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2011年中国农村互联网发展调查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12月底,互联网在城镇的普及率是54.6%,而农村网民规模仅为1.36亿,占整体网民的26.5%,占农村总人口的20.7%。对比历史数据可知,互联网在城乡的差距逐渐加大,进而使得互联网技术在农村的推广应用范围有限。同时,网络覆盖率偏低也造成了农村与外界信息传递的滞后,产业供销信息不对称,对农户农业生产及创业创新造成了一定限制。所以,推行以“互联网金融”为思路而实现精准扶贫的创新模式,首先就是要在甘肃省贫困农村地区实现互联网的全覆盖。
七、“互联网+”金融模式对接农村扶贫策略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其交易成本低、支付方式便捷、信息处理效率高、资源配置相对均衡的优势,可以较有效地解决农村金融综合成本高、供求双方信息不对称、资源配置不均的问题,不断改变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方式,丰富农村金融机构的运营方式,助力农村普惠金融的实现。农村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予以重点关注:
一是涉农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改造传统业务流程,构建自助银行、电子银行等多种金融服务渠道,降低客户获得金融服务的成本,提高金融服务效率。通过金融产品创新、金融服务创新,逐步向农村金融市场渗透和移动。对商业银行的贴息贷款制度进行完善,加大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农村金融风险补偿机制,为农户和农村企业提供覆盖面多元化的信贷产品。针对小额贷款发放到贫困户个人效果不明显的问题,建议对农村贫困人群实施有补贴的小额贷款,避免金融市场的排挤。由于扶贫贷款利率低于市场利率,国家对银行的补贴在事前进行较为妥当,银行根据国家补贴适当进行利率的评估;对农户补贴的激励则最好在事后进行,激发农户的还款积极性,同时对农户进行金融知识宣传。
二是新型的互联网金融组织发挥大数据和云计算降低成本、有效控制信贷风险和金融服务便捷高效等优势,迅速扩大微型金融的服务便捷性,实现“支农支小”,真正打通农村金融服务的“最后一公里”。通过互联网技术以及大数据信息管理,为农户建立电子扶贫档案卡,定期对贫困户的状况进行回访和登记,实现扶贫信息的实时性共享,让精准扶贫政策切实有效地改善贫困地区的农户生活状况。同时,通过大数据信息技术,农村金融机构可以建立客户个人体系,以防止农户或农村中小型企业出现呆账、坏账的现象,保障金融机构资金的及时回笼。
三是跨界战略联盟的实现需要着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网络建设,这是实现农村互联网金融新发展的根本要求。农村基础设施逐渐完善,才能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加大农村金融需求。农村服务网络现代化,才能实现农村数据信息化、电子化,为农村金融服务、经济发展提供支撑。另外,通过互联网金融的账户、平台等聚集产业的业务、员工、客户、合作伙伴,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来实现资源和资金的整合,从而提高整个农村金融的资金运行效率,近而提升扶贫政策资金的运作效果。
四是建立多层次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是农村互联网金融各主体实现跨界战略联盟的基础。在这种体系下,农村资金供求市场主体间可以相互匹配,多方之间相互协调合作,农村互联网金融的普惠性得到充分体现,农村普惠金融的基础设施获得支撑。同时要深入农村偏远地区,通过上门拜访或统一培训的形式,主要针对金融常识、银行信贷政策和征信知识以及政府的支农惠农政策进行宣传普及,加强农村普惠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创造一个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作为支撑。
参考文献:
[1] 王鸾凤,朱小梅,吴秋实.农村金融扶贫的困境与对策——以湖北省为例[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2,(06):99-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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