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条例规定的补偿金时,用人单位不再另外支付补偿金,未达到国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补偿金时,用人单位给予补足。意外伤害保险文本由用人单位保存,复印件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九条 外聘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集中工作,集中休息,因此不享受带薪年休假,不发放节日费、交通费、资料费、误餐费等补贴。
第六章 劳动关系的终止
第二十条 外聘人员劳动关系的终止
外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不给予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上岗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3)上岗过程中失职、营私舞弊、泄露有关专业技术秘密、给企业利益造成损害的;
(4)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新的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卖淫、嫖娼、盗窃、赌博、打架斗殴等行为严重影响社会秩序,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8)甲乙双方认可的其它情况。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教育文库外聘人员管理办法(4)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