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艺术有关似与不似的讨论,不只涉及艺术的形式问题,也流露出以意运法的意识。很多杰出艺术家的经历表明,师法传统和权威,先要学习规矩,得其形似;经过一段时期的学习之后,则要超越形似,并与既有的传统和权威拉开距离。这样,师古才能出新,照亮自家面目,实现运法的价值。凡是富有创新意识的艺术家,往往不与前人笔法相似,他们追求的是彼此精神的相通。古与今、人与我性情接近,却不能停留在模仿雷同。以意运法,意在笔先,不能囿于传统,而要彰显个人性情。本源之心毫无差别,具体作用各不相同。心有迷悟之分,对于法度的态度也就不同。以意运法,就是不失本心,自觉自悟,开启妙悟之心,拾取自家宝藏。百丈怀海说:“读经看教,语言皆须宛转归就自己。但是一切言教,只明如今鉴觉性。自己但不被一切有无诸境转,是故道师;能照破一切有无境法,是金刚印,有自由独立分。”[南唐]静、筠二禅师编撰,孙昌武等点校:《祖堂集》,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643页。 禅师认为,习禅参修,乃至日常行为,都要重视生命的觉性,成就自己,不被境转,不为物迁,才有自由独立可言。艺术家特立独行,运法时自由独立。书写己意,展现自己的个性,起用心灵的法则。以意运法,否认了成规习见的绝对地位,这对于重创造、讲体验、追求生命精神的中国艺术,具有不可低估的意义。
以意运法,不落他人窠臼,这就要求既师法传统,又能权宜善化。变通古法,化古为今,故不失自家面目。既有的传统和法则可资参考,但是,这些传统和法则再好,终究不能替代自家的面目。艺术要抒发性灵,融入个体的生命体验,必须师法而善化,处理好经与权、法与化的关系。中国古代权变论的渊源在法家、兵家和儒家,不过,石涛等在艺术论中谈权变之道,注入了活泼泼的禅理,主张以意运法,独立创造,不囿于已有的传统和法则。具体到艺术运法领域,面对前人留下的传统,后人不可熟视无睹,更不能全盘接受。从经而不知权,师法而不善化,只会深陷于泥古的圈套。只知古而不知今,满足于媚人而不知悦己,纵然酷似某家,也不过是食取某家之残羹罢了。处处以祖宗之法为原则,如同坐井观天,不登艺术创造之堂奥,必定难成大器。我之为我,须有我之面目在。不为某家所役,而能化某家为我所用。中国艺术推重权变,讲究适时而变,师古而善化,法古以开今,变通以成家。
在中国艺术史上,凡是有所作为的艺术家,都知权善化,富有创新意识。权变论并没有抛弃古法,否认尊受的意义。尊而守之,化而用之,既不自弃,也不自缚,方是正道。石涛运法,独标胸臆,抒发性情,书写己意,成一家之法。他有“瞎尊者”“膏子肓”“头白依然不识字”等印文,对既有的传统和法则持质疑的态度。石涛极力破除传统和法则对精神的束缚,突破知识理性等对心源的困扰,以直切了当的生命体验介入艺术创作的当下情境。石涛自跋:“吾今写此二十四幅,并不求合古人,亦并不定用我法,皆是动乎意,生乎情,举乎力,发乎文章,以成变化规模。”[清]石涛作《为王封溁作山水册》之《移舟泊渡》,纸本,水墨,东京东山藏。每次艺术运法都意味着独特而唯一的审美体验的展现,无从复制。运法不能依赖他人,也并不一定只用我法,而是要依据具体的情境灵活而行。不泥古,不执我,融入个性化的风采,自成变化规模。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郭若虚论画,有“气韵非师”之说。这个说法的大意是,谢赫绘画“六法”中的其他画法都可通过后天习得,唯独气韵天生,不可师法。气韵是艺术家天赋、资质、禀性的自然流露,各不相同,无法强求。