魂与灵--宾路易师母
(三)在生活环境中每天背起十字架,如此信徒能完全胜过罪及「肉体的行为」,而神的圣灵就能做分开灵与魂更细微的工作,并教导信徒如何随从灵而行。
我们看见主耶稣道成肉身时,他如何呼召他的门徒来背十字架,如今他也在那些同样将自己摆在祭坛(十字架)上,并信靠属天大祭司运用那如利剑之道工作的人身上施行分开魂与灵的工作。
十字架和魂的情感
「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门徒。得着生命(魂生命psuche)的,将要失丧生命;为我失丧生命(魂生命)的,将要得着生命。」(太十38、39)
这段话是当主差遣门徒奉他的名出去时所给他们的指示。他警告他们说:「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并指出他们在十字架的路上跟随主时,当基督的要求和家人的看法不能一致时,就意味着有一把「刀」要在他们家庭生活中出现。这「刀」分开了属魂和属灵的情感。一般是来自神的旨意与所爱之人的愿望相冲突,而迫使信徒「背起他的十字架」,「甚至钉在十字架上」跟随主。(一般认为,「背起十字架」是预备接受试炼但我们都不知它正确的原意是~预备前往,甚至被钉在十字架上~法斯特)为了跟随主,也造成人与「父母」或「自己家里的人」的「不和」。
基督自己也是如此。虽则他一再强调「当孝敬父母」,但当他以父的事为念,人们论断他是疯了而要拉他时,他也不得不说:「谁是我的父母?谁是我的兄弟呢?」在人生道上背起十字架,在不顾家人愿望下选择顺服基督,意即天然的情感受到无比的创痛,有如一把利刃刺入魂里,如是魂生命的情感就真正「失丧」了,并且被洁净的「魂」在感情上就成为了器皿,而神的爱也得以借着圣灵流入其中。从此以后,信徒爱他们所爱的人,不再是为他自己,乃为神,且是在神里面借着神来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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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低的生命改变成较高的生命后,「魂」在其人格及器皿能力上仍然与过去一样,但现在基督的灵~末后的亚当~从灵里来管理他,而不再是首先的亚当属肉体魂的生命。(参林前十五45-48)
在路加福音中,对十字架有如一把利刃在魂的情感上动工的描述更为清楚,因为主所用的字是「恨」。他说:「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十四26)在此所提到的「性命」(psuche)~即动物性或魂的生命。马太福音对以意志拣选神的旨意或把所爱的人摆在前头,所用的字是「过于爱我」。但路加记载主所用的词句是描述全心奉献跟随基督者的态度,就是对「魂生命中所充满的情感」的态度~这种态度是他们蒙洁净的必要条件。这等信徒必须「恨」他「自己的性命(psuche)」及「与家人关系的牵连」。如此,才可以使「魂」在这方面从「灵」中分开,并且在「恨恶」及「失丧」他的魂生命中得到更高、更纯净基督之爱的生命。如此整个家庭便充满了紧密连系的爱。这爱是神借他儿子道成肉身所要赐予我们的。
十字架和属魂生命的喜好
「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魂)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丧掉生命(魂)的,必得着生命。」(太十六24-26)
后来马太又记载了主相似的说法,但这次是因彼得听到主说要上十字架的事。彼得对他说「可怜你自己」,但主回答并说明跟随他的道路就是「舍己」的意思。这魂的生命换句话说就是「自己」,以自己为中心的各种表现,如自怜、自己的喜好、从苦难退却等。总而言之,就是要使一个人「救自己生命」,而不是在属天的能力中为别人倾倒自己的「魂」以至于死。
为基督的缘故拣选十字架的道路,意思是「失丧」属肉体魂生命,以得到基督纯净属灵的生命;因为牺牲就是「得着」,并且借魂器皿流出生命而成为这世界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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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福音的马可与马可福音中重述马太福音中的话(可八34-36),而路加在其中加上了一点是与罗马书六章及其他经文对十字架所论述截然不同的方向,在那儿旧造之死的记载是已经完成的事实。当圣徒「看」自己「向罪是死的」,并在基督耶稣里「向神是活的」,事情就成就了。
十字架与属魂生命对属地事物的贪欲
「你们要回想罗得的妻子。凡想保全生命的(魂),必丧掉生命;凡丧掉生命(魂)的,必救活生命。」(路十七32、33)
在此我们又看见,主一再强调的是与己的喜好、肉体自卫的本能及已对属地事物的贪欲有关。当主耶稣指出魂生命肉体的倾向,是在危险的时刻仍图保全「财货」而不愿放手时,他说「你们要回想罗得的妻子」。
得着更高属灵生命的律是借着「失丧」而「得着」上。属魂的生命寻求属地的财宝,而这些是必须弃绝的,且当信徒遇到生命变化、试炼时,他的态度会使与此有关的「分开魂与灵」的事再度发生。圣经中提到,在试炼的日子「你们的『家业』被人抢去,也是欢喜的。」(来十34,另译)这种对「家业」的态度,有时比牺牲的生活更能显出神属天的恩典。
