日,便澡身于溪间。其夫乃拥衿抱子,坐于寝榻,卧起饮食,皆须其妇扶持之,稍不卫护,生疾,一如孕妇,名曰‘产公’。而其妻反无所苦。?
“产翁制”绝非仅存在于少数民族,汉族人或中华先民也有过“产翁制”现象,虽然它早已绝迹,无法在民族志中搜寻,但从神话的有关记载中我们仍可寻觅其一二。
中国神话中有不少世系的交代,隐含着“产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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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经·海内经》:
?黄帝生骆明,骆明生白马,白马是为鲧。?
鲧曾受命去治滔天的洪水,由于“窃帝之息壤”,且“不待帝命”,被祝融杀死于羽郊,但“鲧复生禹”。“复”即“腹”,意即禹乃鲧所胎生。
禹为鲧所生之说还见于其他神话资料。《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辑《归藏·启筮》:
?鲧殛死,三岁不腐,副之以吴刀,是用出禹。?
禹乃鲧剖腹所生,虽然没有点明为“产翁”的字样,但可看出,在鲧、禹神话的创造时代,华夏先祖可能正处在“产翁制”的社会阶段。
“产翁制”不惟存在于中国,它同时也是一个世界性人类文化现象。 例如,在美洲亚马逊河和俄利诺科河流域的印第安人中,也存在着产翁坐褥的习俗,在妻子生产的时期,丈夫躺在床上仿效产妇的样子,享受一些日子的护理和照顾。
在法国、西班牙交界处的土著居民巴斯克人中,也有“产翁制”的习俗。法国人沙尔费勃克对此曾作了相当的描述:
?这个习俗就是当女子生了小孩子,是父亲坐床,是父亲假装作痛,大家也是照应父亲,几乎很相信父亲真是生了小孩子了。并且邻居男女贺喜的也是贺父亲,也是照应父亲,……并不挂念母亲,母亲仍然是专心去做她的家务。?[载《民族文化》1982年第4期]
印度南部也流传的丈夫陪产的习俗,我们可以视之为“产翁制”的一种变异形式。当妻子分娩时,丈夫就换上花花绿绿的女人衣服躺在妻子身旁的躺椅上,翻来复去,装出如同产妇临盆前的痛苦状,直到妻子生下婴儿为止。印度的“产翁制”不受别人护理,仅表现出产前的痛苦,可能是“产翁制”在衰亡期的形态。
“产翁制”夫妻颠倒的生育风俗具有父权制约特征,体现了男子对生产、生活资料的全部占有,包括对人口资源及世关系的独占。法国学者弗勒克在《家庭进化论》中对“产翁制”产生的背景及其性质予以了深刻地揭示:
?产翁的习俗,就是由母系氏族制度向父系氏族制度之一个过渡状态的表征,……产翁的习惯,是男子用来夺取女子财产和她的品级之欺骗的手段之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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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则从功能主义的观点对“产翁制”现象作出了精辟的分析:
?‘产翁’的功能及其举动,是在用象征的方法把父亲同化于母亲,以确立社会性的父道。‘产翁’对于我们决非一已死的及无用的‘通俗’或‘特质’,而是一种建立在家庭制度的基础上的有创造性的仪式举动。?
也就是说,“产翁”习俗有其合理的方面,即用以同家庭制度的发展相适应,作为某种意义上的“创造”,它适应了历史的发展,成为“社会性父道”的表现形式之一。当然,“产翁制”是历史的产物,在近代已成为陈风旧俗,永远失去了存在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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