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地产管理制度
5.6.假期管理
5.6.1.假期类别
a. 探亲假
凡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的正式员工或项目员工,且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用公休日探亲的可享受探亲假
- 已婚员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假一次,假期30天;
- 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
- 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四年内给一次探父母假,假期20天。但父母与配
偶同住一地且享受探配偶假者不享受探父母假;
- 探亲路程假按实际情况确定,探亲期间如遇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不予扣除。 b. 年休假
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可享受年休假十二天,但已享受未婚探父母假或已婚探配偶假的员工除外。
c. 有薪年假
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特殊岗位用工,每年可享受有薪年假15天。
d. 婚假
晚婚员工,婚假15天,否则,婚假3天。
e. 丧假
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去世,丧假5天。
f. 产假
女员工正常休产假为90天,在24周岁以上生育的,另增加30天,初婚生
育且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再增加90天。
g. 事假
员工因私事经批准可请事假。
h. 病假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经批准可请病假。
员工医疗期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见附件三)。
5.6.2.假期待遇
a. 薪金
-探亲假、年休假、有薪年假、婚丧假为有薪假期, 假期内薪金照发, 地盘、
司机津贴停发;
- 产假期间只发基薪、岗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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