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宝”,即: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 (2)施工通道口、平交道口。
(3)“临边”,即施工便道周边、基坑周边、脚手架周边、既有线两侧、作业平台的两侧等。
(4)施工用电,即: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设施。
(5)施工机械与用具,即新增的安全设备、器材、装备、设备检验检测、维修保养、安全检测工具、仪器、仪表等。
(6)场地硬化,机械、设备、人员防冻保温。 2、劳动保护用品的费用
按照行业有关规定通知执行,其发生的费用列入劳动保护用品费用。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费用
(1)安全生产宣传标语牌、横幅等宣传用品费用。
(2)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证培训、复训,经常性教育培训等费用。
(3)现场警戒警示标志等其他安全防护费用。 (4)应急预案措施费、演练费。
4、 项目部在编制安全生产资金计划时,在充分考虑安全生产需要的同时,还要考虑利用现有的设备和设施,讲究实效,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与工程进度同步,避免安全生产资金脱节现象。
5、 属于专项资金范围内费用的使用与报销,按财务规定要求,经项目部经理审核签字确认后,方可向财务部门报销,公司财务部根据项目部使用情况每季度予以汇总,并同项目部对账,发现差错,及时整改。
6、公司财务部与项目部每季度出专项资金投入与使用的报表: 项目部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使用明细表》。
7、公司对财务与项目部专项资金投入与使用的情况,由公司分管领导、安全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检查项目部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使用的台账、报表等。 (2)、实物与账册是否相符。
(3)、报销手续是否齐全,报销凭证是否有效。 (4)、财务设置科目与列入科目、记帐是否符合要求。
17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人及时予以调整整改,如屡次违反,公司将对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8、 项目部编制的专项资金不足有缺额时,应及时追加投入资金额,新增的计划仍按上述审批的要求执行;项目部在工程竣工后,其专项资金尚有盈余,由项目部以福利、奖励等形式予以分配。
9、本制度由项目财务部负责编制、修订、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十二)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预防火灾,保护公共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凡本项目管理人员均应依照本规定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本项目防火安全工作由项目经理设立防火安全小组,由项目经理确定一名副组长(防火负责人)。责任是: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消防法规、条例。主持项目消防工作,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研究本项目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宣传、教育和落实等项工作。
2、负责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工种、各岗位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对违章用电、用火等情况及时制止并提出批评;听取防火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审定项目年度消防经费预算和消防设备、器材的购置计划及消防经费的开支;审定项目重点防火部位。
二、项目安全部门是项目防火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机构,是项目防火安全管理的承办部门。具体责任是:
1、执行消防法规、规章和消防技术规范,根据所在地防火安全办公室和公安消防机关的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履行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和一年两次检查验收工作。
2、在职工中开展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定期进行防火知识教育和灭火技术训练,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的防火安全竞赛活动。对新到项目的职工要及时开展防火安全教育,对分到防火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一定要做好岗前防火安全培训。 3、组织好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章,防止和消除火灾隐患,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灾隐患,必须采取临时应急措施,确保安全。对公安消防机关
18
和当地防火委员会检查验收及平时走访中指出的隐患,负责制定限期整改的措施,并将改正情况上报。
4、建立防火值班、巡逻制度。要求值班巡逻人员身体健壮,责任心强,掌握防火和灭火知识,能够独立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安全因素。
5、建立和管理义务消防队,制定灭火预案,开展义务消防训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对发生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扑救,抢救人员、物资并保护好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火灾事故的查处工作。
6、项目部消防负责人和小组组员,及所有义务消防组员,一经发现我项目随时可能发生火灾危险的部位,有权责令有关部门和个人立即整改,在紧急情况下,有权责令其停工,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三、严格用电、用火管理,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1、认真遵守《公司用电管理规定》和其他防火规定,一切电器设备、仪器、仪表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规定,严格按照规程操作,经常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故障,用后务必切断电源。
2、严禁私自拆卸公用电器设备和私自改装线路。凡安装大型用电设备,必须取得项目部同意。凡电器线路发生故障须由项目部派专职电工修理。 3、严格遵守使用液化气操作规程,对设备、阀门和管线要经常细心检查,发现漏气务必及时修理,以免发生事故。禁止在项目部生活办公区乱堆乱放、任意处理易燃物品,禁止在楼道内、室内燃烧废品。
4、严格对项目部炸药库房,库房,配电房等防火重点部位的管理,严禁烟火,严格执行用电管理规定,严防静电引起火灾事故。
四、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1、严格按照国务院第344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建立购买、运输、保管、领取、使用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等管理制度,并设专人负责、分类管理、手续齐全、帐物清楚。
2、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库房、料场、实验室等处所严禁烟火,要安装防爆灯,开关要在室外,以免发生火灾事故。
五、严格对消防设备、灭火器材的维护管理。
1、消防设备、器材(包括各类灭火器、消火栓、水龙带)均属专用设备,不准挪作他用。由项目部负责管理,检查维修、保养、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2、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私自拆卸消防设备。如因特殊情况,必须经项目
19
部同意。
(十三)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第四十八条及有关文件的指示精神,为了使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职工因遭受工伤事故后,能够获得及时的救治和经济上的保障,解除广大职工及项目部的后顾之忧,促使项目部改善安全生产管理,促进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公司承建的工程,各项目部必须为本项目部职工集体投保。 二、保险范围是指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项目部指派到施工现场以外从事有关活动而导致的意外伤害事故。
三、保额按保险合同执行。
四、保险期间根据施工项目期限的长短确定。自保险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到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日止。项目部因各种原因造成工程停顿,可以书面形式向保险公司申请暂时中止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审核确认后,保险合同自保险公司接到书面申请的次日零时起中止。在保险合同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工程重新开工后,投保人可书面申请恢复保险合同效力,自保险公司确认同意后的次日零时起,合同效力恢复,但累计有效保险期间不得超过保险合同对保险期间的约定。工程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
五、各项目部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将保费交到公司安全部,由安全部统一办理保险手续。
六、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必须到保险公司指定医院就医。 七、保险责任免除按保险合同规定执行。 八、发生了保险合同约定的伤亡事故后,项目部应及时将事故经过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公司安全科及建设局安监站。由建设局安监站确认伤亡人员情况,并与保险公司议定给付保险金数额。
九、投保人按照下列步骤办理给付手续:
1、仔细阅读保险条款,明确保险责任和保险金给付办法。
2、按条款要求的时间限制,及时通知建设局安监站和保险公司理赔人员。
20
3、按条款要求的时间限制,及时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并向保险公司提出给付申请。 附:理赔办理程序 1、提出申请
投保人通过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在规定的日期内提供以下单证: A、申请死亡保险金
(1)户口注销证明、死亡证明书(验尸报告)、火化证明书 (2)受益人身份证明 (3)建设局安监站的证明 (4)保险费收据 B、申请伤残保险金: (1)伤残鉴定证明 (2)住院诊断证明 (3)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4)建设局安监站的证明 (5)保险费收据
(6)代理人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2、填写理赔给付申请书
在理赔所需的必要单证齐全后,申领人填写理赔给付申请书一份,具体要求如下: (1)伤残给付的申请书应由被保险人本人或授权代理人填写 (2)死亡给付的申请书应由被保险人法定继承人填写 (3)在申请书“申请人签章”栏内加盖企业单位公章。 3、立案
理赔人员接到申请书,且单证齐全后即立案办理核赔手续。一般简易案件应在15日内结案;死亡以及疑难案件应在60日结案。 4、给付
接到保险公司的给付通知后,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代理人可凭本人身份证明,前来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
21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综合文库华润大方电厂场平工程项目安全策划修改版(5)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