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公开。包括职工工资调整、绩效工资、福利分配方案;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情况;计划生育管理情况等。
8、领导干部重要事项公开。述职报告、公务接待费、法人经济责任审计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等情况。 三、院务公开的范围
对于所有应该公开的事项,按照全体职工、中层以上干部、职工代表、社会监督员、社会群众等不同层次、不同范围进行公开。公开范围根据具体工作要求由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决定。 四、院务公开的形式
(一)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全面实行院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在职代会闭会期间,要充分发挥职代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小组)的作用,保证日常民主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建立党政联席会、院务会、职工、病员座谈会和民主议事会制度,定期或不定期通报、交流情况。
(三)设立院务公开栏(分对外公开和对职工公开两部分),配合运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网站等形式,及时通报公开内容。
(四)设立意见箱、监督投诉电话,走访病员及陪护人员;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提供患者出院收费、门诊收费清单,畅通院务公开渠道。
(五)建立院情发布会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单位、电话随访等形式向社会、群众、病员公开。
(六)建立公示制度。干部聘任、职称评聘、毕业生录用、评先评优等应进行事前公示。
五、院务公开的监督检查
(一)严格院务公开的时限,凡是需要公开的内容应及时适时公开。
(二)实行院务公开责任制。院务公开内容涉及到的职能科室为该项院务公开的承办科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职责范围内的院务公开工作。
(三)党办、院办、职代会要定期或不定期监督和检查院务公开工作,促进工作落实。对拒不履行院务公开责任的,在院务公开中弄虚作假的,应按规定责令整改,引起严重后果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及时总结推广院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做法和经验,对认真实行院务公开,并取得较好成绩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
领导班子民主决策制度
为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精神,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领导干部的决策行为,建立健全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加强医院对重大事项的研究,提高管理效益,保证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民主化、规范化。特制定领导班子民主决策制度。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领导民主决策问题范围
1、医院重大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2、金额较大的财、物问题,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项目等;
3、工程项目安排、工程招标、大型设备、物资采购、资产处理等; 4、其它需要领导集体讨论决策的重大事项。 二、领导班子民主决策制度
1、院领导每月召开一次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全院工作。在认真总结前一阶
段的基础上,周密安排与合理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以集体议事制度为前提,进一步提高对工作决策的合理性,可行性和科学性。 2、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和完善一把手负责制与发挥党组织保证监督作用相结合的领导体制,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统一。 3、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重大事项必须经过医院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如有必要,应召开全院职工代表大会集体讨论决定,以保证决策的民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4、对于重大事项的讨论决策,应当允许个人充分发表意见,集思广益。个人发表意见要实事求是,符合政策、法规的要求。
5、会议做出的决定,领导集体成员必须坚决执行,任何个人无权改变。在执行过程中,确需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的,应经领导班子再一次召开会议集体研究。 6、经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的重大决策,必须召开全院职工大会向全院干部职工公开。
7、遇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如来不及领导集体决策和会议表决的,领导集体成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召开会议向领导班子集体报告。
党政领导干部廉洁勤政的规定
1.自觉坚持以医疗为中心,搞好医疗服务,尽职尽责,努力工作,顾全大局,严守纪律,做到令行禁止,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继承和发扬党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和实事求是、艰苦朴素的传统,自学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3.克己奉公,不搞特殊,不以权谋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勤俭节约,不做违反原则或超出规定的事。
4.自觉遵守组织人事纪律。选拔使用干部,职称晋升,要任人唯贤,不搞亲疏,注重实绩。不利用职权安排子女、亲属,严格按组织原则和规定程序办事。
5.不收受贿赂,不用公款请客送礼。因工作关系需要招待的客人严格执行接待规定,注意节约,不铺张浪费。
6.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做违反物价政策的事。努力提高医疗质量,做到优质高效服务。
7.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凡职工群众应当知道的事,都应通过适当形式,实行政务公开,公诸于众。
8.要身体力行“三个代表”思想,坚决执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及行风有关规定。
9.要兢兢业业,勤奋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勇于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成绩显著。
纪检监察约谈制度
1、本着“保护干部职工、教育为主、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制定纪检监察约谈制度。
2、 根据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要求,约谈对象为医院工作的各类人员,主要是存在岗位风险的科室或个人,对风险等级高的科室或个人进行不定期约谈,做到预防为主。
3、约谈的内容主要是在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或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有举报或其他渠道反映的不廉洁行为、违规违纪、不作为、乱作为以及私收费、漏收费、迟收费、乱收费等问题进行一对一约谈。
4、一级约谈由纪检监察室负责人、相关科室负责人及违规当事人参加。 5、二级约谈由纪检书记、纪检监察室负责人、相关科室负责人及违规当事人参加。
6、三级约谈由党总支书记、纪检书记、院分管领导、纪检监察室负责人、相关科室负责人及违规当事人参加。
7、针对被约谈人在一级约谈后坚持错误,拒绝接受批评教育,态度恶劣,不制定整改方案及具体措施的,进行二级约谈;情节特别严重,给医院造成严重影响的,经督促、教育无效者,进行三级约谈。
8、被约谈人在接到约谈通知后,应当积极配合组织接受谈话。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要实事求是地回答和陈述问题,提供相关材料;不得造假或者故意隐瞒事实;不得打击报复谈话人和举报人。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约谈过程中,约谈内容由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和相关科室人员做好记录。被约谈人核实谈话记录并签名确认。
