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救赎成为早期基督教中有别于希腊文化的首要的新道德概念。在保罗看来,转向耶稣基督之救赎的人乃是新人。 (2)救赎意味着使人离开旧的行为模式,转向一种新的道德生活,一种趋向全善、圣洁的基督教生活。 (3)这种新之所以是新,乃是因为基督徒的生命在对耶稣基督的经验中,获得一种新的生命意义。 2.“天国”
(1)天国是早期基督教伦理学的根源和基石。
(2)天国动摇了一切以尘世的实体(如希腊文化中的城邦、家庭和共和国等)作为伦理学基础的企图。 3.“世界”与“上帝”对立
(1)世界指代一切异于基督教意义系统的道德价值观,强调的是价值标准。
(2)上帝指代基督教信仰的终极目标和自我救赎的动力源泉,强调的是是上帝的独生子受苦的行为标准。 (3)耶稣基督和世界的对立,就像光明和黑暗的对立一样强烈。 4.“神只有一位”
(1)排除外邦多神教,提出“我们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什么;也知道神只有一位,再没有别的神。”
(2)基督教运动就其自身的目的而言,是追求人的自我完善和完美,而道德(世俗的、尘世的)只是这一过程的自然结果或副产品。 (五)《旧约》中的“耶和华”和《新约》中的“耶稣” 1.《旧约》中的“耶和华”
(1)旧约以叙述神迹和奇迹的方式,树立了希伯来人的宗教信仰即耶和华的形象。如上帝六天创世、毁灭人类的洪水、诺亚方舟等传说,以及耶和华与希伯来人祖先亚伯拉罕及其后代立约的故事。
(2)耶和华显示的形象既严厉又公正,以至于批评者往往以“傲慢”这类的词句来刻画他。在更多时候,耶和华的品行表现为要人无条件地信奉他,不能有试探之心,也不能有因得不到回报而放弃信仰的任何行为。
(3)耶和华始终处在隐蔽处与人交流,体现在其言谈中的意志、情感、欲望和理性,足以表现出他的令人敬畏的神态。 2.《新约》中的“耶稣”
(1)耶稣的意思是“耶和华的拯救”,他和希伯来文的“约书亚”(即“以赛亚”?)是同一个名字。耶稣的一生,包括从诞生到被钉十字架死亡,始终是基督教教义的一个重要内容。耶稣的出现,预示人类有得救的希望。
(2)耶稣作为改革者,注重内心修养,抨击法律的烦琐和法师的玄虚;注重心理动机,由此来判定守法与违法、行为的善恶。因为不拘泥于形式化的礼仪条文,所以更加具有人情味。
(3)耶稣突出地塑造和宣扬了上帝慈爱的、施恩的、庇护的父亲形象。他不仅施传达弥赛亚降临消息的先知,他就是弥赛亚。(军事领袖→宗教领袖)
第三节 “爱”的伦理原则
新的伦理训诫:“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爱这三样,其中最大的是爱”。“爱”贯彻在基督徒生活的各个方面,是行为合法化的依据。表现如下:
一.道德实践观:强调个人的道德修行
1.希腊道德哲学强调道德实践的主体是公民,基督教伦理强调信徒个人的道德实践品行。
2.根据耶稣的教导,人是必然需要承担责任的,但人的责任主要是对上帝的责任。在此责任之下,人才能获得自我拯救。而自我拯救的根本之路是与上帝沟通,主要是靠游离于社会之外的个人。
3.后来的历史也表明,国家公共政治义务与教会的精神道德义务存在明显的冲突,这说明了基督教道德实践本身所具有的个体性特点。这一特点使基督教能够在风雨飘摇的精神世界里存在下来,并且逐步发展壮大。 二.价值观:强调人生目的在于精神世界和来世拯救
1.希腊人认为,人生目标是现世可以实现的幸福,故特别关注对生活的现实谋划与预想。在道德哲学上,虽然曾探讨灵魂的由来及最终归向,但是在根本上,主张在现世实现灵魂的固有本性,在求知爱智的理性活动和世俗政治活动中实现人生的“至善”。
2.基督教虽然也包含着人生幸福的承诺,但这种承诺是对人的信仰与道德实践的最终回报。这说明,幸福只是在现世和来世的回报,对幸福的积极追求并不构成人们当下的品行。 三.德性观:强调人对上帝神圣性的顺从
