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掘进工作面掌头至全压汇合处CH4<1%,可以进行作业。所有局扇的吸入风流中CH4<0.5%可以正常运转,CH4≥0.5%时,瓦斯电闭锁动作断电。
② 回采工作面:煤壁、回风巷以及回风巷与尾巷汇合处以外,都按CH4<1%管理,回风落山角按CH4<1.5%管理,尾巷按CH4<2.5%管理。若尾巷内需进行拆装瓦斯管或进行维护作业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使瓦斯浓度降至1.5%以下方可进行作业。
③ 回采工作面尾巷内应根据采掘布臵具备在处理尾巷瓦斯时的局扇供风条件,由通风区在做通风工程设计时统一考虑,由防尘抽放队施工。
④ 其它各巷道除矿井总回风道为CH4<0.75%以外,均为CH4<1%,矿井各段巷道的风速均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由于瓦斯员配备不足,出现空班漏检造成事故,按责任制追究公司有关部门和公司领导的责任。若不严格执行循环图表,公司追究通风队长及有关人员的责任。通风调度必须根据瓦检员的汇报,汇总出当日通风日报表,经总工程师签字后送发有关单位,发现问题有关部门领导根据总工程师签属意见,进行整改处理。并把处理结果及时汇报总工程师。
放炮员要切实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和火工品管理的规定,放炮员进入作业区域,首先要从局扇开始检查局扇、风筒的连接,放炮停电设施以及风筒出口的距离,并在进入开口处以后,沿途进行瓦斯检查,最后检查控顶距和临时支护完好齐全,确认水炮泥和炮泥合格充足,具备放炮条件。在放炮班志上注明“具备条件”放炮员和作业组长共同签字后,方可按规定进行放炮有关作业,否则不得进行。经整改具备条件后必须按照“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制度的规定进行放炮作业。放炮员的上述检查工作,接受瓦检员和安全员的监督。放炮员每班放炮后要把当班当头风筒(掌头二节除外)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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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破口进行处理,若因车碰等非爆破造成的大破口风筒由施工队领新风筒更换,费用由使用单位负担,若因放炮造成大破口时,施工队负担60%,通风队负担40%。凡造成放炮打坏风筒时,通风队要对当班放炮员做相应的处理。
测风人员除每旬对井下采、掘工作面进行检查外,还必须对采区及总回风巷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汇报队值班领导、通风区、生产调度室,由生产调度室组织、安排进行处理。
(2)防尘抽放队负责密闭工程、防尘及瓦斯抽放工作。防尘抽放队负责抽放钻机钻孔施工、钻机的安装及拆除,抽放管路安装、拆除以及钻孔观察和泵站观察。防尘抽放队是一个施工管理单位,钻孔设计由通风区在施工前一个月提交防尘抽放队,地质钻孔由生产技术部提出生产补钻设计,提出各个钻孔的施工时间提交通风区进行统一安排,组织防尘抽放队施工。防尘抽放队确保各种通风设施工程质量,否则不予验收。
通风区提前40天将抽放钻具以及抽放用的封孔器(150管、聚胺脂)放水器及各种连接等设计提交防尘抽放队。防尘抽放队按需申请,供应公司按计划供给材料,修配厂按图纸制作,于使用前10天交货。由防尘抽放队按图纸验收,开孔和终孔钻头的焊接由修配厂负责,每日下午修配厂将焊好的钻具交给防尘抽放队。抽放管路以及连接件的用量、使用时间,通风区按年需要量和作业计划交供应公司组织供应,钻孔的日常使用、维护、保养由防尘抽放队负责,在每个工作面钻孔工程结束后,2日内由防尘抽放队把钻机组织出坑,75型钻机送修配厂进行检修,200型钻机内部检修,在收到出坑的75型钻机时与防尘抽放队办理交接手续,在办理手续后15天内检修完毕,200型钻机在相同时间内检修完毕,达到下坑使用的标准,以备随时下坑作业。
瓦斯抽放系统的施工与完工,要与采掘作业统一考虑,必要时与掘进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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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原则是系统要在工作面移交回采队前半月内完成,不论什么原因在形成完整的抽放系统之前,或抽放尾巷没有按规定维护好时,回采工作面不能投产。为了加强抽放工程的施工进度,生产调度室要协调掘进队加强尾巷的进度,并按抽放设计的位臵打好水坑,清理出浮煤、浮渣,保证钻机施工的顺利进行。
瓦斯抽放要按照《抽放规范》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多钻孔、严密封、综合抽”的方针,力争多钻孔,稳定提高瓦斯抽放量。
抽放泵站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对设备进行注油、清理卫生,检查各种数据,并记录台帐。抽放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值班领导和通风区。由于供电系统、水环真空泵及管路是新设备、新安装。每个人必须熟悉本工作范围内的一切工作程序,对抽放系统的负压、流量、管路、供水系统全面掌握。
