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平面交叉口设计
5.1一般规定
5.1.1新建平面交叉口,应以本规程确定的交叉口红线为依据,根据相交道路的类别以及设计车型、车速、交通流量流向,并考虑到未来发展的可能性进行设计。
5.1.2改建平面交叉口,应以现状或已规划的交叉口红线为依据,基于改善后的要求、现状的实测设计参数,并结合周边可能的条件进行设计。
5.1.3治理平面交叉口,可在原交叉口平面布局的基础上,根据现状交通流量,作局部改善并调整交叉口进出口道的车道数、渠化设计、信号灯相位和配时设计以及其它交通设施设计。
5.1.4平面交叉口设计包括:进出口道车道数、进出口道车道宽度和人行道宽度;车道功能划分、交通流导行轨迹线、公交停靠站、停车线位置和行人过街横道宽度和位置、交通岛等交通渠化设计;视距三角形;竖向设计;各类标志布置以及信号配时基本方案设计等。
5.1.5各类道路交叉口的进出口道应为行人安全过街或方便残疾人使用和通行提供必要的条件,包括过街空间、过街信号、交通安全岛、缘石坡道、触感盲道等。
5.1.6交叉口的竖向设计应符合行车舒适、排水迅速和美观的要求,其标高应与周围街坊标高相协调。
5.2平面设计
5.2.1交叉口范围内道路平面线形宜采用直线;当采用曲线时,其曲线半径不宜小于不设超高的最小圆曲线半径。 5.2.2交叉口平面设计中应考虑交叉口视距要求,交叉口转角部分视距三角形范围内不得有任何高于1.2m妨碍驾驶员视线的障碍物。停车视距可按式5.2.2确定。
3.6S停?V?t?254????V2??m?(5.2.2)
式中:V ——交叉口计算车速,其值可按3.0.3的规定取值 t ——制动反应时间,取2.5秒
Ф ——潮湿系数,按不利情况取值为0.4 φ ——粗糙系数,其取值范围为0.03~0.05
高架路或人行天桥桥墩及台阶等必须设在交叉口附近时,应做视距分析,且桥墩宽尽可能缩小,台阶宜通透。
5.3进出口道设计
5.3.1 交叉口进口道车道数应根据进口道通行能力同路段通行能力相匹配的原则增加,进口道应确保增加车道数所需的宽度;确定进口道的宽度及车道数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 新建交叉口进口道展宽段的宽度,应根据预测各交通流向的流量所需的车道数来决定;无交通流量数据时,应按表4.0.8规定的值确定;(强制) 2. 改建交叉口进口道展宽段的宽度,应根据实测或预测各交通流向的流量所需的车道数来决定;(强制) 3. 治理交叉口进口道展宽段的宽度,应根据实测的各交通流向的流量及可实施的治理条件来决定。(强制) 5.3.2 进口道每条车道的宽度可较路段上略窄。内环线以内、新建及改建交叉口,一车道的最小宽度可取3.0m;治理性交叉口,在用地受到限制的地方,一车道的最小宽度可取2.75m。内环线以外、新建及改建交叉口,一车道的最小宽度可取3.25m;治理性交叉口,在用地受到限制的地方,一车道的最小宽度可取3.0m。交叉口范围内可不设路缘带。
5.3.3 进口道展宽段应尽可能为左转、直行和右转车辆分车道行驶创造条件,特别是设置有专用箭头灯时,必须设置相应的专用车道。改建及治理交叉口,当每信号周期左传车平均流量超过2辆时,应配以专用车道;在有中央分隔带的进口道上,应充分利用分隔带空间展宽成进口车道,剩余宽度应满足行人过街驻足空间的要求。
5.3.4 进口道设计时,右转车道宜向进口道右侧(靠非机动道或人行道一侧)展宽,左转车道宜向进口道左侧(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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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中心线一侧)展宽。
5.3.5进口道长度的确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1. 进口道长度La由展宽渐变段长度ld与展宽段长度ls两部分(图5.3.5.1)确定,其中图A为左侧车道的展宽,图B为右侧车道的展宽;
lsLa(A) 左侧车道展宽ldlsLa(B) 右侧车道展宽ld 图5.3.5.1进口道展宽段设计示意图
ld和ls分别按公式(5.3.5.1-1)和(5.3.5.1-2)计算:
ld?v??w3 (5.3.5.1-1)
