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实施手册》内容框架(讨论稿)
4.1.6 高处作业
1. 安全帽
(1)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2) 安全帽的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2. 安全网
(1) 在建工程外脚手架的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 (2) 安全网的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3. 安全带
(1) 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系挂安全带; (2) 安全带的系挂应符合规范要求; (3) 安全带的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4. 临边防护
(1) 作业面边沿应设置连续的临边防护设施; (2) 临边防护设施的构造、强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3) 临边防护设施宜定型化、工具式,杆件的规格及连接固定方式应符合规
范要求。 5. 洞口防护
(1) 在建工程的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等孔洞应采取防护措施; (2) 防护措施、设施应符合规范要求; (3) 防护设施宜定型化、工具式;
(4) 电梯井内每隔二层且不大于10m应设置安全平网防护。 6. 通道口防护
(1) 通道口防护应严密、牢固; (2) 防护棚两侧应采取封闭措施;
(3) 防护棚宽度应大于通道口宽度,长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4) 当建筑物高度超过24m时,通道口防护顶棚应采用双层防护; (5) 防护棚的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7. 攀登作业
(1) 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
(2) 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宜为35°~45°,并应设有可靠的拉撑装置; (3) 梯子的材质和制作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8. 悬空作业
(1) 悬空作业处应设置防护栏杆或采取其它可靠的安全措施; (2) 悬空作业所使用的索具、吊具等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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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悬空作业人员应系挂安全带、佩戴工具袋。 9. 移动式操作平台
(1) 操作平台应按规定进行设计计算;
(2) 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连接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距地面高度不
得大于80mm;
(3) 操作平台应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组装,铺板应严密;
(4) 操作平台四周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设置登高扶梯; (5) 操作平台的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10. 悬挑式物料钢平台
(1) 悬挑式物料钢平台的制作、安装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应进行设计计
算;
(2) 悬挑式物料钢平台的下部支撑系统或上部拉结点,应设置在建筑结构上; (3) 斜拉杆或钢丝绳应按规范要求在平台两侧各设置前后两道;
(4) 钢平台两侧必须安装固定的防护栏杆,并应在平台明显处设置荷载限定
标牌;
(5) 钢平台台面、钢平台与建筑结构间铺板应严密、牢固。
4.2 施工用电标准化
4.2.1 外电防护
(1) 外电线路与在建工程及脚手架、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道的安全距离应
符合规范要求;
(2) 当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
明显的警示标志;
(3) 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坚固、稳定; (4) 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不得进行施工、建造临时设施或堆放材料物品。 4.2.2 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1) 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配电系统应采用TN-S接零保
护系统;
(2) 施工现场配电系统不得同时采用两种保护系统;
(3) 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零
线处引出,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
(4) 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线路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
流;
(5) 保护零线应采用绝缘导线,规格和颜色标记应符合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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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TN系统的保护零线应在总配电箱处、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
接地;
(7) 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2根及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做电气连
接。接地体应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
(8) 工作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重复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9) 施工现场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脚手架应按规范要求采取
防雷措施,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Ω;
