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按照规定,每季度由通风区对使用的自救器进行气密性和称重的检查实验。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本单位职工的自救器收集集中,进行集中检查。
经检查不合格的自救器不得发放和使用。
9.各单位要加强对自救器的监督检查,对当班入井人员佩带的自救器,由本单位跟班领导或班组长负责入井前的检查,零散作业人员自救器入井检查,由本单位指定负责人进行检查。杜绝不合格的自救器入井。
三、自救器使用与管理的奖罚
1.在正常情况下,严禁随便打开自救器使用。凡封条开启或外壳严重变形的自救器均按损坏处理。对查出损坏自救器的视损坏情况罚款20—80元。
2.对下井不佩带自救器者,每次罚款50元。
3.对自救器日常检查不到位,使不合格自救器下井,造成事故的,按上述责任划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必要的处罚。
4.没有发生自救器的有关事故,矿半年将对在自救器的使用与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必要的奖励。
2.5.4矿灯收发的管理规定
为方便下井职工迅速快捷领用矿灯达到减人提效之目的,特制定我矿下井人员用灯自我服务管理办法:
一、矿灯的领取、存放:
1.矿灯的领取:
矿灯领取采用专人专灯方式,即下井人员自灯房下井“入口”处进入灯房,自己对号到灯架取灯,取灯方法如下:用自己领到的钥匙对号打开自己矿灯的锁,取下矿灯,将自己的灯牌用锁锁在原锁灯线的铁架上,以便灯房人员对矿灯考勤。
2.矿灯的存放:
下井人员升坑后,由灯房北门进入,经北门值班人员对矿灯检查无问题后,进入灯房将灯对号放在原来位置,打开自己的锁子,取回灯牌,将灯线与架前铁棍锁住,并对矿灯充电。(其充电方法如下:将灯头充电插头孔插到充电架上的充电插头上,顺时针旋转180度,使充电回路接通,充电指示器指针偏转,表示矿灯已开始充电,否则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检查维修) 二、管理人员用灯管理:
管理人员指矿领导、各下井单位的正区、部长、书记和职能科室在干部澡堂更衣的有关人员仍实行
无牌领取实名登记专人对号办法,其领、交程序同上,但在入口处向值班人员说明其单位、姓名后由灯房值班员拿钥匙带管理人员到管理人员灯架上取灯。以便对矿灯考勤。 三、其他人员下井用灯管理:
“其他人员”指矿、内外非我矿井下职工临时下井参观、检查、学习等有关人员。其下井用灯,需有带队人员到矿调度室开据证明,并由带队人员到矿灯房统一按照第一条程序到备用灯架上取矿灯、自救器。其他人员不得进入灯房,由带队人员发放矿灯。
升井后带队人员收齐所有灯,经工作人员检验无问题后,方可取回其证明。 四、其它规定:
1.下井人员升坑后,矿灯有问题应告诉值班员,以便及时维修; 2.下井人员更换锁子,应将新锁钥匙交灯房一把,以便维修矿灯; 3.下井人员钥匙丢失,应向灯房声明,以便采取措施,防止丢灯; 4.人为损坏矿灯,罚款50元,丢失矿灯按原价赔偿,偷盗矿灯加倍处罚;
5.取灯人员不得在灯房滞留;不得拥挤,扰乱秩序,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损坏灯房内设备设施; 6.下井人员必须按灯架、矿灯编号取灯,专人专灯,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矿灯,一经发现罚款50元; 7.下井人员发现自己矿灯损坏,当班维修不好,需取用备用灯时,向灯房值班员声明领用备用灯,并在北门登记姓名、本人灯牌号;
8.升井人员必须自觉接受值班员对矿灯的检查,不接受检查私自进入者,按照矿灯已损坏论处,罚款100元;下井单位职工违反灯房管理规定,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9.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5.5机电设备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电设备的管理,做到设备的合理使用和检修,保证设备安全、可靠的运行,不断提高设备完好率和使用率,从而降低设备待修率和事故率,现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组织机构
1.机运部是矿机电的管理部门,设备组负责矿井机电设备、电缆、五小等日常管理。在矿机电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机电设备及统管件(即由设备组统一管理的采、掘、开、通风主要机电设备零备件)的管理工作。
2.机运部长,负责设备组的业务领导工作。
3.使用设备单位要配一名至二名专职或兼职设备网员,配合搞好设备的领取及回收工作。 4.设备组职责
(1)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组的台账、卡片、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做到账、卡、物对口。 (2)在机运部长的领导下负责办理设备的新增、调拨、租借、计划、检修、报废等手续。 (3)负责设备的月、季、年度统计,制表及上报。 (4)办理新到矿设备的验收、登记、编号、刻号工作。
(5)负责检修后设备及统管件的验收,保管工作,办理领取、移交手续。 (6)参加新安装和拆转设备的验收,移交工作。
(7)参加有关专业会议,处理和反映设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8)召集设备网员会议,对设备网员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9)负责电缆、五小电器的台账建立及管理工作。 (10)负责五小电器的编号、刻号到货验收工作。 5.(各使用单位)设备网员职责
(1)办理本单位设备、电缆、五小及统管件的领取、升坑、退库,送修、安装验收,移交手续,建立保管手册,与设备组定期对账。
(2)负责本单位设备的清点,负责每月将设备使用情况报设备组一份,认真填报本单位机电事故分析报告。
(3)参加矿井每周组织的设备检查,无故不参加将给予适当的处罚。 二、设备管理
1.新到设备及大型配件由设备组、供应部门、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大型设备要组织专门的验收小组。到货与装箱单不符时不许入库,并由供应部门负责查处,不合格或不经验收的设备不许纳入固定资产,更不准投入使用,验收后的图纸资料交机运队资料员负责保管,其他随机物品由设备库保管。