1.希腊人提倡“勇敢”“荣誉”“自信”“富有”“和谐”等(刚性)美德,并且多从“用了再有”的现世角度和从它们给人带来便利的角度来规定德性。
2.基督教立足于来世的立场,认同诸如“谦卑”“恭敬”“忍让”“孝敬”“仁慈”等柔顺德性。即使是“节制”“正义”这样的德性被基督教认同的前提是:只有从拯救的角度去考虑,从爱上帝的角度去考虑,这些德性才具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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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道德标准:采取绝对命令式“这是你应当做的”
1.希腊人在道德标准上要求理性主义的精神:一方面,以理性为判断善恶是非的标准;另一方面,以纯粹思辨为最高的幸福生活。 2.早期基督教传播的对象是普通民众,耶稣强烈反对知识的垄断,努力倡导信仰主义。保罗传教时对希腊知识分子的反驳,是信仰主义对理性主义攻击所做出的回应。
3.可见,基督教伦理的根基在于神而不是人,道德标准是信仰主义的而不是理性主义的。所以,人们不能以论辩或理性权衡来考虑后果或对它的合理性提出质疑。
五.人性论:期望人有获得解脱的本性
1.希腊道德哲学的核心之一是关注个人德性的完善。基本要求是关心个人的本性是否得到最好的发展,在此基础上还强调对城邦整体福祉的关怀。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都认为,只有少数天赋卓越的人才能拥有完满的德性。
2.基督教的伦理原则是利他的,这是扩大了的父子之爱、兄弟之爱。“爱”使基督徒组织起来,形成共同生活和信仰的教会。但基督教对个人拯救的关切也可理解为个人化的追求(带有希腊的痕迹,也是近代宗教改革的因由)。 六.道德情感:爱是需要道德情感的推动而实践的伦理原则
1.希腊人普遍把爱视为由较低层次到较高层次的“趋附”,视为对神的完满性和思辨活动的期待与欣羡。其最高层次,或是对理性的执着而近于“狂迷”,或是“最高幸福”的获得。
2.上帝之爱是由上到下的“俯就”,表现为谦卑的服务、柔和的服从。它不仅是一种先于并高于理性的精神活动,而且也是人的理性能够蒙受的最广博、深沉、持久的爱。
3.希腊人的爱是智慧、勇敢、节制、正义诸美德之爱,而基督教的爱则是慈爱。希腊人侧重于从外在事功来界说爱,而基督教则侧重从心灵拯救来界说爱。
4.基督教之爱与世俗道德之爱的最大区别,在于它设定了“上帝之国”为精神来源。可以说,基督教的爱以“上帝之国”为超越性目标,以对他人与世界的服务为内在性目标(后者是基督教和希腊精神的联系)。 第五章 奥古斯丁和阿奎那的伦理思想
思想 时间 早期基督教 1-3世纪,325年 教父哲学 2—6世纪 经院哲学 形成于8-10世纪,11世纪得到广泛发展,13世纪进入鼎盛期。 代表 耶稣及其门徒, 保罗、约翰 第一节 教父道德哲学 一.教父道德哲学的任务
(一)主要任务:是在教义体系正统化的机制里对早期基督教的道德观念以及争论的各种主张予以综合和提升。
(二)模式形成:罗马皇帝君士坦丁通过尼西亚宗教会议(325年),使教会合法化,此后基督教经过君士坦丁会议(381年)、弗弗新会议(431年)和查尔西登会议(451年),基本上形成了教义的正统诠释模式。
(三)公元3世纪后,教父思想在使希腊理性模式适应基督教信仰方面跨出了关键性的一步,由此确立了宗教神学改造和融合异教思想的基本范式。 二.教父常识 (一)教父(Father)
正统教会把早期和中古时期基督教的权威思想家称为教父。教父就是护教士,他们坚持《圣经》创世说、原罪说、救赎说、天启说,是为基督教教义辩护的正统代言人。
(二)三种教父:使徒教父、希腊教父、拉丁教父。 (三)教父职责:辩护、驳斥和建设。 三.希腊教父的道德观