(10) 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保护零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 4.2.3 配电线路
(1) 线路及接头应保证机械强度和绝缘强度;
(2) 线路应设短路、过载保护,导线截面应满足线路负荷电流;
(3) 线路的设施、材料及相序排列、档距、与邻近线路或固定物的距离应符
合规范要求;
(4) 电缆应采用架空或埋地敷设并应符合规范要求,严禁沿地面明设或沿脚
手架、树木等敷设;
(5) 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的芯线,并应按规定接用; (6) 室内非埋地明敷主干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 4.2.4 配电箱与开关箱
(1) 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采用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用电设备必须
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
(2) 箱体结构、箱内电器设置及使用应符合规范要求;
(3) 配电箱必须分设工作零线端子板和保护零线端子板,保护零线、工作零
线必须通过各自的端子板连接;
(4) 总配电箱与开关箱应安装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参数应匹配并灵敏可
靠;
(5) 箱体应设置系统接线图和分路标记,并应有门、锁及防雨措施; (6) 箱体安装位置、高度及周边通道应符合规范要求;
(7) 分配箱与开关箱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0m,开关箱与用电设备间的距离不应
超过3m。
4.2.5 配电室与配电装置
(1) 配电室的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配电室应配置适用于电气火灾的
灭火器材;
(2) 配电室、配电装置的布设应符合规范要求; (3) 配电装置中的仪表、电器元件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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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备用发电机组应与外电线路进行联锁; (5) 配电室应采取防止风雨和小动物侵入的措施; (6) 配电室应设置警示标志、工地供电平面图和系统图。 4.2.6 现场照明
(1) 照明用电应与动力用电分设;
(2) 特殊场所和手持照明灯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 (3) 照明变压器应采用双绕组安全隔离变压器; (4) 灯具金属外壳应接保护零线;
(5) 灯具与地面、易燃物间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6) 照明线路和安全电压线路的架设应符合规范要求; (7) 施工现场应按规范要求配备应急照明。 4.2.7 用电档案
(1) 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签订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相关责任; (2) 施工现场应制定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外电防护专项方案; (3) 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外电防护专项方案应履行审批程序,实施后应
由相关部门组织验收;
(4) 用电各项记录应按规定填写,记录应真实有效; (5) 用电档案资料应齐全,并应设专人管理。
4.3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
4.3.1 高处作业吊篮
1. 施工方案
(1) 吊篮安装作业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吊篮支架支撑处的结构承载力应经
过验算;
(2) 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2. 安全装置
(1) 吊篮应安装防坠安全锁,并应灵敏有效; (2) 防坠安全锁不应超过标定期限;
(3) 吊篮应设置为作业人员挂设安全带专用的安全绳和安全锁扣,安全绳应
固定在建筑物可靠位置上,不得与吊篮上的任何部位连接; (4) 吊篮应安装上限位装置,并应保证限位装置灵敏可靠。 3. 悬挂机构
(1) 悬挂机构前支架不得支撑在女儿墙及建筑物外挑檐边缘等非承重结构上; (2) 悬挂机构前梁外伸长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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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前支架应与支撑面垂直,且脚轮不应受力;
(4) 上支架应固定在前支架调节杆与悬挑梁连接的节点处; (5) 严禁使用破损的配重块或其他替代物; (6) 配重块应固定可靠,重量应符合设计规定。 4. 钢丝绳
(1) 钢丝绳不应存断丝、断股、松股、锈蚀、硬弯及油污和附着物; (2) 安全钢丝绳应单独设置,型号规格应与工作钢丝绳一致; (3) 吊篮运行时安全钢丝绳应张紧悬垂; (4) 电焊作业时应对钢丝绳采取保护措施。 5. 安装作业
(1) 吊篮平台的组装长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和规范要求; (2) 吊篮的构配件应为同一厂家的产品。 6. 升降作业
(1) 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操作吊篮升降; (2) 吊篮内的作业人员不应超过2人;
(3) 吊篮内作业人员应将安全带用安全锁扣正确挂置在独立设置的专用安全
绳上;
(4) 作业人员应从地面进出吊篮。 7. 交底与验收
(1) 吊篮安装完毕,应按规范要求进行验收,验收表应由责任人签字确认; (2) 班前、班后应按规定对吊篮进行检查;
(3) 吊篮安装、使用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文字记录。 8. 安全防护
(1) 吊篮平台周边的防护栏杆、挡脚板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2) 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吊篮应设置顶部防护板。 9. 吊篮稳定
(1) 吊篮作业时应采取防止摆动的措施; (2) 吊篮与作业面距离应在规定要求范围内。 10. 荷载
(1) 吊篮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吊篮施工荷载应均匀分布。 4.3.2 物料提升机
1. 安全装置
(1) 应安装起重量限制器、防坠安全器,并应灵敏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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