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一 重点理论
1、诉讼标的————关系,区别于诉讼标的额,诉讼标的物,诉讼请求 2、诉的分类————原告请求,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变更之诉 3、反诉
a独立的诉
b构成要件:5个 1、被告向原告 2、有牵连关系 3、本诉进行中
a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可合并审理
b二审:任何时间均可,但只能调解,调不成另行起诉 c再审:按一审程序————不考
按二审程序————按二审处理 4、法院对反诉须有管辖权 a地域+级别都要有
b地域管辖自动有,级别管辖不自动有。 5、适用同一诉讼程序
专题二 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2、同等、对等原则————针对外国人 3、辩论原则
a口头+书面;程序+实体+证据
b贯穿始终————例外:特别程序(4+2)+非讼程序(1+2)+执行程序 c证人不享有
4、处分原则————没要的不能主动给,调解协议可超过 5、诚实信用原则 6、检查监督原则13修改 a主体:检察院 b方式:
1、抗诉————生效裁判
2、检察建议————生效裁判+审判人员违法行为+执行活动监督
专题三 基本制度
1、合议制度
a独任制:审判员+基层+一审
合议制:审判员or审判员+陪审员、审判长:领导或其指定)、少数服从多数+签名+如实记录不同意见、存在分歧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委会讨论 b组成 1、一审
普通程序————————————————————合议制————审or审+陪 简易程序————————————————————独任制————审 特别程序————4———————————————独任制————审 ————2(选民资格+重大疑难)————合议制————审 非讼程序——督促程序——————————————独任制————审 ——公示催告程序————公示催告阶段——独任制————审
————除权判决阶段——合议制————审or审+陪 2、二审(重申+再审都必须另行组成合议庭)
任何案件————————————————————合议制————审
发回重审(适用一审)——————————————合议制————审or审+陪 再审————适用一审——————————————合议制————审or审+陪 ————适用二审——————————————合议制————审 2、回避制度
a主体:6种————证人不是 b法定原因:4个
1、是当事人或其近亲属 2、有利害关系
3、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 4、请客送礼,违规会见13新增 前3个仅仅是回避,第4个不仅要回避,还要追究法律责任
c方式:审判人员————自行;当事人————申请(口头or书面) d决定
院长——————————————————审委会 审判员+陪审员—————————————院长 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勘验人—————审判长 e复议(当事人复议):复议一次+不停止 f法律后果:继续进行 3、两审终审
a一般:两审终审 b例外:
1、最高法一审的案件 2、特别程序(4+2)、非讼程序(1+2)、破产还债程序
3、裁定一般不能上诉,例外:4个: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驳回破产申请 4、调解书————不得上诉
5、小额程序案件————钱少+简易程序审
4、公开审判制度
a审理:一般,公开审理
一律不公开:国家秘密+个人隐私 可以不公开:离婚案件+商业秘密 b评议:一律不公开 c判决:一律公开
专题四 当事人
1、民诉当事人 a自然人 b法人 c其他组织
1、私营独资企业————————企业(企业主不做当事人)
2、个体工商户—————————业主(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当事人) 3、合伙————个人合伙————各合伙人
————合伙组织————合伙组织(条件: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注意:只要领取了营业执照,就是合伙组织,由合伙组织做当事人,其他均为个人合伙,由合伙人做当事人
4、分支机构:一般——法人+法人or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条件: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银行、保险公司————分支机构
2、真正当事人(适格当事人) 总共8种:……
公益诉讼:13新增★★★ a案件类型:环境污染+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目前,只有这两种 b原告:法律规定的机关或有关组织————所以,个人不可以
3、常考当事人
a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1、个人合伙的合伙人 2、个体工商户的业主 3、直接负责人
b行为人对他人的行为负责
1、雇主作为当事人————雇员作为证人 2、企业合并分立,合并分立后的企业是当事人 3、担保法律关系: a分支机构:同1-c-4 b一般保证:
1、仅诉被保证人———仅其一人做被告
2、仅诉保证人————必须通知被保证人做共同被告 3、起诉二者—————列为共同被告
注意:先诉抗辩权仅体现在被告的顺序上及执行顺序上。在做当事人的问题上,保证人可以一并被起诉。
c连带责任保证:
1、仅诉被保证人———仅其一人做被告
2、仅诉保证人————仅其一人做被告 3、起诉二者—————列为共同被告
注意:连带责任保证中,因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所以不用把二者列为共同被告
4、侵权案件(即补充责任案件)
a校园事故责任:侵权人,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可列为共同被告
b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侵权人,管理人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可列为共同被告
4、诉讼代理人
a法定代理人:无、限制的监护人 b诉讼代理人 1、资格:
a积极资格:13重大修改★★★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一般公民不可以) b消极资格 1、无 2、限制
3、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 4、法院认为不宜的人
所以:受过刑罚处罚的人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
2、授权
a一般授权————仅写全权代理,没写具体授权
b特别授权————7=3(承认、变更、放弃)+2(调解、和解)+2(上诉、反诉) 3、离婚案件
a本人仍需出庭,特殊情况不能出庭的,提交书面意见 b不能表达意志,不需要出庭,但法定代理人要出庭 所以:法定代理人出庭————本人无须出庭
诉讼代理人出庭————本人需要出庭,有特殊情况,提交书面意见
5、第三人 a概述
1、参加时间:被告应诉时起,法庭辩论终结止
2、不能提管辖权异议(因为不认同的,可以不加入进来,直接另行起诉) b有独三
1、基于物权、继承权,对标的物提出独立请求 2、参与方式:提起诉讼
3、两个诉:本诉+第三人之诉,两个诉完全独立
4、诉讼地位:相当于原告——————完全独立的诉讼地位
c无独三
1、没有独立诉讼请求,但在法律上有利害关系(判断无独三的标准) 2、参加方式:自己申请+法院通知 3、一个诉,两个法律关系
4、诉讼地位:不是完全独立的当事人————但有独立的诉讼地位,只是不完全独立 a无权提管辖权异议
b无权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但可以承认),无权申请撤诉(原告才可以) c只有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三有权上诉 无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都可以成为被上诉人 d第三人撤销之诉13新增★★★ 1、原告:有独三+无独三
2、条件:
a因不能归因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
b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全部内容错误 c并且损害其民事权益 3、有证据证明
4、时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6个月内
5、管辖:做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所以有一审、二审的找二审法院) 6、处理:法院经审理
a诉讼请求成立——————改变或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 b诉讼请求不成立—————驳回诉讼请求 6、共同诉讼
a普通共同诉讼 1、2人以上
2、诉讼标的为同一种类:2个以上或2个同类的诉讼标的
3、同一法院管辖,可分开审理,也可合并审理(法院认为有必要+当事人同意) b必要共同诉讼 1、2人以上
2、诉讼标的是共同的————只有1个 3、追加问题: a追加:
1、挂靠借用类案件:
a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私营企业与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b出借单位与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须经出借单位同意的借用)
c个体工商户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的业主不一致的,两者为共同诉讼人
2、继承遗产类案件
a部分继承人起诉的,应当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
b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参加,又未明确放弃实体权利的,仍应列为共同原告 c明确放弃实体权利的,可不予追加为共同原告 3、共有财产类案件
共有人作为必要共同诉讼人,可以作为共同原被告 4、赡养费诉讼,应当追加所有义务人为共同被告
b不追加:共同侵权中,侵权人可以不用追加(因为共同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而补充责任(eg教育机构第三人致害),则可以追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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