△希腊教父往往把犹太教与希腊文化、罗马文化联系起来,把基督教优于其他文化和宗教作为辩护对象。 △第一个用希腊哲学建立基督教神学体系的人是奥利金。 (一)基督教是追求神圣的、至善的事业。 (二)灵魂不朽,提出“物质性灵魂”。 (三)肯定信仰的真理性、统一性和不可怀疑性。 四.拉丁教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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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尔图良、奥利金、奥古斯丁 安瑟伦、阿伯拉尔、 托马斯.阿奎那
△基督教在罗马帝国的传播是自东向西的。东部地区通行希腊语,西部地区通行拉丁语。直到3世纪中期,罗马教会才开始使用拉丁语。 △第一个用拉丁文写作神学著作的是德尔图良。 (一)信仰不能以常识和理性加以衡量。 (二)从灵魂观说明基督教信仰是正确的信仰。
(三)一些护教士在某种程度上,接受了古典自然律的普遍性和理性的标准,解决诸如基督徒与外邦人或异邦人、信仰与道德、神圣戒律与世俗法律的关系问题。 五.德尔图良
△基本命题:正是因为荒谬,所以我才信仰。
(一)德尔图良确认基督教的信仰为最高真理,要求在思维结果与宗教真理发生矛盾时不肯定任何与宗教真理相矛盾的东西,从而为基督教在信仰和理性的关系问题上定下了基调。
(二)把世界划分为可知世界和不可知世界,不可知世界只能用信仰来把握,这种思想也深深地影响了西方的思维模式。 (三)他把信仰与理性割裂开来,从而在客观上也削弱了宗教,日后产生了严重后果。 第二节 善恶起源与自由意志——奥古斯丁的伦理思想 一.奥古斯丁的传奇经历和思想来源 (一)传奇经历
1.奥古斯丁(Aurelius Augustinus,354-430)出生于北非的塔加斯特,母亲是基督徒,父亲却是异教徒。奥古斯丁出生时并未接受洗礼。 2.从7岁起,他开始按照热衷功名的父亲的愿望接受系统的教育。17岁时,他赴迦太基攻读修辞学和哲学,先后曾崇拜西塞罗、信奉摩尼教、悉心钻研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最后于387年皈依了基督教。
3.奥古斯丁少年时代放荡不羁,皈依基督教后却闭门思过、清心寡欲,被基督教誉为浪子回头的典范。这一转变本身就是生命的“复活”,奥古斯丁将之归结于上帝的恩赐。
4.他曾作过教师、神父,后升任北非希波主教,后半生忠心耿耿地致力于基督教的传教事业,为基督教立下了汗马功劳,被教会称为“伟大的教父”、“杰出的大师”、“上帝的使者”等等。 (二)思想来源
吸收了新柏拉图主义和后期斯多亚主义的观点,从自己成为一个基督徒的道德经验出发,彻底贯彻了道德问题上的预定论立场,以反对希腊对个人道德独立的信念为前提,建立起一个系统的道德哲学体系。 (三)人性看法
1.自然观领域:主张参照肉体的实体性来解释灵魂,这是出于维护“肉身复活”教义的考虑。因而兼顾人的内外两方面,反对贬低肉体的柏拉图主义。
2.道德观领域:主张在人与上帝的关系中考察灵魂,由此界定一种好的生活,将它看成是灵魂本身的纯洁生活,彻底否定了肉体的道德意义。因而又十分推崇贬低肉体的柏拉图主义。 二.善恶的起源 (一)善的起源
1.比喻:奥古斯丁把上帝比作“至善”之光,把人的灵魂比作眼睛,把理性比作视觉。
2.来源:上帝既是终极创世本源,又是终极价值本源。他作为普照之光,赋予万物以意义和价值。
3.特点:真理高于理性。“善的生活”是一种缘自真理的生活,是一种高于理性思辨的宗教生活,它蕴涵着人的至真至切的幸福。 (二)善的分类
△上帝是至善,万物只拥有不同程度的善。万物是按照善的多少来排列等级的。 奥古斯丁对世上的善进行了区分。
1.上等之善,如正义、勇敢、坚韧、谨慎等。这些善不可能被错用。 2.低等之善,如物体之美。没有它们人也能正当生活。
