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故意不予真实公开校务或在校务公开中故意弄虚作假的; (五)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学校隐匿应公开的校务或公开虚假的校务,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给有关人员或组织造成经济损失或严重伤害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校务公开工作,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中小学(幼儿园)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校务公开实施办法,并报县教育局监审和县教育工会备案。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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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中小学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为加强和完善学校建设项目的管理,规范工程项目建设工作的环节,确保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控制投资规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中小学工程建设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扩建、改建、装修、拆除、修缮及其基础设施建设等。
二、项目规划与实施
1、项目入库程序。项目申请与规划必须适合学校实际和事业发展的需求。凡拟申报的建设项目必须于每年一月中旬前上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统筹规划,经局党委会研究同意,送县财政局会商后,报县委、县政府审定,纳入当年全县教育建设项目库,项目资金计划下达后方可实施。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不安排,学校自筹资金的建设项目在立项后报教育局备案,严禁学校擅自举债建设。
2、项目实施程序。项目学校必须坚持按程序实施,即:报建—规划—立项—地勘—设计—预算—评审—招标—施工—竣工验收—审计—档案整理等。
3、项目规划原则。项目规划必须坚持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坚持事业需要与承受能力、眼前与长远、质量与效益等相统一的原则。根据人口周期、服务半径、经济水平、地理环境、教育发展及城镇建设规划等进行科学规划。
4、项目的设计。工程设计按程序选择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规划设计方案应仔细、严密、周全,不得为有关方谋取立项、中标或新增价款等而故意预留设计漏洞。工程装饰装修、水、电、气、必要用具等附属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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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和设备要一并纳入规划设计方案,统一纳入预算,不能给学校建设造成资金预算缺口。
5、工程招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项目开标、评标应有监察、发改局、建设、财政局、教育局等职能门参与,加强监督管理。
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法定程序进行公开招标确定施工队伍;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比选确定施工队伍;5万元(含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项目,通过在全县招投标公告栏内发布公告,按竞争性谈判程序确定施工队伍;投资在5万元以下的项目,可直接由业主组织实施。
未经财政预算和评审的项目不得进行招标,未办施工许可证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学校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以保证及时开工,尽快形成实物工程量。
三、项目质量和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所有建设项目必须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公司实行工程监理。
2、学校要临时设立建设工程管理小组(成员由负责后勤的相关人员及由教代会推举的3名以上普通教职工兼任),建设工程管理小组严把工程质量关,坚决杜绝不合格工程。
3、项目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建立并严格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严格履行隐蔽工程及分部工程验收程序,未经验收的隐蔽工程(含钢筋布臵)一律不得掩埋现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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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人。学校法人为工程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驻工地代表为工程质量、安全直接责任人。建立并落实好安全工作责任制。按相关要求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确保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四、竣工验收和审计
1、工程项目建设完工后,严格履行项目竣工验收程序,按国家?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规定,及时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并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坚决杜绝项目长期不进行验收或验收走形式以及未验收先使用、工程竣工长期闲臵不用或不能使用等问题的发生。
2、项目学校应向审计部门提交以下资料(含相关电子文档)及时办理审计决算:①项目审批文件、计划批准文件和项目分项概算、总概算;②施工图预算及其编制依据;③有关招投标文件、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合同文本;④工程结算资料,包括工程结算书、工程量计算等;⑤项目管理中涉及工程造价的有关资料,如设备材料采购单、工程量计算单、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含材料价格)、隐蔽工程技术资料有关指令和会议纪要等;⑥工程施工图、竣工图、工程质量验收报告;⑦项目建设有关的财务资料;⑧与项目审计相关的其他资料。
五、项目资金管理
1、工程预算必须全面、细致,不得遗漏,工程资金安排要按项目实施需求全额下达,不留资金缺口,不给学校增加新的债务。
2、对项目建设资金,实行专户专账管理。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的拨付和账户管理等内控制度,严格履行资金拨付的规范程序。杜绝手续不健全、随意拨付的现象。
3、严格执行投资预算,工程计价、隐蔽工程勘量签证、项目结算、竣工决算程序。不按规定程序增加的项目,一律不纳入预算和资金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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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档案资料管理
项目学校将所有与项目建设有关的资料按?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试行)?整理归档,专人专柜保存,随时备查,并复印一套完整资料送教育局存档。
七、工作纪律
1、本规定管理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工程,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规避监管。
2、项目学校现场监管员必须由教职工大会(教代会)直接推举,不得以领导点名的形式确定。现场监管员必须由思想素质良好、能胜任监管基本业务、与承建方无亲属等利害关系的普通教职工担任。
3、严禁不切实际地超标准、超规模建设和超限负债建设。严禁“批小建大”、先斩后奏和随意超限搞“搭车工程”。
4、严禁工程管理人员弄虚作假、串通作弊、索贿受贿、泄露商业秘密、伪造证明材料、进行不正当交易和违规干预、插手建设工程等违法违纪行为。
八、责任追究
1、本系统各级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有关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严守法纪,确保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到位,否则将视其情节追究责任。
2、明显违反工作规范、工作纪律或失职渎职的视其情况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且触犯刑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本规定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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