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防 雷
第5.0.1条 按GBJ57《建筑防雷设计规范》(试行),浸出车间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防雷要求属第一类工业建筑物和构筑物。
第5.0.2条 浸出车间的建筑物应采取防止直接雷击、雷电感应和雷电浸入而产生电火花的防雷措施,并应做到因地制宜、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第5.0.3条 浸出车间宜设置独立的避雷针,使被保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及突出屋面的物体(风帽、放散管等)均应处于避雷装置的保护范围内。
对排放溶剂蒸气的管道,其保护范围应高出管顶2m以上。 第5.0.4条 禁止在避雷装置支架上悬挂电话线、广播线低压架空电线等。
第5.0.5条 避雷针的支架和接地装置到被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与其有关的金属物(管道、电缆等)之间的距离(图5.0.5)应符合下列公式要求并不得小于3m。
独立避雷针
地上部分:SK1≥0.3Rch+0.1hx (5.0.5--1) 地下部分: ≥0.3Rch (5.0.5--2) 式中SK1―空气中距离(m) Sd1-地下距离(m)
Rch-避雷接地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Ω) hx- 被保护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计算点高度(m)
两避雷针保护范围边缘最低点的高度Sk2至被保护物高度hx的距离不应小于3m。
l
Sk1 Sk2 Sk1
hx h
Rch Sa1
图5.0.5 防雷装置至保护物的距离
第5.0.6条 避雷针有独立的接地装置,其冲击接地电阻Rch不宜大于10Ω。
第5.0.7条
防止雷电感应和电磁感应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浸出车间内的金属物质文明建设(设备、管道、构架、电缆外皮钢屋架、钢窗等)和突出屋面的金属物(风管、放散管等),均应接到防雷电感应接地装置上。
二、防雷电感应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并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共用此接地装置的距离(Sd1)应符合第5.0.5条的要求。
屋内接地干线与防雷电感应接地装置的连接,不应少于两处。 三、平行敷设的长金属物如管道、构架、电缆外皮、其净距小于是100mm时,应每隔20~30m用金属跨接,交叉净距小于100mm时,其交叉处应跨接。
第5.0.8条
防止雷出电波侵入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低压线路宜采用电缆直埋地敷设,入户端应将金属外皮接到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上。
二、架空金属管道、埋地或地沟内的金属管道,在进入建筑物处,应与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相连。距离建筑物100m内的架空管道,还应 每隔绝25m左右接地一次,其冲击电阻值不大于20Ω。金属或钢筋混凝土支架的基础可作接地装置。
第5.0.9条 避雷针接闪器一般 采用圆钢或焊接钢管制成,其直径为:
针长(m) 圆钢(mm) 钢管(mm) < 1 ≥12 ≥20 1-2 ≥16 ≥25
第5.0.10条 避雷针引线采用直径≥8 mm的圆钢或截面积≥
48 mm2,厚度≥4 mm的扁钢制成。
第5.0.11条 避雷针和引下线应镀锌可涂漆,在腐蚀性较强的环境,还应适应加大其截面积或采取其他防腐措施。
第5.0.12条 采用多根引下线时,为了便于测量接地电阻以及检查引下线,接地线的连接状况,宜在和引下线距地面1.8 m以下处设置断接卡。
第5.0.13条 垂直埋设或水平埋设的接地体可采用扁钢、圆钢、角钢等,其最小规格应符合下列要求:
1、扁钢截面积 100 mm2, 厚度4mm 2、圆钢直径 10mm
3、角钢宽度 50mm, 厚度4mm 4、钢管公称口径 25mm 壁厚3.5mm 在腐蚀性较大的土壤中,应采取镀锌或加大截留面积。 接地线应与水平埋设接地体的截面相同。
第5.0.14条 接地体的长度2.5m,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5m接地体之间的距离宜为5m,当受地方限制时,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小于垂直接地体的长度。
第5.0.15条 防止直击雷的接地装置距离建筑和构筑物的出入口及人行道不应小于3m。当小于3m时,水平接地体局部埋深不应小于1m,或按GBJ57规定执行。
第5.0.16条
避雷针的保护范围
一、 单支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应按下列方法确定(图5.0.16.1) 1、避雷针在地面上的保护半径,应按下式计算:
r=1.5h (5.0.16.1)
2、避雷针在hx高度的xx′平面上的保护半径,应按下式计算: (1)当hx≥2/h时 rx=hd=h-hx(5.0.16.1-2) (2)当hx≤2/h时 rx=1.5h-2hx(5.0.16.1-3) (3)当30m<h≤120m时,应将公式(5.0.16.1-1.2.3)求得的
结果乘系数 p?5.5/h(以下和系数所用p值相同)
hd 45C h hx x h/2 x′ ○1.5h rx xx′平面上范围有截面 0
图5.0.16.1单支避雷针的保护范围
各式中r-避雷针在地面上的保护半径(m) h-避雷针的高度(m)
rx-避雷针在hx高度的xx′平面上的保护半径(m) hd-避雷针的有效高度(m)
hx-被保护物的高度重(m) p-高度影响系数
二、双支等高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应按下列方法确定(图5.0.16.2) 1两针外侧的保护范围,应按单支避雷针所规定的方法确定。 2、两针间的保护范围,应通过两针顶点A、B及中点的圆弧确定,O点是两针间保护范围边缘的最低点,其高度应按下式计算:
(1)当hx≤30m时 h=h-D/7 (5.0.16.2-1) (2)当hx≥30m时 ho=h-D/7p (5.0.16.2-2)
3、两针在xx′平面上中心线每侧的最小保护宽度,应按下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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