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综合部职责
1)负责现场标化管理和治安保卫工作。 2)负责接待和后勤生活保障工作。
3)对外负责与市容、环卫、环保、公安、消防等部门的协调联络工作。 (8)商务部职责
1)负责编制工程预、决算管理工作。
2)负责工程总、分包合同的起草、洽淡、签约工作。 3)负责作业班组工程量复核及审计工作。 工程量计算过程: 基础工程
4)工程量计算 基础工程
1.人工挖基槽: 天数=(工程量×定额)/(单位×人数) 工日=(工程量/单位)×定额
594×22.1/(100×20)=7
594/100×22.1=131.3
2.混凝土垫层: 90.3×10.4/(10×10)=10 90.3/10×10.4=93.9
3.砌砖基础: 200.4×11.5/(10×10)=24 200.4/10×11.5=230.5
4.钢筋混凝土圈梁: 19.8×22.3/(10×5)=9 19.8/10×22.3=44.2
5.基础及室内回填土: 428.5×16.7/(100×15)=5 428.5/100×16.7=71.6 主体工程
6.砌砖强: 1504.1×11.5/(10×40)=44 1504.1/10*11.5=1729.7
7.脚手架 2145.90×9.95/(100×10)=11 2145.90/100×9.95=213.5
8.构造柱,圈梁,雨蓬,板 118.4×25.3/(100×5)=6 118.4/100×25.3=30.0
9.钢筋混凝土柱 59.51×25.3/(100×10)=2 59.51/100×25.3=15.1
钢筋混凝土梁 69.23×22.3/(100×10)=2 69.23/100×22.3= 15.4
钢筋混凝土板 538.33×11.3/(100×10)=7 538.33/100×11.3=60.8
三 屋面工程
10.水泥砂浆找平层: 640.1×6.5/(100×25)=2 640.1/100×6.5=41.6
11.冷油,SBS防水层: 640.4×48/(100×25)=13 640.4/100×48=307.4 四 装饰工程
12.楼地面: 2651.4×8.6/(100×35)=7 2651.4/100×8.6=228.0
13.门窗安装: 800.8×69.85/(100×27)=20 800.8/100×69.85=559.4
14.内墙,天蓬抹灰: 8901.8×16.66/(100×74)=20 8901.8/100×16.66=1483.0
15.外墙抹灰: 2666.4×15.150/(100×30)=14 2666.4/100×15.150=1483.0
16.厨,厕地面马赛克: 280×102/(100×7)=10 280/100×92.32=403.96
17.厨,厕瓷砖: 650.6×85.06/(100×13)=10 650.6/100×85.06=285.6
18.油漆,玻璃: 1579.2×33.45/(100×25)=10 1579.2/100×33.45= 528.2
19.天棚,内墙刷白: 8901.5×16.66/(100×40)=1 8901.5/100×16.66=1483.0
20.散水 16.9×177.5/(100×5)=6 16.9/100×177.5=30.0
总天数=240天
建筑工程质量措施 一、质量目标
实现对业主的质量承诺,以领先行业水平为目标,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要求及
现行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优良。 二、质量保证体系
严格贯彻执行ISO9001质量标准,在已通过国家九千认证中心贯标认证的基础上,遵循既定的质量方针,建立更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切实发挥各级管理人员的作用,使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质量均处于受控状态。
在施工过程中,以设计文件及现行规范标准为依据,通过对质量要素和质量程序的控制,切实落实质量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对各道工序从“人、机、料、法”诸方面加以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三、组织保证措施
1、施工人员均为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或受过专业技术培训,具有较为丰富的同类型工程的施工及管理经验者,并持证上岗。
2、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均具备相应的技术职称,并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
3、新工人、变换工种人员和特种工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对其进行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施工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前必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操作者进行培训。
5、严格实行质量责任制,每项工作均由专人负责。 四、质量管理制度 1、技术交底制度
分项工程开工前,主管工程师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编制技术交底,对特殊过程必须编写作业指导书,对关键工序必须编写施工方案,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讲清该分项工程的设计要求、技术标准,施工方法和注意事项等。 2、工序交接检制度
工序交接检即:上道工序完成后,在进入下道工序前必须进行检验,并经监理签证。做到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准进入下道工序,确保各道工序的工程质量。
坚持做到:“五不施工”即:未进行技术交底不施工;图纸及技术要求不清楚不施工;施工测量桩未经复核不施工;材料无合格证或试验不合格者不施工;上道工序不经检查不施工。“三不交接”即:无自检记录不交接;未经专业技术人员验收合格不交接;施工记录不全不交接。 3、隐蔽工程签证检查制度
凡属隐蔽工程项目,首先由班组、项目部逐级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会同监理工程师一起复核,检查结果填入隐检表,由双方签字。隐蔽工程不经签证,不能进行隐蔽。
4、施工测量复核制度
施工测量必须经技术人员复核后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确保测量准确,控制到位。
5、施工过程的质量三检制
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查实行三检制,即:班组自检、互检、工序交接检。工长负责组织质量评定,项目部质检员负责质量等级的核定,确保分项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
6、坚持持证上岗制度
测量工、材料员、资料员、质检员、安全员等均要经考核,必须持证上岗。 7、实行质量否决制度
选派具有资质和施工经验的技术人员担任各级质检工程师,负责质检工作, 质检员具有质量否决权、停工权和处罚权。凡进入工地的所有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须经质检员检验合格后才能用于工程。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必须经过质检员核查合格后方可上报监理。 五、工程质量进度保证措施
为确保本工程进度,成立高效精干的项目经理部,全面进行包括工期管理在内的各项施工管理。项目组织机构在投标期间确定,并提前做好相应人员的就位准备工作,如:主要骨干成员参与投标过程,熟悉工程特点,在最快时间内进入角色;管理人员在投标期间着手工作移交,中标后立即就位。为确保本工程进度,成立以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和各专业承包商及各劳务作业层组成的工期组织机构,见十、现场组织管理机构。组织措施见表3.4-1 序号 措施 具体内容
1 合同管理 1) 施工前与各分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规定完工日期及不能按期完成的惩罚措施等。施工合同是施工和付工程款的依据,在施工以前签订。 2) 在合同中添加专款专用制度以防止施工中因为资金问题而影响工程的进展,充分保障劳动力、机械的充足配备,材料的及时进场。随着工程各阶段控制日期的完成,及时支付各作业队伍的劳务费用,为施工作业人员的充足准备提供保障。 2 分包模式 1) 选择合理的分包模式。 2) 在选择专业分包商及劳务作业层时,根据不同的专业特点和施工要求,采取不同的合同模式,在合同中明确保障进度的具体要求。 3)将选用素质高,技术能力强的土建及安装劳务分包队伍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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