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美好家园。
(五)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提高规划实施效果 有效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创新规划实施机制,提高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强化土地规划制度建设,落实规划实施共同责任,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第二节 土地利用战略重点与目标
一、经济社会发展方向 (一)经济社会发展定位
石家庄是河北省省会,全省政治、文化、科技、经济中心,是京津冀都市区中核心城市之一,全国现代服务业、生物产业基地之一。
石家庄市的未来发展方向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省会产业竞争力为目标,按照\一产集约、二产集聚、三产集优\的思路,积极融入京津冀都市圈,着力做大生物(医药)产业,装备制造业、循环化工业、现代服务业四大主导产业,加快构筑具有石家庄特色、符合“繁华舒适、现代一流”省会发展定位要求的现代产业体系,进一步强化省会在全省的经济、政治、文化、信息中心地位,打造国内经济强市。 (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到2010年,市域地区生产总值突破3265亿元,到2020年
突破7050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6.65万元。第一、二、三产业结构达到6∶43∶51,市域城镇化水平达到63%左右,经济发展水平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工农差别、城乡差别逐步缩小,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基本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二、土地利用战略重点
依据石家庄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利用的要求,为确保石家庄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提出石家庄市未来土地利用战略:
(一)加强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确保粮食安全。石家庄市作为国家重要粮食生产基地,对保障全省粮食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必须严格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规模红线,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质量建设,确保到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实现。 (二)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障合理建设用地需求。鉴于石家庄市在环渤海、京津冀发展中的重要地位,随着经济发展、人口增加、工业化、城市化的加快推进,建设用地特别是城镇用地和基础设施用地需求增长态势明显。在坚持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确保粮食安全的基本国情下,解决发展用地需求的根本出路就是走节约集约用地之路。必须加大城镇用地内涵挖潜力度,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充分利用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不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按照有保
有压、适度倾斜的原则,合理安排新增用地规模,优先保障公共事业、公益设施用地,合理安排主城区、主导产业聚集区、县(市)城、重点镇、交通、水利、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三)推进城乡用地统筹,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适应城市化加快发展的大趋势,积极推进城镇化,鼓励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提高石家庄市和中小城镇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优化城乡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鼓励进城农民退出宅基地,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协调城镇化与耕地保护的矛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四)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实施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科学安排生态用地,实施土地利用分区空间与引导,强化西部山地丘陵区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用地保护;加强中部都市区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建设;推动东部农业区发展生态型、节水型农业,扩大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减少面源污染。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力度,促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三、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一)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2005年耕地保有量587689公顷,基本农田520000公顷。规划期间,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与管理,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保持在573400公顷以上,2006-2020年耕
地净减少控制在14289公顷以内。其中近期到2010年实现耕地保有量577500公顷,2006-2010年耕地净减少控制在10189公顷以内,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497600公顷以上。 (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目标
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2006-2020年实现补充耕地19000公顷,其中近期2006-2010年补充耕地6000公顷,规划期内达到市域内耕地占补平衡。 (三)建设用地控制目标
2005年全市建设用地总量179206公顷,到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202154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60500公顷以内,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8100公顷以内,2006-2020年建设用地净增加控制在22948公顷以内。近期到2010年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187054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50400公顷以内,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9900公顷以内,2006-2010年建设用地净增加控制在7848公顷以内。
(四)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目标
到2020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29100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总量控制在19000公顷以内。近期到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9000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总量控制在6000公顷以内。 (五)土地集约利用目标
2005年全市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38平方米。到2020年全市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15平方米以内,近期到2010年全市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 (六)生态环境建设目标
规划期内全市林木用地面积不断增加,具有生态效益的湿地、水域等生态用地保持基本稳定,土地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到2020年,把石家庄市建设成为燕赵山水田园特色鲜明、经济繁荣、社会文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城市。
第三节 土地利用的主要任务
一、切实保护耕地
全面落实省级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特别是要严格控制对东部平原地区优质耕地的占用。积极推进农用地整理、高产稳产农田培肥和中低产田改造工程,不断改善农业综合生产条件,确保粮食生产能力的稳定与提高。 二、推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新增占用耕地,加大城镇用地内涵挖潜力度,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强城镇闲置、低效用地整合利用,空心村治理,闲置、废弃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不断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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