式中:v——进口道计算行车速度(km/h); Δw——横向偏移量(m)。
ls=10N (5.3.5.1-2)
式中:N——高峰每一信号周期的左转或右转车的平均排队辆数
2. 无交通流量数据时,新、改建交叉口进口道长度应按本规程表4.0.8设计;(强制) 3. 治理性交叉口用地有限,无法满足5.3.5第1款要求时,应采用表5.3.5.3的数据确定进口道的最小长度;(强制)
表5.3.5.3 治理性交叉口进口道(La)的最小长度 路段计算行车速度(km/h) 最小长度(m) 60 60 50 50 40 40 4. 在向右侧展宽的进口道上设置公交停靠站时,应利用展宽段的延伸段设置港湾式公交停靠站,但应追加站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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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度。
5.3.6交叉口出口道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1. 新建及改建交叉口的出口道车道数应与上游各进口道同一信号相位流入的最大进口车道数相匹配,并按出口道总宽展宽;出口道每一车道宽不应小于3.5m;治理性交叉口,条件受限制时,出口车道数只可比上游进口道的直行车道数少一条;治理性交叉口出口道每一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3.25m;(强制) 2. 出口道为干路,相邻进口道有右转专用车道时,出口道必须设置展宽段;(强制)
3. 出口道设有公交停靠站时,按港湾停靠站要求设置展宽段;在设置展宽的出口道上设置公交停靠站时,应利用展宽段的延伸段设置港湾式公交停靠站;
4. 出口道的总长度由出口道展宽段和展宽渐变段组成。出口道展宽段长度由缘石转弯曲线的端点向下游方向计算,不设公交停靠站时,长度为60~80m;设置停靠站时,再加上公交停靠站所需长度,并须满足视距三角形的要求。出口道展宽渐变段长度l’d应按式(5.3.6.4)计算:(强制)
l′d=(30~20)Δw (5.3.6.4) 条件受限制时,不应小于30m。
5.4地面公交停靠站的设置
5.4.1交叉口附近设置公交停靠站应保证候车乘客的安全;方便乘客换乘、过街;降低对交叉口通行能力的影响;有利于公共汽(电)车安全停靠、顺利进出;根据公交线路走向、道路类别与所在交叉口交通状况,结合站点类别、规模与用地可能条件合理布置公交停靠站。
5.4.2 新建交叉口,公交停靠站须布置在交叉口的下游。(强制) 5.4.3改建或治理交叉口,公交停靠站应布置在交叉口的下游;在下游布置停靠站有困难时,可将直行或右转线路的停靠站设在交叉口的上游。
5.4.4新建、改建交叉口,公交停靠站应设置在平坡或者坡度不大于1.5%的坡道上,当地形条件受限制时,坡度最大不得超过2%。
5.4.5 公交停靠站设置在交叉口上游时,离开停车线的距离按如下原则确定:
1. 进口道右侧有展宽增加的车道时,停靠站应设在该车道展宽段之后至少15m处,并将拓宽车道加上公交站台长度后作一体化设计;
2. 进口道右侧无展宽增加的车道时,停靠站位置应在右侧车道最大排队长度再加15-20m处,停靠站长度另外按照实际需要确定。
5.4.6公交停靠站设置在交叉口下游时,离开(对向车流进口道)停车线距离: 下游右侧展宽增加车道情况下,应设在展宽段向前至少15m处;在下游右侧不展宽但设停靠站时,停靠站在干路上距停车线不应小于50m,支路不应小于30m。
5.4.7停靠站台的布置方式,按其设置的位置,分为沿人行道边缘及沿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分隔带设置两种;按几何形状又分为港湾式和非港湾式两类。停靠站台的布置方式选择原则如下:
1. 机非混行道路, 采用沿人行道边布置的停靠站或专设机非分隔带布置停靠站;机动车专用道,采用沿人行道边布置停靠站;有机非分隔带的道路,沿分隔带设置停靠站;
2. 新建交叉口,公交停靠站应布置成港湾式;
3. 改建交叉口,在进出口道为干路的道路上设公交停靠站,应布置成港湾式:
4. 改建交叉口,在进出口道为支路的道路上设公交停靠站或治理交叉口,在条件满足5.4.9第1款规定的港湾停靠站最小尺寸(图5.4.9)的情况下,公交停靠站宜布置成港湾式。
5.4.8公交港湾式停靠站类型:
⑴ 机非混行道路或机动车专用道路,可沿人行道设置港湾式公交停靠站,见图(5.4.8-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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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4.8-1 沿人行道设置
的港湾式停靠站
⑵ 机非混行道路,利用人行道多余宽度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间设置港湾式公交停靠站,见图(5.4.8-2)所示;
图5.4.8-2 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间设置的港湾式停靠站
⑶ 沿机非分隔带设置公交停靠站,在分隔带宽度≥4m时,港湾式停靠站设置方法见图(5.4.8-3)所示;在分隔带宽度<4m而人行道有多余宽度时,港湾式停靠站设置方法见图(5.4.8-4)所示;
图5.4.8-3 沿机非分隔带设置的港湾式停靠站形式一
图5.4.8-4 沿机非分隔带
设置的港湾式停靠站形式二
5.4.9公交港湾式停靠站的几何尺寸见图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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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4.9港湾式公交停靠站的设计尺寸
1. 公交停靠站候车站台的高度宜取15~20cm;站台的宽度应取2.0m,改建及综合治理交叉口,当条件受限制时,最小宽度不应小于1.25m。
2. 为区分公交停靠站的停车范围,在公交停靠站车道与相邻通车车道间,按国标设置专用标线。一辆公交车停车长度以15~20 m为准,多辆公交车停靠的站台长度可按下式确定:
Lb=n(lb+2.5) (5.4.9-2)
式中: Lb —— 公交停靠站站台长度;
n —— 公交停靠站同时停靠的公交车辆数,当无实测数据时,取
n=公交线路数+1;
lb ——公交车辆长度。
3. 新建交叉口,公交停靠站车道宽度为3.0m;改建或治理交叉口,受条件限制时,最窄不得小于2.75m;相邻通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25m;
4. 人行道宽度确有多余时,可压缩人行道设置公交停靠站;人行道的剩余宽度应保证大于行人交通正常通行所需的宽度,最小宽度不宜小于2.50 m,必要时可在停靠站局部范围内拓宽道路红线。
5.4.10当无轨电车与公共汽车在同一进出口道设站时,应将电车站布置在公共汽车站台点的前方。
5.4.11多条公交线路合并设站时,应根据公交车到站频率和站台长度确定最多并站的线路数,最多不宜超过5条,特殊情况下不应超过7条。当线路数超过规定的要求时,应分开设站,站牌间距应满足下游停靠站台长度加上25.0m长,以保证不影响上游公交车停靠站的要求。
5.5 公共交通专用道在交叉口进出口道处的处理 5.5.1进口道处的设置 公交专用道宜沿最右侧机动车道设置,公交专用道在交叉口进口道处的设置应遵循如下原则: 1. 当无右转机动车交通流,或另设右转专用车道时,公交专用道可直接设置至停车线; 当右转交通量较大时,可采用图5.5.1-1所示的方法设置公交专用道和右转专用车道;当公交专用道设置在外侧且相邻交叉口间距无法满足右转专用道车辆与公交车交织段长度要求时,可按图5.5.1-2所示的方法设置公交专用道和右转专用车道; 公公交公交专用安全岛安全岛图5.5.1-1 设置在右转专用道左侧的公交专用进口道 的公交专用进口道 道 图5.5.1-2 设置在路侧2. 当有右转机动车流且流量不大时,公交专用道设置至进口道右转车道末端,如图5.5.1-3所示,其中交织段长度宜大于40m。若右转车受信号控制时,进口道右转车道的长度应不小于右转车的最大排队长度加上右转车过度到右转车道的长度(按进口道右转车道交织段5.3.5.3确定)。在没有流交专用 公18 安全岛图5.5.1-3 公交专用道与右转车道结合布置 道车 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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