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凌云
作者简介:汤凌云,湖南岳阳人,哲学博士,(岳阳 414006)湖南理工学院中文学院副教授,(北京 100732)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博士后。
①[元]宗宝编:《六祖大师法宝坛经·顿渐第八》,高楠顺次郎等辑:《大正藏》第48卷,日本:大正一切经刊行会昭和三年版,第358页下。
②[宋]道原纂:《景德传灯录》卷28《江西大寂道一禅师语》,高楠顺次郎等辑:《大正藏》第51卷,第440页上。
【摘要】禅宗法度论具有丰富而独特的审美意蕴。禅宗视法度为幻有,质疑成规旧法,破除知识习见,却并不否定法度的价值。受禅宗法度论影响,中国艺术家意识到,法由心生,以意运法,当下生成,法无定法。中国艺术形成了质疑与反思审美传统、文化秩序和艺术规则的法度意识。这是中国艺术注重创造精神的体现,对于高扬审美活动的创造性、培养独立平等的审美人格、突破单线进化的艺术思维,都有不可忽视的美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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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禅宗;法度论;艺术法度;审美意蕴
中图分类号:B94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660(2015)05-0123-06
从美学角度讲,艺术法度并不限于具体的表现技巧,它是艺术家独特风格的表征;艺术法度也并非孤立的存在,它是特定民族人文精神、审美传统和艺术家生命体验的外化。中国美学历来重视艺术法度这个问题,目前已有很多学者对儒家和道家的法度论及其对艺术法度的影响进行研究,取得了值得肯定的成绩。其实,佛教对中国艺术法度意识的影响也不容忽视。特别是禅宗,作为一种富有审美气质的宗教,在唐代时就已形成较为系统的法度理论,具有丰富的审美意蕴,然而,学界对此关注并不够。本文集中探讨这个问题,通过寻找禅宗法度论与中国艺术法度意识的内在关联,初步发掘禅宗法度论的审美意蕴,彰显禅宗法度论的美学价值,从而深化对禅宗美学价值的认知。
一、法由心生
在佛教语境中,“法”是佛陀观照世界和生命的方式,泛指一切行为的规范和准则。因此,佛教之“法”也包含法度这层含义。大乘佛教认为,心为万法之源,一切唯心造。《华严经》指出,心为工画师,能造种种物,即有此意。佛教还以画像取譬,揭示随心显现的事理。中国佛教特别强调创造意识,突出心灵对运法的关键作用。慧能是禅宗史上具有革新精神的关键人物。据宗宝本《坛经》,弟子志诚刚从神秀那里过来,他问慧能以何法诲人,于是发生了一段有关法度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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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宝本《坛经》的真实性或可信度如何,在此不作讨论。无论如何,作为一部禅宗文献,它代表着南宗禅的思想取向,似乎没有特别的异议。慧能对法度的阐发,有助于体证法由心生的禅理。他认为,没有脱离自性之法,“一切万法,皆从自性起用”。法不可授,只能以心传心,如何转识成智,依赖各人的觉悟能力。因此,觉悟者应能重视自性,体证无佛可参、无法可立,从而明心见性,不被法缚。法由心生,即心是法,这与禅宗对自觉意识的尊重有关。