这种看法得到了后代的普遍认同。清初恽南田说:“笔墨可知也,天机不可知也;规矩可得也,气韵不可得也。以可知可得者,求夫不可知不可得也,岂易为力哉?昔人去我远矣,谋吾可知,而得者则已矣。”[清]恽格撰:《南田画跋》卷2,《画鉴》,芋园丛书本。 恽南田把规矩和笔墨归为一类,把天机和气韵归为另一类。规矩包含法度,此为古法,可以师法;天机和气韵“不可知”并“不可得”,不可强求。法度是一把双刃剑,既可束缚心灵,又能为己所用,关键在于以怎样的态度对待它。郭若虚提出此说,颇有重视艺术运法的用意。气韵非师,法自我立,在古法之外求生路,在模仿之外获取灵感。气韵非师,发自天性,非学所及,必在妙悟。
宋代以来,中国艺术家对待模仿的态度也深受文字禅的启发。从北宋临济宗的汾阳善昭起,禅门开始流行以古德的话语,即公案为参禅的典籍依据,禅师们借此领悟前人的智慧,也以此作为判断僧众是否开悟的参考。这就是禅宗史上的“文字禅”,或称“看话禅”。后来,临济宗杨岐派的禅僧大慧宗杲对文字禅表示不满,提出参究公案的某些语句话头,杜绝思量分别,借此扫荡知见。他还主张参究活句,不参死句。依照文字禅的宗旨,面向审美传统和艺术经典,关键不在于超越历史影响带来的焦虑,而在于审美心境是否活泼通透。师古意在开今,推陈贵在出新,古法如能活用,也是甚深境界。
三、当下生成
超越知识理性的桎梏,解构陈规习见的普遍有效性,从而彰显法度当下生成的意义,这是禅宗法度论的题中之义。禅宗视法度为幻有,注重法度的当下即是,这与儒家和道家的法度论不同。大乘佛教有法空和我空之说,就是要破除法执。事物因缘而有,如幻如化,执定五蕴为实有,称为法执。破除法执,是指参透事物的虚空特质,解构人对传统和法则等的依赖与迷恋。五蕴、六尘因缘而有,幻化而在,不离性空之实。既有的审美传统和法则是否有效,应从特定的生命体验出发,而不是屈服于过往的历史经验。单刀直入,不假外求,直切心源,当下即是。苏轼指出,王安石有“无法之法”之妙,其书法不可学,学之不得其法。苏轼寄情书法,游戏笔墨,往往不拘成法,随兴而就。黄庭坚深表赞许:“夫惟天才逸群,心法无轨,笔与心机,释冰为水。立之南荣,视其胸中,无有畦畛,八窗玲珑者也。吾闻斯人,深入理窟,椟研囊笔,枯禅缚律,恐此物辈,不可复得。”[宋]黄庭坚著、刘琳等校点:《黄庭坚全集》第1册,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299页。 文人艺术注重创新,最忌律缚。天才之作大多毫无心机,不守成法,不落轨则。在审美活动中,究竟应该如何运法,这根本没有现成的法度。艺术运法要根据艺术家的性情才气而行,不在字体模拟之间。心有所感,神有所触,信手拈出,自然高妙。
据禅宗典籍记载,历代佛祖把正法眼藏授予后代继承者时,多留有法偈作为印证,其中含有对传统、规则和法度等的思考。这些佛偈内涵稍异,但是,它们主要是在阐述万法皆空、觉悟真性等佛理。佛法是佛祖为了教化大众而采取的权宜说法,禅宗对此加以解构,要求僧徒超越封闭的心灵状态,复归鲜活的艺术世界,重视个人的生命体验,以无尽藏心为源,以妙悟之心为用,传法,受法,运法。这种思想深植于中国艺术家的心灵深处。前人在艺术创作时运用的具体法则,或通过理论思考总结出来的法度观,不能直接作为艺术运法的笔头灵气,需要在传统之中融入个人的当下体验。艺术法度凝结着独特的生命体验,它是个人性情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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