(3) 监测队根据生产衔接和通风区的安装通知单,要求监测队按规定进行传感器和线路安装,每天要安排循环检查监测传感器及线路的人员,并且场上必须有一人值班,当井下发生断线、传感器损坏等问题时,维修工必须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按规定时间对各个传感器进行标校,传感器一经安装以后立即移交使用单位并办理移交手续,由使用单位管理,不得丢失、损坏(丢失、损坏者按规定赔偿)。传感器前移或后撤,由当班瓦检员按规定执行,掘进队由当班班长、放炮员配合并监督按规定执行。
4、其它
凡因工程需增加掘进头时,先由生产技术部提出要求,通风区进行风量核算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安排,对于串联通风要严格控制,只能在下列条件下,方可进行串联通风的审批执行:
(1)符合《煤矿安全规程》114条的规定。
(2)已构成通风系统的工作面遇无炭柱、断层需掘绕巷或切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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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掘进面开口尚未形成独立通风分系统前(掘进设计、通风设计要明确规定最短形成通风系统的距离,否则不得开口),除此之外不得再有其它串联通风,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为了确保有效风量,每个掘进独立通风系统的闭墙必须半永久或永久性建筑,除施工期间可采用临时设施外,一律不得使用风帐、板墙等临时性建筑代替永久性建筑。为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通风设施尽快完工,防尘抽放队与掘进队间应有良好的配合,掘进队为工程施工提供方便,协调工作,若遇扯皮现象无条件保证通风工程施工。此项协调工作由生产调度室和分管通风的副总工程师亲自组织协调。
为了确保回采工作面按时投产,必须加快掘进进度,提高单进,只有这样才能为构筑通风工程提供充足的时间,从而保证工程质量,杜绝时间短、抢速度施工,影响工程质量,要求每个回采工作面投产前必须有一个半月的时间供通风工程施工。另外回采工作面采完三天内必须将两巷内的支护用品及设备材料等清理运出。要求回采工作面末采阶段,要将回出的、不用的设备材料及早运出,在回收过程中做到边回收边运输,不得各行其事。要确保3日内彻底清理干净,防尘抽放队的施工人员进入场地清理基础构筑临时设施,构筑永久工程的材料必须在施工人员到清理基础开始的第二天运到施工地点。 防尘抽放队所提供材料要准确,略有余地,每一工程完工后所有因施工涉及的场地的材料剩余杂物必须清理干净,并经经营单位在施工单上签字认可,否则工程不得结算。工程完工后2日内清理不干净,由生产调度室或防尘队追查施工人员的责任,由此造成相关单位质量标准化扣分损失时,由防尘抽放队负担(施工期间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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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各岗位瓦斯治理责任制
瓦斯检查员瓦斯治理责任制
1、在调度、班长的直接领导下,接受领导的工作安排。
2、在工作时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严格按瓦斯员“操作规程”操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熟悉矿井通风系统,对所检查区域的通风设施、防尘设施及风筒、盲巷、电器设备的联锁装臵等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4、每班必须按循环图表规定的路线、地点、次数进行巡回检查,每检查一个循环,向通风调度汇报一次,填写图表与检查时间不允许超过二十分钟,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进入检查地点,必须汇报通风调度,并在循环图表上注明原因,做到汇报、图表、牌板三对口。
5、负责本区域的临时停电、撤人,设臵栅栏,瓦斯检查、瓦斯排放工作。 6、一旦发现本区域内瓦斯超限,局部聚积、煤层自燃、发火预兆、二氧化碳超限时,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汇报通风调度,当班处理不完时,必须和下一班在现场交接清楚。
7、熟悉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遇有停风、停电或发生瓦斯、煤尘爆炸、有害气体窒息、中毒及瓦斯燃烧等事故时,负责组织撤人和临时抢救,并汇报上级。
8、负责监督、检查本区域放炮工作及执行情况,对违章作业者有权制止及停止其工作,并汇报调度。
9、每班负责本区域内所有通风设施的完好情况,发现损坏要进行处理,不能处理时要汇报调度。
10、有权拒绝任何人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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