10、建好约谈档案,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归档。 11、约谈人应遵守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得向被约谈人泄露举报人的姓名、身份及举报材料等相关情况。对泄密者或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泄密者承担法律责任。
12、将约谈及落实整改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并与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职称晋升、续聘、干部任用等挂钩。
13、对被约谈人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实行挂账管理,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目标和完成的时限,形成督办意见,并进行逐个督办,以强化落实。
14、对在整改落实过程中发现的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行为,严格按照问责制度进行追究处理。
15、对约谈后确认的违规违纪者,按《医德医风奖惩制度》进行处罚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者,按医院《行风建设目标责任书》对科室和个人进行处理。
任职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一、谈话对象
1、新任命、竞选、聘任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
2、发现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有苗头性问题,需要进行诫勉教育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
3、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诫勉谈话: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指示、决议、决定、命令的理解和贯彻上出现偏差的;
(2)不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不民主,有自由主义言行,影响团结的;
(3)工作责任心不强,缺乏事业心和进取精神,作风不实,无特殊情况完不成岗位目标任务的;
(4)不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有不廉洁行为,自身形象不佳的; (5)不及时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
(6)对配偶、子女利用自己职权和影响以权谋私制止不力的;
(7)不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8)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落实工作未能尽到责任,致使发生违法违纪和不正之风的;
(9)群众观念淡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漠然置之的;
(10)群众信任度不高,反映较大,在考廉中问题比较严重的; (11)在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制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12)因其他原因需要实施诫勉谈话的。 二、任职廉政谈话 (一)谈话内容
1、听取本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认识、打算和建议; 2、介绍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加强行风建设的有关规定; 3、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要求。 (二)谈话方式
任职廉政谈话采用个别谈话或集体谈话的形式,由院纪检监察室负责安排,纪检书记或分管院长和纪检监察室负责同志参加。
三、诫勉谈话 (一)谈话范围
1、谈话人提出发现被谈话人的苗头性问题,听取被谈话人就发现问题做出的说明;
2、谈话人针对被谈话人的苗头性问题,对被谈话人提出诫勉要求,重申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制的有关内容。
3、被谈话人对诫勉要求表明态度。 (二)谈话方式
诫勉谈话采用个别“约请谈话”和“会议教育”方式。 “约请谈话”是指医院领导针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与被举报人进行谈话核实、实施诫勉教育。
“会议教育”是指对群众反映的,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由领导在有关会议上对相关党员干部进行教育。
(三)谈话要求
1、个别谈话由院纪检监察室负责具体安排,谈话领导为院党政领导或纪检书记。谈话前,谈话领导必须做好充分准备,熟悉有关情况,确保谈话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诫勉谈话应当实事求是,依法依纪,严肃认真。
2、谈话对象必须正确对待诫勉谈话,如实回答有关问题并提供有关材料,不得隐瞒事实,并在谈话笔录上签字。需要以书面形式向组织说明的问题另写说明材料。
3、被举报人如对举报事实有异议或认为事实有出入的,可向谈话人或院纪检监察室提出核实要求,经院领导批准调查后,确属错告或诬告的,可在一定范围内给予澄清;对隐瞒事实真相,欺骗组织、有错不改,拒不接受教育的要严肃查处。
4、严格执行保密纪律,既要为举报人保密,也要为被举报人保密。被举报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借口追查和打击报复举报人,违者严肃处理。
(四)谈话结果的落实
1、经诫勉谈话后的问题,应区分以下情况作出处理。
(1)通过谈话认定举报失实的问题,又无新的疑点,予以澄清。
(2)本人虽有错误,但情节较轻,又能主动说明并纠正的,领导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本人作出深刻检讨后不予追究。
(3)发现有重大问题,及时向主要领导或上级部门汇报,根据领导及上级意见处理。
2、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明情况。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确保“四风”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拟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活动,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为目标,通过健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全院干部职工勤俭节约意识,努力从源头和过程上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的发生。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事,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坚持依法依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程序办事;坚持总量控制,科学设定相关标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总额,加强厉行节约定量绩效考评;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安排,保证正常公务活动,禁止不必要的公务活动;坚持深化改革,通过改革创新破解体制机制障碍,运用内部控制理论,建立健全以全面预算管理为核心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三、主要内容
(一)实施全面预算管理。以医院战略目标为依据,根据医院的诊疗科目,业务发展目标、人才梯队建设,设施设备建设以及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要求等,对医院的经济活动进行科学规划、控制;强化预算编制管理,将医院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医院预算,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率,强化预算管理的定量绩效考核。 (二)加强国内差旅费和因公出国管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国内差旅内部审批制度,从严控制国内差旅人数和天数,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住宿和就餐。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总额控制,严格遵守因公出境经费预算、支出、使用。统筹安排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严禁以各种名义变相公款出国旅游。
(三)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实行公务接待制度,凡需要医院接待的,报请医院办公室审批,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办公室、财务科加强对招待费用支出和报销的控制,对不符合规定的接待费用,以及报销单据不符合财务要求的,一律不予支付或报销。
(四)加强公车管理。公务用车应当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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