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厂(车间)基本要求
29、分厂(车间)必须健全完善以下安全管理制度:《“双基”建设考核办法》、《安全会议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重点岗位交接班制度》、《安全奖罚制度》、《安全培训制度》、《安全互联保制度》、《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领导深入现场及值班制度》、《岗位(现场)交接班制度》等。所建制度必须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建立单位统一的自查隐患台帐和重点岗位交接班记录本, 分厂(车间)人员必须熟知相关制度内容。并认真落实到位。
考核办法:查相关资料和现场检查
评分标准:缺一项制度扣1分;制度不完善每项扣0.5分;落实不到位或无原始记录,每项(次)扣0.5分。分厂(车间)领导没有把关或把关不严的扣0.2-0.5分。未建立分厂(车间)统一的自查隐患台帐和重点岗位交接班记录本扣0.2分。
执行说明:
(1)分厂(车间)必须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缺一项制度扣1分;制度不落实,每项(次)扣0.5分。
(2)分厂(车间)均要制定完善分厂(车间)管理人员(含班组长)、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符合工作岗位实际,要有针对性,否则扣0.5分/项。
(3)各分厂(车间)要严格执行安全自查自纠制度,每天分厂(车间)管理干部下现场要认真排查隐患,严查“三违”;当班不能整改的隐患要登记上账,做好闭环管理。落实不到位的扣0.5分。
(4)分厂(车间)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必须由分管领导牵头制定,审核把关,提高制度的质量,否则扣0.2分/项。
(5)建立分厂(车间)统一的自查隐患台帐和重点岗位交接班记录本,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1分。
30、分厂(车间)、班组、个人安全考核体系健全,标准科学,可操作性强,逐月考核,严格兑现奖罚。
考核办法:查制度和相关记录
评分标准:无制度扣3分;标准可操作性差扣0.5分;考核不认真、不兑现奖罚扣1分。
执行说明:
(1)企业要制定对分厂(车间)“双基”建设实施细则,明确企业对分厂(车间)“双基”
建设的要求,未建立制度的扣3分。
(2)各级人员检查出的隐患、“三违”和安全事故等必须与分厂(车间)、班组、个人安全考核挂钩,并根据隐患级别、“三违”的严重性、伤害程度、非伤亡事故等级等给予不同的扣分。未按照规定考核的扣0.2分/项。
(3)应建立分厂(车间)、班组、个人安全考核台账,量化考核。未建立台账的扣1分,考核不认真的扣0.1-0.5分。
(4)安全结构工资必须按照安全考核结果进行分配。没有和安全考核结果挂钩的扣3分,没有按照考核结果分配的扣1分。
31、每月召开一次有班组长参加的安全、“双基”建设工作会议并形成制度,明确分厂(车间)月度安全工作重点,对安全生产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记录齐全。
考核办法:抽查相关材料,记录
评分标准:无制度无重点扣1分,少开一次扣2分,内容不具体扣0.5分。不落实扣1分。
执行说明:
(1)分厂(车间)要制定安全、“双基”建设会议制度,明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有班组长及以上人员参加的安全、“双基”建设工作会议,未制定制度的扣1分。
(2)会议要对上月的安全工作、“双基”建设工作进行通报,并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并对下月的安全工作和“双基”建设工作重点进行部署,并做到有检查,有落实,会议记录要齐全,并执行签字制度。会议无重点、无记录、无签字,扣0.5分/项,记录和签字不全的扣0.1-0.5分,安排的主要工作没有落实的扣0.5分/项。
32、分厂(车间)必须坚持每月安全日活动,并做到活动主题明确,内容充实。
考核办法:抽查制度、记录
评分标准:无制度扣1分,无记录扣0.5分,内容与主题不符每次扣0.2分。
执行说明:
(1)建立安全活动日制度和活动领导小组,未建立制度的扣1分,未按制度开展活动的扣0.2分。
(2)抽查安全活动日记录,活动内容活动主题不符或记录不全的扣0.2分。
(3)参与活动的相关人员不熟悉内容的扣0.2分。
33、坚持分厂(车间)管理干部值班制度和班前会安全教育活动,在交待工作任务的同时,必须部署强调相应的安全工作和安全注意事项,布置工作要有针对性,现场安全责任落实到人。要建立全单位统一的班前会记录本和班前会流程。
考核办法:抽查班前会、值班记录
评分标准:执行不好扣0.5分;缺一次记录扣0.5分,没有布置或布置安全不具体一次扣0.5分,班前会无故每缺1人扣0.1分。
执行说明:
(1)班前会内容包括:传达各类会议精神、学习文件或通知、贯彻安全技术措施等,针对上班存在的问题安排本班工作,现场安全管理责任要落实到人。对各类人员检查出的问题要安排落实整改。公司要统一班前会记录本格式,分厂(车间)规范填写。未统一记录本、未按照要求记录的扣0.5分/项。
(2)值班记录本主要记录值班期间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措施,以及班前会安排事宜落实情况和需要安排落实的工作等,必须规范填写,从值班记录上能够反映当班整个安全生产情况。未按照要求记录的,扣0.2分/处。
(3)分厂(车间)要制定班前会流程,按照流程召开班前会。没有流程扣0.5分,未按流程召开会议扣0.2分。
34、制定两票三制(工作票、操作票;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设备定期试验和切换制度)并认真执行,所有票据建档保管。
考核办法:查资料和记录
评分标准:无制度、无票证扣1分;一处执行不到位、票据未建档管理各扣0.5分。
执行说明:
(1)按要求制定两票三制(工作票、操作票;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设备定期试验和切换制度),制度不全的扣1分,内容不切合实际的扣0.5分。
