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范文网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2012新旧民事诉讼法修改对比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19-06-05 下载这篇文档 手机版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需要完整文档或者需要复制内容,请下载word后使用。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微信号:或QQ: 处理(尽可能给您提供完整文档),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012新旧民事诉讼法修改对比

作者:范继伟 来源:找法网 日期:2012年09月08日

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

〈民事诉讼法〉的决定》,该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对现行民事诉讼法在条文上增加了个条款;修正了个条款,其中将第条、第条分别修改为个条文、将第条修改为条;删除了个条文。在篇幅上增加了两节内容,在第十五章第五节后增加二节,一为第六节确认调解协议案件、二为第七节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删除了第二十六章财产保全的六个条文。新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章节序号及条文序号根据本决定作相应调整,民事诉讼法决定自年月日

新民事诉讼法修改条文对比:、将民法通则诚实信用原则引入民事诉讼。“”

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扩大了人民检察院对法律监督的范围。“”“”

3

将原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改为第三十四条,修改为: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增加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诉讼的专属管辖。“” 5

将原第三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改为第一百二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将确有必要作为上级法院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条件。“

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改为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扩大了回避的范围。“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改为第四十四条,修改为: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增加了公益诉讼。但未规定有起诉资格的主体时的救济。“” 9

在原第五十六条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明确了基础法律工作者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律师”“

“律师 “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综合文库2012新旧民事诉讼法修改对比在线全文阅读。

2012新旧民事诉讼法修改对比.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本文链接:https://www.77cn.com.cn/wenku/zonghe/650871.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Copyright © 2008-2022 免费范文网 版权所有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 邮箱:tiandhx2@hotmail.com
苏ICP备16052595号-18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注册会员下载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册会员下载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