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其他:主要学生干部学习成绩良好,其中英语四六级过关率较高,专业证书获得率较高,获得奖学金的人数占总人数比例较高。
2.常务常规工作:
2.1日常工作扎实有效;工作态度积极务实,值班工作认真负责。 2.2对平时工作情况及举办的活动有必要的记录。 2.3本年度工作经费运用合理。
3.人事工作:
3.1人事设置合理,尽量能够达到最优化设置,主要学生干部在各专业、班级的分布比例合理,男女比例合理,各层学生干部梯度合理; 3.2人事任命符合程序,秉持公平、公正原则。
4. 共青团助管工作:工作态度积极,能有效地协助团委老师完成相关工作。 5.学生社团管理工作:
5.1社团管理健康、有序,能对社团活动进行有效的指导和监督,切实维护同学们的利益,促使社团真正为同学们服务;
5.2本学院有适当数量的学生社团,且举办了有益于丰富学生课余生活的活动。 6.青年志愿者工作:
6.1工作、活动有实际的内容和意义,切实有效地对活动定位人群起到了帮助作用,避免形象工程;活动影响广泛、反映良好; 6.2做了适当次数的志愿活动。 7.对外联络工作:
7.1对外交流过程中较好的保持、维护学校、学院的形象;
7.2对外联络工作中所得的经费能在一定程度上支持学院学生会工作及活动的开展。 7.3能与其他院会组织进行积极有效的联系
8.宣传工作:宣传工作及时、到位,宣传力度符合需要,宣传形式多样、宣传思路有创新,宣传材料制作精美。
9.信息工作:信息收集全面、及时;信息传达准确、到位。
10.维权工作:切实有效地维护学生权益,贴近学生生活,注重与学生的沟通交流。积极,及时地反映、解决了存在的问题。
11.文体工作:贴近生活,健康向上,符合时代主题。 12.各类活动组织工作:
12.1每学年活动次数及形式适当,时间分布合理。
12.2活动实际参与度与预定目标接近,或超过预期;
12.3活动准备工作充分,组织纪律性强,如遇突发事件处理得当。 12.4举办的活动获得校级以上奖项或表彰。 13.监察,检查工作:
13.1有法可依,监察工作切实到位,检查过程严肃认真;
13.2本院宿舍达标率和课堂到课率较高,其检查工作能切实起到督促作用。 13.3对本学院学生会自身工作有公正严明的纪律监察体系。 14.特色工作:
14.1有创新性和实效性,应有其不同于其他工作的优势; 14.2有本院长期坚持的特色常务工作或活动;
14.3有本院的品牌活动,在全校同学中知名度较高,有一定的品牌价值。
注:(1)本评选标准中加下划线的加粗字体所指项目如果客观存在,则要求在院会评比中用真实有效的数据表示,若发现数据作假则取消本年度参评资格。
(2)本评选标准中所涉及工作内容范围较广(如社团管理、青年志愿者工作等),院学生会可根据具体情况制作参评材料。
南京林业大学学生联合会 “十佳学院学生会活动”评选标准
1.活动主题:
1.1主题明确,健康向上
1.2联系实际,联系本年度热点主题; 1.3主题得到同学们热切响应。
2.活动申报资料:清晰明了,能准确展示活动内容。 3.活动组织
3.1本次活动形式及规模适当,时间安排科学。
3.2活动准备工作充分,组织纪律性强,如遇突发事件处理得当。 3.3活动经费合理使用,在接近预算的情况下达到较好效果。 4.活动影响:
4.1影响深远,广泛,在师生中有一定回应。 4.2能与本学年的大事相互响应。 5.活动宣传: 5.1宣传适当、到位;
5.2能够引起活动设定人群一定的关注 6.活动特色:
6.1能够推陈出新,体现出与主旨相关的特点; 6.2树立学院特色形象。 7.活动参与程度:
7.1活动可参与性强,互动板块抢眼; 7.2能吸引活动设定对象中相当一部分同学。 7.3活动实际参与度与预定目标接近,或超过预期; 8.其它:活动获得校级以上奖项或表彰。
注:本评选标准中加下划线的加粗字体所指项目如果客观存在,则要求在院会评比中用真实有效的数据表示,若发现数据作假则取消本年度参评资格。
南京林业大学学生联合会挂职锻炼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 一 条 本条例是为了加强各院学生会与校学生会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学生会各部门的发展,,并参照《南京林业大学学生会章程》和南京林业大学学生会有关管理制度而制定。
第二章 流程安排
第 二 条 每学年进行一次,各学院自主选拔、推荐、报送,且一次报送不超过5位院会优秀学生干部。各推荐人员自己准备陈述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学生纪律监察委员会。 第 三 条 由南京林业大学学生纪律监察委员会组织推荐人员进行 面试,并通过面试产生确定各主席团单位及各中心提供岗位人员名单。
第 四 条 由学生纪律监察委员会组织部发布红文,通知各挂职锻炼 学生到各部门报到,学习各种管理条例。
第 五 条 在挂职锻炼期间由学生纪律监察委员会组织对挂职锻炼人员进行考查,考查分为两次进行。
第 六 条 在挂职锻炼末期进行工作总结座谈会,主席团成员对各挂 职人员进行现场评价打分,各挂职人员填写并上交《南京林业大学学生会挂职人员自评表》、《南京林业大学学生会挂职人员工作情况汇报表》及《南京林业大学学生会挂职人员挡案表》,并将《南京林业大学学生会挂职人员工作情况反馈表》交于各自所在部门部长和各中心主任填写,择日上交。
第 七 条 由学生纪律监察委员会组织部对各打分表进行统计并交于主席团,由主席团确定挂职锻炼优秀干部并颁发证书,同时为所有挂职锻炼人员颁发聘书。
第三章 推荐要求
第八 条 推荐报送的同学需工作积极,表现突出。
第 九 条 推荐报送的同学要求担任各院学生会副部长或副部长以上职务,并且为大二学生。
第 十 条 学院进行选拔的程序需民主公开,采取公开应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选拔。
第十一条 确定推荐人选后各院会需组织相应人员认真填写《南京林业大学学联系统学院学生会同学至校学生会挂职锻炼推荐表》,并上交至校学生纪律监察委员会办公室。
第四章 考核方式
第十二条 参照南京林业大学学生纪律监察委员会秘书处及纪检部对挂职锻炼人员参加各项活动出勤率的统计结果,并依照《南京林业大学学生会干部考核条例》给予一定表扬及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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