2.新增或报废设备,设备组要及时入帐和办理报废手续,大型设备的历次大修记录要装入档案。 3.设备组将不易入库的设备采取防护措施,就地妥善保管。有关单位要将升坑设备及时送交设备库。 4.财务部门要与设备组定期核对固定资产台账,矿每年要进行一次大检查,做到状态清楚。 5.矿内设备的调整和调拨由机运部办理,各单位不得借故拒调或拒接,所调设备必须保持完好,否则,由移交单位配置齐全。严禁不办手续乱用设备。
6.设备矿外调拨或借用时,须经机运部长同意报主管机电矿长审批后,方可办理。归还设备时,如有损坏,由租借单位赔偿或修好。
7.机电设备不许拆套使用,但遇生产急需且又无备件的情况下,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机运部长批准方拆用,对所拆零部件,拆用单位必须限期恢复或交旧。
8.机电设备报废要根据有关规定执行。每年由设备组提出报废申请,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鉴定,经机
电矿长审查后上报,经公司批准的报废设备,财务部门及设备组要同时做帐物处理,报废残体按规定保管或处理。
9.所有机电设备出矿时,必须经机运部长、机电矿长签字由设备组办理设备出门证,并加盖,“机电设备管理专用章”矿保卫科方可放行,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三、设备使用
1.生产单位及井上辅助单位日常所需设备,经机运部队长审批,由设备网员到设备组办理手续位领用设备,严禁无手续领取。特殊情况下领取,必须经机运部值班签字到设备组办理领取手续。
2.新上工作面,掘进头及其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安装单位依据采掘设计图纸,将设备、五小、电缆报设备组,经主管领导审核后,由设备组统一组织协调,发放原则先旧后新。
3.机电设备实行“四包”制度,即:包使用、包维护、包管理、包排除故障。有条件的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巡回检查制、交接班制、设备维护保养制等制度,使用中的设备,应悬挂设备完好牌、设备责任牌、设备包机牌,标志牌内容填写详细、认真。
4.凡矿内未使用过的新型或具有新性能的设备,使用前必须由技术员制定操作规程,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
5.设备的安装,须按设备安装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安装设备的巷道、硐室等工程质量必须达到设计安装条件,否则,不准安装;设备投运前,必须进行严格验收,合格后才可移交使用。
6.严禁违章操作、使用和搬运设备,设备不许带病运转,各种保护装置要定期整定和试验并留有记录,严禁甩掉和私自改动保护装置。
7.所有备用设备要保持完好,库内备用设备且挂有合格证,领用设备要当场进行试验和检查,凡经领用双方检查合格的设备,发放后有使用单位负责。备用设备不完好要追查设备组责任。
8.防爆设备到货后,设备组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合格后方可收货使用。
9.有机运部牵头组织分析设备损坏原因,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视损坏程度进行罚款。 四、设备检修
1.矿井大型设备及主要生产系统要有日、周、月检计划,有同等备用能力的设备,应定期倒换运行并及时检修备用设备。
2.各单位使用设备(包括备用)的日常维护和完好,由使用单位负责。紧急情况下拆用设备零部件的要及时补齐。
3.进厂检修设备,验收员要严格检查,对缺少零备件和非正常损坏的内容要填写到验收单;烧电机和严重损坏设备的单位必须填写事故分析报告。
4.防爆设备检修后必须经防爆检查员检查验收其防爆性能,符合要求时方可发证和使用。 5.检修设备要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和工艺卡,大型设备的中、大修,其检修记录要经主管技术员审核,机运部存档
6.外围大修设备按《外委大修管理办法》执行。
7.检修后的设备,要严格执行检修人、包机组长、验收员三级验收制度,层层把关;严格执行检修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达不到完好要求的要令其返工,其费用和影响使用的责任由检修单位承担,验收合格的设备要贴“设备维修合格证”。
2.5.6胶带输送机综合保护的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皮带机管理,统一规范,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胶带输送机综合保护正确安装
1.温度保护
(1)温度保护感应探头应钢性固定
(2)红外热敏探头方向对着主滚筒,距离主滚简表面为50-l00mm之间。 (3)感应探头的位置还应便于试验和维护。
(4)其温度整定值根据探头原理及间距,按照说明书规定调整。 (5)司机应定期清理感应探头上的煤泥、灰尘,保证保护装置的完好。 2.烟雾保护:位置应在皮带机头下风侧上部顶板吊挂。
3.自动洒水装置:在温度传感器或烟雾传感器获得信号动作时,自动洒水装置启动,位置要保证水流能够准确喷洒在两驱动滚筒上。
4.堆煤保护:机械式煤位和煤电阻式传感器应根据卸载滚筒纯的环境条件,选择适当的位置和高度安装煤位传感器,保证即不能造成大量堆煤,又不能在正常运行时误动作。
5.跑偏装置:跑偏装置保护感应探头固定牢固,位置高低适合,皮带跑偏过来皮带能碰到感应滚。 6.速度保护:感应磁钢应安装在卸载或改向滚筒上,霍尔探头距离磁钢位置距离在≤15mm内调整。磁铁保存完好、齐全。 二、试验、维护检查
1.井下所有在用皮带机必须使用阻燃胶带,装设堆煤、防滑、超温、跑偏、烟雾、自动洒水保护装置,并保持灵敏可靠,每班由皮带司机试验一次,并填写试验及运转记录,检修班做好检修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在倾斜井巷中使用的皮带机必须装设防逆转装置或制动装置,每班进行检查,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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