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教改项目申报、推荐、检查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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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下发组织申报通知 申报推荐各学院(部)组织教师申报 责任岗位:教研科教学改革岗 办公电话:86843069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向上级部门推荐;上级发文公布立项评审结果 过程管理教务处根据上级要求下拨立项项目的配套建设经费,并负责项目的管理和检查 项目到期后,项目负责人向教务处递交结题报告和相关附件材料,申请结题 结题验收教务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或项目鉴定,并将材料报送上级部门 上级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并公布结果 校级教改项目申报立项、检查验收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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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下发组织申报通知 申报立项各学院(部)组织教师申报 责任岗位:教研科教学改革岗 办公电话:86843069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立项并发文 过程管理一类项目由教务处统一组织专家进行中期检查,通过检查后下拨下一阶段项目建设补助经费;学院(部)二类项目由所在学院(部)负责管理和检查 项目到期后,向教务处(或所在学院(部))递交结题报告和相关附件材料,申请结题 结题鉴定验收 教务处(或学院(部))组织专家组对到期的教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或项目鉴定 教务处公布结题验收和鉴定结果并发文,同时将项目结题、鉴定材料归档 教学成果申报、评审工作流程
教务处下发组织申报评选通知 学院(部)、有关部门组织教师填报教学成果申报表等材料,经部门领导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后,由教学秘书统一将申报表、附件材料和汇总表等报送教务处 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评审 评审结果报校教学委员会审议 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评审结果公示并正式发文 教学成果申报材料归档 责任岗位:教研科教学改革岗 办公电话:86843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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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选用与征订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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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下发教材征订通知及教学任务通知书(教材部分)(与教学任务同时下发)。 各学院(部)教学秘书将教学任务通知书(教材部分)下发至系。各系组织教师讨论选用教材,并由任课教师填写所需教材并签名,同时各系上报所需教师用书,经系主任签字认可后上交教学秘书处。 各学院(部)教学秘书将各系教学任务通知书(教材部分)汇总后,经院(部)教学负责人签字认可后,录入现代教务管理系统并核对。 各学院(部)教学秘书上交签字完整的教学任务通知书(教材部分)原件、教师用书汇总表至教务处。 教务处将教师用书汇总表整理后交总务处物资采购科征订。 选课完成后,教务处将教材选购表汇总后交总务处物资采购科,征订教材。 根据教材供应商信息反馈,教务处与学院(部)再进行协商确定教材,打印以班级为单位的教材发放单,整理后交总务处总务处物资采购科根据各班级教材选用责任岗位:教研科课程与教材建设岗 办公电话:86843069
推免生遴选工作程序
根据上级文件,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办公室起草推免生遴选工作通知、推免生分配原则和具体名额并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下文 1. 各学院成立推荐工作小组,制定本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并向全体毕业班学生传达和公布 2. 各学院将本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具体实施办法与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报校遴选工作办公室备案 3. 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推免生资格申请表》,并向学院提交有关申请推免的材料(学术成果、奖励证明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4. 学院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和正确性 5. 学院遴选工作小组确定推免生候选人,并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两天),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将推免生候选人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校遴选工作办公室审核 1. 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办公室审核推免生候选人名单,并提交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 校推免生候选人名单公示(公示期为7天) 3.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已被报考单位接收的推免生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并经所在学院签字盖章后报送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办公室 学科竞赛工作流程图 4. 学校正式发文公布推免生名单 5.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由校推免生 遴选工作办公室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盖章后发给报考外校的推免生,督促其寄往接收学校;校内推免生的《登记表》 移交给校研招办。 6. 被外校接收的推免生到教务处领取校验码,留在本校读研的推免生 到研招办领取,并完成教育部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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