3.中等之善,如认识、理性和自由意志。没有它们人不可能正当生活,但有了它们人类可以因滥用而为恶。 (三)“恶”的起源
1.“恶”的起因是由于自身的“缺陷”,“恶”的性质是“趋向非存在”。 2.启示:上溯苏格拉底的“无知作恶”,下启现代法律的“无罪推定”。(?) (四)“恶”的存在形式 恶的现象,主要有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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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理的恶:由事物的自然性(即完善性的缺乏)造成的损失和伤害,如天灾人祸、生老病死。这种恶根本不能否定上帝的善,反而是为了显示上帝的完美。
2.认识的恶:由人的理智的不完善所造成的恶,如将真理与谬误、确定与不确定、正确与错误的关系弄颠倒。这种恶比自然界的恶更危险,更接近于罪,因为它使有些人由于认识上的错误而背离对上帝的信仰。 3.伦理的恶:即“罪”。罪是人的意志的反面,无视责任,沉湎于有害的东西。 【注】
对自然的恶和认识的恶,奥古斯丁用被造物的相对完善性对之进行了解释;对伦理的恶,则从意志自由和神恩的关系对之进行了解释。 三.自由意志论
代表作:388年的《论自由意志》,426年的《论恩典与自由意志》 (一)理论支点:神的恩典和自由意志
1.神恩说和意志说共同构成了奥古斯丁的道德实践论。 2.神恩说主要针对恶的诠释,意志说主要针对爱的解说。 3.恶与爱是奥古斯丁教父道德哲学体系的基本主题。 (二)上帝-意志-幸福
1.上帝造人时,赋予人以认识能力、理性能力和自由意志,三者都源于上帝,本身是善的,但他们只是中等之善,有被误用的可能。 2.所谓幸福,便是自由意志朝向永恒之善运动的结果,善用自由意志的人便存在着幸福。 (三)自由意志的丢失与回归 1.意志的丢失
(1)他认为,虽然人的自由意志有不犯错的可能性,但由于人类始祖亚当夏娃抛弃了这种可能性,人的意志就被“原罪”所污染,人类失去了自由选择的能力,永久地为罪所累。
(2)他通过对《圣经.创世纪》的诠释,把原罪和自由意志的误用联系起来。“正因为人用自由意志作恶,才使自己和自由意志一起毁灭了”。(以自杀为证) 2.意志的回归
(1)因此,为原罪所遮蔽的绝望的人类,唯有从新获得神恩才能复活已经灭忙的自由意志。 (2)自由意志论表明,善恶的原则在于是选择作基督徒,还是选择做异教徒。 3.特点小结
(1)伦理上的恶起源于人的自由意志,在于自由意志的错误选择。 (2)奥古斯丁主张用神恩和原罪来限制人的自由意志。 【引申】奥古斯丁《上帝之城》:历史中的善恶
1.历史是由善占统治地位的上帝之城和由恶占统治地位的人间之城相互斗争的过程。 2.从上帝创世起,就形成了敌对的阵营:
(1)爱上帝,服从上帝的一方构成了“上帝之城”,他们追求精神生活向往善; (2)爱自己,对抗上帝的一方构成了“人间之城”,他们追求世俗生活向往恶;
3.人类历史是直线的、按照神的意志和救世计划发展进步的过程,认为上帝之城必胜,人间之城必败。 (四)“爱”的道德原则
1.奥古斯丁把爱首先看作是有理性的人正确使用他们的自然能力的道德原则。 2.爱作为自然律在有用序列和正当序列中显现。
(1)“正当”是为自身缘故而欲求的东西,其序列指向“享用”的价值,标志着一种精神生活的热爱。 (2)“有用”是为其他事物而欲求的东西,其序列指向“使用”的价值,标志着一种物质生活的追求。
(3)两个序列的关系涉及了信仰伦理生活的一个重要问题,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享用是精神生活的范式,使用是物质生活的范式。 3.道德生活在于爱的秩序
(1)爱的秩序:全心全意爱精神价值的对象并使用物质性的价值为此目的服务。
