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N/5cm, 横向抗拉强度≥2000N/5cm, 纵横延伸率<20%,CBR顶破强度≥2800N, 握持强度≥2000N, 刺破强度≥500N,渗透系数>10cm/s。
(6)、 填土高小于5米时,盲沟每6米设置一道;填土高小于5~10米时,盲沟每5米设置一道。在端部位置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但最后两排盲沟间距不宜大于10米。
换填法
(1)、 适用于路基填土高度大于10米、过湿土厚度不大于3米地基段;也适用于软土厚度不大于3米地基段。
(2)、 需换填土挖除后以长垄形式堆放在用地界旁,并用薄膜覆盖,以备防护植草覆土等用。
(3)、 挖除换填层后应测定其基底承载力和相应的基底密度。 (4)、 换填处理前,应先排水晾晒,以适宜机械进场作业。 (5)、 换填大部分为U形冲沟,应在冲沟最低处设置排水盲沟,已排除路基范围内积水。
(6)、 排水盲沟底部应比换填层底部标高相同或稍低,且纵坡不宜小于1%,在地势低洼处设置出水口。
强夯碎石墩法
(1)、 适用于路基填土高度大于8米、过湿土厚度大于3米地基段;也适用于软土厚度大于3米地基段。
(2)、 地基处理范围为路堤两侧排水沟外侧之间的距离。采用主夯、副夯、全副满夯的次序进行。主夯点、副夯点均按正方型布置
(每四个主夯点正中夹一副夯点),根据软弱层厚度分别采用不同的夯击能,软弱层厚度3~5m、5~6m、6~8m分别对应夯击能为1500kN·m、2000kN·m、2500kN·m,对应的d分别为3.5、4.0、4.5。
(3)、 每遍每点夯击数主要通过现场试夯确定,最后一变为低能量满夯,互相搭夯不大于1/2夯痕。每遍时间间隔不小于3周。
(4)、 施工前应按设计要求在现场选择代表性区段进行试夯,以取得相应的技术参数以指导大面积施工。
(5)、 强夯处理完毕,最后两击平均夯沉量应不大于5cm,否则应增加夯击遍数。
(6)、 当路基横断面横坡陡于1:10时,可开挖成宽度大于10米的梯形台阶,然后根据本设计图进行强夯处理。路基填筑过程中要注意观测路基的横向位移。
(7)、 碎石垫层底部和顶部各铺设一层钢塑格栅,下部钢塑格栅向上反折与上部格栅用钢筋固定在一起,重叠宽度为1米。
碎石桩法
(1)、 适用于软土厚度大于6米路基,碎石桩按边长为1.5米的等边三角形布置,桩径50cm。
(2)、 施工前应复查碎石桩处理范围内软土层厚度及强度,如深度小于6米,则应按其他相应处治原则处理。
(3)、 施工前应开挖纵横排水沟,将路基范围年内排水疏干,并清除表层淤泥质土,再进行碎石桩的施工。
(4)、 碎石桩施工完成后,在其顶面铺设第一层钢塑格栅,回
填50cm碎石压实至93%,在碎石垫层顶面加铺第二层钢塑格栅。
(5)、 软土路堤施工过程中应进行沉降观测和稳定观测,以避免路基的滑移和路堤变形。其稳定标准为:路堤中心每昼夜的沉降量不得大于1cm,路堤坡脚的侧向位移每昼夜的水平位移不得大于0.5cm,如果其中之一超过标准,应停止加载或卸载。路堤竣工后,均应预压3~6个月,方能进行路面及边坡防护等施工。
(6)、 碎石垫层最大粒径为100mm,其中小于1mm的颗粒含量应小于5%通过5mm筛孔的粒料应大于30%。
(7)、 格栅要求:采用双向凸节点钢塑格栅,其拉伸屈服强度≥50kN/m,延伸率≤3%。
(8)、 碎石桩的长度应穿过软土层到达底部的基岩或硬土层,实际施工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9)、 未尽事宜严格参照交通部颁发JTG D30-2004《公路路基设计规范》执行。
9、软土地基预压
(1)、 预压期:设计中需采用预压路段,预压期不少于180天。 (2)、 预压高度:超载预压高度等于路基设计高加超载高度。预压过程中应及时追加压方数量,保证预压高度不变。
(3)、 填土速率:路基填筑过程中填土速率按如下标准控制:每填一层土,路堤中心线地面沉降速率每昼夜不大于1.0cm;坡脚水平位移速率每昼夜不大于0.5cm。
(4)、 观测频率:路基施工期:每填筑一层应观测一次;若两
次填筑间隔时间较长,每三天至少观测一次。路基预压期:第一个月每三天观测一次,第二个月至第三个月每七天观测一次,从第四个月起每半个月观测一次,直至预压期结束。
(5)、 在加载过程中,要注意观察沉降速率和侧向位移,如果超过规范要求,要停止加载。
10、高填方、深路堑、软土路基预压观测方案
路堑边坡开挖:开挖过程中应加强监测,发现边坡开裂或移动,应停止开挖,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注意边坡上的危石和因开挖造成的岩块松动与崩塌,发现情况应及时处理,以免发生危险。
高路堤填筑:应先检验场地地基是否与设计相符,若不符时应对地基采处相应进行处理措施,填筑时应按规范对路基沉降监测,若沉降过大,应停止填筑,直到路基稳定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施工。
软基沉降:路堤施工期内应连续观测路堤的沉降变形,控制标准为:路堤中心线地面沉降速率每昼夜不大于1.0cm;坡脚水平位移速率每昼夜不大于0.5cm,其填筑速率,应以水平位移控制为主,如超过此限应立即停止填筑。路基施工结束后,仍应进行施工预压期的沉降观测,当以观测值推算的工后沉降小于设计的工后沉降,同事连续两个月的观测沉降量每月不超过5mm时,就可以停止沉降观测。
(1)、仪器设备
美国Trimble(DINI)精密水准仪,铟合金水准尺;索佳SET1X全站仪。
(2)、观测点设置
○1为有利于观测点看护,集中观测,统一观测频率,各观测项目数据的综合分析,各部位观测点须设在同一横断面上。
○2为了能够反映出路基的准确沉降情况,沉降观测点要埋设在最能反映沉降特征且便于观测的位置。特别要考虑到因施工而破坏或掩盖住观测点,不能连续观测而失去观测意义。
○3路基水准路线观测按国家二等水准测量精度要求形成附合水准路线,沉降观测点位布设及水准路线。
(3)、观测元件与埋设技术要求
○1沉降观测桩:沉降观测桩采用C15混凝土方桩或圆桩(边长或直径0.1m),其中埋设Φ16mm钢筋一根,桩长0.6m,埋入基床表层以下0.55m;待基床表层级配碎石施工完成后,通过测量埋置在设计位置,桩周0.15m用C15混凝土浇筑固定,完成埋设后用水平仪按二级测量标准测量桩顶标高作为初始读数。
○2沉降板: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埋设,一般情况如下:由钢底板、金属测杆(φ20mm钢管)及保护套管(φ50mm PVC管)组成。钢底板尺寸为30cm×30cm,厚8mm。采用二级测量标准测量沉降板标高变化。
1)沉降板位于路堤中心,基底铺设碎石垫层的地段埋设于垫层顶面,基底设混凝土地板地段置于板顶面;沉降板埋设位置应按试验设计测量确定,埋设位置处可垫10cm砂垫层找平,埋设时确保测杆与地面垂直。
2)放好沉降板后,回填一定厚度的垫层,再套上保护套管,保护套管略低于沉降板测杆,上口加盖封住管口,并在其周围填筑相应填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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