心为万法之源,众妙之门。法非实有,始于心源。马祖道一指出,人人都应自信,即心即佛,此心之法,众人皆备。菩提达摩传一乘心法,令人开悟而已。佛不在西土,自心即佛,此心为佛心,佛法不在心外,自心所生之法,便是无边佛法。马祖道一说:“一切法皆是心法。一切名皆是心名。万法皆从心生。心为万法之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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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即心即佛,即心是法,为高扬人的自信和自尊提供了思想支持。心性圆成,万法源此而生。各人自悟本心,即能转动万法。“云何是法?法者是心法。心法无形,贯通十方,目前现用。”[南宋]赜藏主编集、萧萐父等点校:《古尊宿语录》,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第59页。禅宗提倡法由心生,主要是突出心灵的创造功能。因此,在审美活动中,应该使心境澄明,反求诸心,莫向外求。法由心生,妙用无穷。
这种法由心生的法度论在中国美学中也得到了落实。艺术创作是审美活动,有赖于心灵的制裁。不领心法,无法体微入妙。以心印心,单刀直入,这是南宗真传,它不依附既有的传统、法则和秩序。凡是富有创新精神的艺术家,大多主张摆脱对既定传统和秩序的迷恋,破除对现有法则和法度的执著。他们主张以心运法,把独特的生命体验和审美个性融入艺术之中。南宗禅有纵横恣肆之风,这与活泼泼的艺术精神相通。怀素草书如飞龙走蛇,其运法境界也大异常矩,令人惊叹不已。他经常任兴而作,醉意袭来,挥笔即书,酣畅自在,等到酒醒之后,却发现无从落笔。怀素这种草书运法的情形,被刘世昌称为富有禅意:“所谓一拳打透虚空,不为律缚者也。”[明]郁逢庆编:《续书画题跋记》卷3《唐怀素草书〈清净经〉》,卢辅圣主编:《中国书画全书》第4册,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92年,第684页下。 北宋米芾也擅长草书,他强调心灵在艺术运法时的优先地位。要想不作“奴书”,照亮自家面目,就得平淡天真,出乎意外,不为常法所缚。戴熙说得精妙:“予画本无法,一切惟心造。”[清]戴熙撰:《习苦斋画絮》卷2,清光绪十九年刻本。 心外无法,心为创造之源,也就是艺术运法之炉,故应以心为法。中国艺术论还有“心画”“心印”“心源”等说法,也都体现出法由心生的运法意识。
对于艺术创作而言,有效的艺术传统、法度和秩序必须依赖于特定的审美情境,它们相互依存。法由心生,这表明艺术家应把自己独特的审美体验融入创作之中,充分发挥精神创造的自由。倘若盲从权威,或膜拜古人,甚至降格以求,屈从流俗,只会丧失艺术家的创造意识,或以扭曲鲜活的审美现场为代价。艺术运法不能理性地预计安排,也不能把以往的经验或权威的法则据为己有,而是要摆脱传统的束缚、秩序的桎梏和权威的阴影。不必依赖传统,不可盲从秩序,不能迷信权威,艺术运法应该尊重真实的体验。审美传统一旦形成,艺术规则一旦确立,在某种程度上就意味着某种依赖或惰性的滋生,甚至成为对今后艺术创作的束缚,在审美传统和艺术法则不再有效的地方结束它们的作用,最为有效的方式就是突出艺术家的创新意识。
二、以意运法
法由心生强调的是审美心源的创造功能,以意运法则揭示出心灵在艺术创作过程中的导向作用。心为本体,意为作用。心生万法,它是创造的总纲法门;意为心现,它是运法的具体路数。艺术由意而造,意有高低、深浅之分,愈高深则愈要妙。出乎己意,纵逸不群,不守成规,不拘定法,意随心转,笔墨生活,媚人眼目,不敢越雷池半步,终落细枝末叶。艺术运法是生命性情的留影,毕竟依人不得,自欺不成。不迷信,不依傍,不以权威的说法作为永恒的定则,不以他人的经验作为自我的法则,我用我法,特立独行,这就是以意运法。方薰就是这种运法意识的提倡者:“画有尽而意无尽,故人各以意运法。法亦妙有不同,摹拟者假彼之意,非我意之所造也。如华新罗山水花鸟,皆自写其意,造其法。金冬心又以意为画,文以饰之,为一格。皆出自己意,造其妙。”[清]方薰撰:《山静居画论》卷下,清嘉庆刻不知斋丛书本。 以意运法,能成就艺术的高致。专工技法,则意为法缚。写心中逸趣,浇胸间蒙泉,著天地华章。以心造境,以意运法,独抒心怀,笔墨自然。运法不能一味猎奇,更不能盲目循格,般若文字胸中流出。在艺术创作时,不拘格套,超越故旧的传统和法则,泯灭似与不似等边见,独运自家之法,这与规规于模拟者不可同日而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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