(2)破坏秩序:利用精神生活获取物质利益是对精神的亵渎,以物质享受慰藉心灵是拜金主义。二者都会违反道德原则。 【简评】
1.信仰是人生的最高权威,对上帝的热爱是幸福生活的居所。
2.理性必须以信仰为向导,因为基督教的真理不是基于理性的尽善尽美和逻辑上的一致,而是源之于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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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典型反映了基督教教会的利益和观点,为西方教会同世俗君主争夺统治权提供了理论依据。 第三节 基督教神学伦理学体系——托马斯.阿奎那的伦理思想
在教父道德哲学之后,经院哲学在神学体系内对基督教道德哲学又进行了新的构思。
13世纪,托马斯.阿奎那从综合的立场,以基督教的道德理想为灵魂,通过诠释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结构和内容,建构了一种新的思辨神学伦理体系。整个体系是中世纪神学伦理学与古希腊道德哲学的最庞大、最全面的综合,也是经院哲学系统内基督教伦理的最高成就和完备形态。
一.神学伦理体系的方法结构 (一)道德哲学的划分
修行学 经济学 政治学 以终极目的对行为的规范制约为对象 以人所固有的道德为研究对象 以公民行为为研究对象 一般伦理学,探讨至善问题 个别伦理学,探讨个别美德和责任。 (二)反异教大全的基本结构
《反异教大全》 第一部分 卷1:上帝存在及其属性 卷2:作为造物主的上帝及被造物 卷3:上帝的天命和终极目的——善 第二部分 ①上帝的三位一体 ②上帝的业绩:赎罪、恩典、肉身化 ③作为人生目的之上帝:复活与赐福 (三)《神学大全》的基本结构
第1集 第2集 第3集 论上帝和人 论人的活动(上、下) 论教会的圣事 伦理神学,研究的是人的自然理性无法解决的问题,于是诉诸于信仰。 二.上帝存在的道德证明 (一)存在的词义
1.亚里士多德认为,“存在”不是一个“单义词”或“多义词”,而是一个有中心意义的“近义词”。
2.托马斯指出,“存在”是“第一个非单义的类比名称”。存在被运用于不同对象时意义虽然不同,但都与上帝的存在相联系。 3.托马斯将类比意义不单纯地看作一种语言用法意义,而是看作与事物等级地位相联系的意义,即:意义的充足程度与事物的等级高低成正比。
(二)上帝存在的五种证明 1.第一推动者证明 2.最初动力因证明 3.必然性证明 4.最高等级证明 5.终极目的证明
(三)神学伦理体系中的上帝
1.上帝是神性的本质:是超验的存在,是理智性的“太阳”; 2.上帝没有形体;
3.上帝是最高的秩序:从事物的等差性和世界的管理秩序来证明; 4.上帝是全知、全善、全能的存在。 三.善恶价值论 (一)善
1.善始终是人生的目的。一切现有的都是善,因为一切都在类比上帝的善中被确立起来。
2.至善和美德,分属两个不同领域——信仰和理性。理性的意义在于比照信仰,而信仰是人类道德活动的终极目的。 3.善的本质:善是可欲的,→善是完美的→善是由限制、形式、秩序构成的。4.善与真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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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自然理性来思考人的道德问题。 亚里士多德哲学 1《形而上学》 2《物理学》 3《尼各马科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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