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年,革命党人,及当时主张宪政之大多数人,就已形成这种去中国之道的西方制度迷信。他们把政治作为解决全部问题的关键,故专注于宪政制度问题之探究、辩论、构建。
相比较而言,康有为与其同道更为深谋远虑。他们认识到,共同体必有其道,只有上道,政制才可正常运转,才可期待良好秩序。故他们不仅积极致力于宪法设计宪制,更致力于把宪制纳入道之中。其方案是:孔教入宪,以宪法确立国家精神。康有为在《拟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中有条款:“以孔教为国教,惟蒙藏则以佛教为国教。” 其具体措施有:
一、崇体制。总统与行政官、地方长吏,春秋及诞日大祭,朔望祠谒,学校奉祀,皆行三跪九叩礼。
二、立学设学位。大中小各学皆诵经,大学设经科,授以学位,俾经学常入人心,其学校特助以经费。
三、立教会。国家特保护而助以经费,或设教院专司宏导。
康有为也提议设立“学士院” ,此或为蒋庆三院制中通儒院之先声。康有为又提议设立“国民大会议”,全国每县举一人,其主要职能有三:“修正宪法,割让国境,选举总统”。 这与孙中山先生国民大会构想颇为接近。
总之,康氏宪法构想是“厚的”,宪法不仅构建政体,也范导国家精神。故以宪法确立国教,国教渗透政治生活各个环节,以引领政治,塑造社会。但在当时,生成于西方一神教建制化教会经验中的政教分离原则,已随着西方宪法理论传入中国,且被知识上基本上已为西方征服的立法者所接受,康氏方案自然遭到排斥。
梁启超的方案比乃师温和一些。他于民国初年草拟之《中华民国宪法草案》第十五条曰:“中华民国以孔子教为风化大本。但一切宗教不妨害公安者,人民得自由信奉。”梁启超对此有专门解释:
本宪法既从各国通例,将各种自由悉为列举,信教一项,不容独遗。然比年以来,国人多误解信教自由之义,反成为毁教自由。孔教屡蒙污蔑,国人固有之信仰中坚,日以摇动削弱,其影响及于国本者非鲜。故以为即将许信教自由之事实,列入宪法,同时亦宜将崇仰孔教之事实,一并列入也。
梁氏这一态度引人注目。康有为倡设孔教,梁启超曾坚决反对,1902年作长文《保教非所以尊孔论》。在回复康氏批评的信中,梁启超更指出:“弟子以为欲救今日之中国,莫急于以新学说变其思想(欧洲之兴全在此),然初时不可不有所破坏。孔学之不适合新世界者多矣,而更提倡保之,是北行南辕也。” 梁氏于孔子多有不满,同期所撰《新民说》与此同辙,对儒家之德论予以严厉批评。
民国以后,梁启超的态度发生变化:仍反对立孔教,故未参与发起孔教会,但明确尊孔。1915年12月,梁启超发表《孔子教义实际裨益于今日国民者何在欲昌明之其道何由》,其中说:“盖中国文明,实可谓以孔子为之代表……吾国民二千年来所以能抟控为一体,而维持于不敝,实赖孔子为无形之枢轴。”基于这种想法,梁启超希望以孔子之教为风化大本。与康有为的国教构想不同,这仅为一宣示性条款,并未落实于实质性制度。
北洋系也试图重建秩序,民国二年十月通过之《中华民国宪法案》第一九条本有“国民教育,以孔子之道为修身大本”条款。看得出来,此草案拒绝了康有为之国教提议,而大体上接近于梁启超之温和构想。或者可以说,又退一步,从国家层面,退居于国民教育层面。
然而,即便这样的表述,也未能通过。因为文化政治舞台之主角已发生重大变化:新式学堂建立、科举废除近十年,现代知识分子群体逐渐成形兴起;因为革命,儒家士大夫群体的影响力急剧衰退,代之而起的是具有革命精神的大量政治新贵,而反传统的新文化运动也在发生影响。故立法机构成员之思想观念趋向激进化,在宪法起草过程中,反对意见占较大优势。1923年,此宪法草案通过时,孔子之道条款被删除 。
这一事件极有象征意味,可清楚呈现当时立宪者之文化政治立场。纵观同时期立法机构起草的宪法草案与民间学者自发拟定的宪法案,基本在欧、美、日既定体制中打转。宪法的政治宣示、权利条款、政体设计等内容,几乎全部抄袭。延宕十年、最终于1923年通过之《中华民国宪法》,不过是列国宪法条文之杂凑而已,几乎看不出中国治理之道的任何痕迹。
由上面简略回顾可见,满清覆亡之后,民国初年持续十余年之立宪运动,带有明显的非中国化倾向。精英群体的思考完全被欧美、日本、苏俄等外来的政治、宪法观念、制度所支配,对数千年一以贯之的中国治理之道视而不见。同时兴起的反传统的新文化运动,对此更予以价值上和知识上的摧毁,比如“古史辨”运动从根本上摧毁经,经学大厦倾塌,这与去中国化的立宪政治互为表里。
1923年宪法之所以不能生效,去中国化也许是原因之一。而这部宪法若真生效,也只能让中国政治偏离中国之道。所幸,天生中山先生,力挽狂澜,几乎以一人之力,扭转这一宪法的去中国化趋势。
孙中山先生之道统自觉
就在1923年北洋政府主导之无中国性之中华民国宪法通过之时,中山先生已具有明确的道统自觉,此正为孙中山先生超绝时人之处。
关于孙中山与儒家思想间关系,学者已有一定研究。概括而言,孙中山早年接受过儒家经典教育,虽不算完整,但足以了解儒家核心思想;早期革命活动多依靠东南沿海民众组织之会党,此辈身上中国传统保留得相当完整。这让中山先生对儒家始终有温情态度。不过,在准备革命及辛亥革命前后,中山先生最多只是零星援引一些儒家话语。
惟到晚年,具体地说,约在第一次护法战争后,主要在1920年代,也即人生最后几年,中山先生才有明确的道统自觉。其最为重要的表述如下:
我们中国有一个立国的精神, 有一个自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数千年来历圣相传的正统思想, 这个就是我们中华民族的道统, 我的革命思想、革命主义, 就是从这个道统遗传下来的。我现在就是要继承我们中华民族的道统, 就是继续发扬我们中华民族历代祖宗遗传下来的正统精神。
如此直白的道统承担意识,在现代思想和政治史上是独一无二的。或许可以这样说,孙中山晚年思想最为引人注目之特征,不在于援引儒学观念,而在于其明确地标举中国道统 。
道统与儒学是两个相关联、但大不相同的概念。依韩愈《原道》,到孟子,道统中绝。据朱子《中庸章句序》,道体传承之统绪,至孔子一转而为道学之传承。故道统可有道体之统与道学之统二分。孔子之前的圣人为圣王或圣臣,德、位合一,有圣人之德,又有王者之位,故其道畅行于天下。孔子不得其位,删述六经,创立儒学,终不得其位,其道不能行于天下,至少自己生时不能,几百年后才经汉武帝之道统自觉,而由儒家士大夫群体行道。《孟子·离娄下》曰“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仿此可说,圣王不再而有儒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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