(2) 加大操作票的执行与管理,操作内容必须明确、具体,操作中分清监护人与操作人的职责,让操作熟练的人员依据操作票按顺序进行,执行好监护制度,杜绝无票作业。无证作业扣1分。
(3) 按要求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重视现场巡检,认真查阅各种记录以及详细掌握休班期间发生的各类事件的原因、过程及防范措施,现场抽查人员,对上班次运行状况不了解的扣0.5分,交接班记录内容不全的扣0.5分。
35、严格落实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作业规程,认真执行动火、动土、受限空间作业等
票证管理制度。
考核办法:查资料查现场
考核标准:严格审批把关,未经审批进行作业扣1分;一项措施不落实扣1分;出现万能措施一次扣2分。
执行说明
(1)动火作业证、动土作业证、设备检修作业证、抽堵盲板作业证、受限空间作业证、高空作业证、吊装作业证、电气操作票等票证必须经过审批并在有效的作业时间内实施,未经审批或超过审批作业时间的扣1分。
(2)设备内作业因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需重新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方准许继续作业,否则扣1分。
(3)未按规定要求采取消防措施和人员监护的,禁止作业,否则扣1分。
(4)出现万能措施的一次扣2分。
36、积极践行安全零理念,实现现场无泄漏。
考核办法:现场检查
考核标准:发现一处静设备泄漏扣0.2分,一处动设备泄漏扣0.1分
执行说明:
(1)保持设备及周围环境整洁卫生,做到“沟见底、轴见光、设备见本色”。
(2)实行设备包机制,按规定检查点进行检查,做好设备维护的“十字作业”(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及时消除“跑、冒、滴、漏”,非停机不能消除的漏点及时挂牌予以警示。
(3)建立大型设备静、动密封档案和台帐(密封档案应包括:生产工艺流程示意图,设备动、静密封点登记表,设备管线密封点登记表,密封点分布分类汇总表。台帐应包括:密封点分布情况、泄漏点数、泄漏率等)、消漏堵漏记录、巡检记录、机会检修台帐、密封管理技术基础资料齐全完整,密封点统计准确无误。
(4)保持设备静密封点泄漏率在万分之五以下(≤0.5‰)、动密封点泄漏率在千分之二以下(≤2‰),设备无明显的泄漏点。
四、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
37、认真落实《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建立隐患整改效果评价机制。企业每月、工艺设备电气仪表专业及分厂(车间)每半月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并按五定原则落实整改;公司安全部门、各专业和分厂要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与落实台帐。
考核办法:查资料
扣分标准:少排查一次扣1分;不建立台帐扣1分;隐患未实行闭环管理一条扣0.5分;以检代排扣0.5分。对积极排查,及时发现、处理、避免事故发生,并上报上级安监部门的重大隐患,每条加0.1-0.5分。
执行说明:
(1)隐患排查重点:人的不安全形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的失误、设计的缺陷,供电、调度指挥应急反应等生产安全系统、劳动组织、安全装备、设备运行状态、技术管理、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安全因素。以检查代排查一次扣0.5分。公司每月、各专业及分厂(车间)每半月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对分厂(车间)的覆盖率要达到100%,否则,扣0.5分。
(2)公司专业隐患排查由公司分管领导或副总工程师组织,专业部室和生产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排查要全面,要有记录,每月进行一次。没有排查扣0.5分,一项没有落实扣0.2分。
(3)公司月度综合隐患排查应由公司总经理组织,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及安全、生产、设备、工艺、人力、财务、供应等部门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逐厂(车间)逐专业进行,排查要有记录和会议纪要。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和应急措施,并责任到人,挂牌督办。没有排查扣0.5分,参加人员、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不符合要求扣0.2分,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没有落实整改的扣0.5分。
(4)分厂(车间)综合隐患排查由分厂厂长(车间主任)组织,工艺、设备副厂长、技术员(工段长)参加,每月排查一次,排查要有记录和会议纪要。综合隐患排查主要内容是本公司重大隐患认定办法中规定的隐患。未排查扣0.5分,参加人员、会议记录和纪要不规范扣0.2分,重大隐患没有落实整改的扣0.5分。
(5)公司和分厂(车间)均要建立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台账,对重大隐患实行跟踪管理,逐级挂牌督办,隐患的内容要与隐患排查记录和现场实际相一致。未建立重大隐患管理台账扣0.5分,填写内容不全扣0.2分。
(6)所有的隐患都要定项目、定方案、定资金、定时间、定责任人,实现“五定”管理。隐患整改要有记录,整改结束要有复查人、复查结果和复查日期,做到闭合管理。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2分。
(7)对积极排查,及时发现、处理,并上报上级安监部门的重大隐患,每条加0.1-0.5分。
(8)分厂(车间)要结合实际探索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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