弃绝魂生命天性对地上事物的依附,这是「得着」基督属灵生命必经的过程;属天的生命是从灵浇灌进入魂里,而灵是神觉的所在。这种浇灌带进神丰盛的确据,因而轻看了地上的财宝,并使他们在试炼临到时,得以轻易地丢弃地上的财宝。
神的儿女过度地注意「家」及「财物」而忽略了神的国度,显示这是出于「魂」的生命,而非灵的生命。此种依附或过于被地上事物所辖制的光景,极需要大祭司用刀来动工以「分开魂与灵」。如此,才能提升他宝血所买回来的人之情感而高过一切的事物,且应验神的话:「因为你们已经死了,你们的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神里面。」(西三3)
十字架与属魂的自爱
「爱惜自己生命(魂生命)的,就失丧生命;在这世上恨恶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更高生命)到永生。」(约十二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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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非常清楚且明确地看见,魂生命和借着魂(或经由魂格)所显明出来更高的灵生命之间的区别。在此魂的生命总括一句就是自爱-凡「爱惜自己的魂」~简单的意思就是爱他自己。我们曾看过魂的生命渗透着家人的情感及显在自怜、自卫、贪求地上财宝之上,简言之,其乃在「我家人、我自己、我的财产中。」~以自爱居其中且贯其中。
对这一切,主说是失丧的(永远的失丧)~因其一切是从首先的亚当生命借着魂的自我所生出来的,并且拦阻了「魂」被灵管理及末后亚当纯洁属天生命的流露~即我们的主在天上所要做的工作。
是「罪」拦阻了生命的流露吗?是的,当光来到,我们就能看见真理。从较深一层的角度来看这也是罪,仅管它是从未被认识的罪。因为出于首先亚当的一切生命~即属「肉体的」人~是已被罪毒害。甚至那些已领会了罗马书第六章「向罪死」及不再「随从肉体而行」,显出「肉体行为」的信徒,在他情感方面亦受到它的毒害,也显出自爱自怜、自我贪求及其他以自己为中心的表现。这必须称之为罪,虽然,这些借心思、情绪及喜好所显出的工作,在外表很难辨认出来。
得释放的途径
「原来基督的爱激励我们;因我们想一人既替众人死,众人就都死了,并且他替众人死,是叫那些活着的人,不再为自己活,乃为替他们死而复活的主活。」(林后五14-15)
分开魂与灵是主自己的工作,借他的灵挥动神的道,如同活而有力的「剑」刺入人精神的最深处。
但人有自己应该做的本分;除非圣徒同意合作,否则神的圣灵无法执行他的工作。有关人合作的条件,简单的摘要如下;
(一)信徒必须明白魂与灵划分的必要,并将自己如同祭物献在祭坛上,明确地赞同分开的工作。
(二)信徒的意志必须坚定地站在神这一边,当生活环境上需要分开魂与灵时,要实际地淬炼出「分开」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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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罗马书六章一至十四节所陈明十字架的基础必须坚定持守。当圣徒「向罪是死的」(罗六11),并实际地执行主的命令,在他必朽坏的身体上不容「罪作主」时,这便是「肉体」连同「肉体的邪情私欲」的同钉(加五24)。所以现在他必须使自己向罪是死的,这罪是借魂生命以更狡猾的方式出现,即邪恶「己」的光景,例如不正常的自爱自怜等等。
(四)信徒履行了这些条件以后,再来必须在实行上坚定地忠于神的圣灵向他所陈明的亮光、目的及信心,拒绝魂生命有意地侵入,并且选择在灵里向基督更高的生命开启。
(五)信徒必须凡事寻求「随从灵而行」,分辨出什么是灵、什么是魂,才能随从灵而拒绝魂,明白灵的律并行在其中,成为真正「属灵的」人。
当信徒履行了这些条件,他就真正成了一个新人。因为属灵的大祭司已挥动了圣灵的宝剑,即十字架的大能,刺入剖开魂与灵。它能搜寻魂生命甚至达骨节和骨髓,即魂的最深内室~行动的源头,以及魂感觉的「骨髓」。是的,它能分辨魂生命的心思及感觉,以及心智能力的每一个意念。现在信徒定能更欢欣且容易地照神的话行事,并每天背起神为他预备的「十字架」,同时更清楚地看见他与基督在十字架上同死的异象;人的灵更多地与魂分开,就能更实际地与那赐生命圣灵的复活主联合。如是他与他成为「一灵」,并且他的灵成了一个流通的导管,就能涌流出基督的圣灵,以供应饥渴的世界。 《返回目录》
5 属灵的基督徒
「属灵的(pneumatikos)人能看透万事。」(林前二15) 「愿赐平安的神,亲自使你们全然成圣;又愿你们的灵(pneuma)、与魂(psuche)、与身子(soma)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稣基督降临的时候,完全无可指摘。」(帖前五23)
帖撒罗尼迦前书的这段经文我们已在前面看过。它是英文圣经中清楚记述人体三重结构的两处经文中之一处,也是按着正确~原来的~次序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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