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格拉底的做法:按法律程序提出申告,又使自己的申告与刑罚无关,并能间接地宣告自己是有功的人。参见苏格拉底关于在国立迎宾馆里赐予他国宴的申告。 (2)价值冲突
控辩双方都是为了城邦的利益,但价值原则截然不同,存在“时间差”。 控告的人奉行城邦民主制,尊重城邦的守护神;
苏格拉底鼓吹专家治国论,相信心灵的守护神,愿意做一只“雅典的牛虻”。 观点:正是苏格拉底自己说服了雅典公民赐予他死刑的判决。 3.拒绝逃亡
苏格拉底先后拒绝“交付罚金”(雅典法律允许)和“越狱逃亡”(雅典习俗认可,朝拜德尔斐神庙的船只尚未返航,在此期间不执行死刑)的做法。理由是: (1)权利和义务的统一
他的生活受到城邦多年的保护,因此他对城邦的法律没有异议。既然审判是以城邦法律的名义进行,他就必须坦然接受判决。 (2)“复仇禁止”的价值观
即使法律被滥用,一部分人借用法律的某名义对自己实行了不正义的审判和判决,但如果自己“越狱逃亡”就同样是以不正义的手段对付别人不正义的行为,这种复仇行为违背“行正义”的道德理念。 第三节 伦理学的深化——柏拉图的伦理思想 一.柏拉图对苏格拉底的反思 (一)苏格拉底式探索的特点和结果 1.特点:
苏格拉底的知识标准是,人如果知道某一件事,就一定能够对其所知道的事物给予充分的“理论阐明”,即普适性证明。 2.结果
苏格拉底对德性的探索具有一个共同点:探索都是无果而终。 (二)苏格拉底式探索所遭到的误解 1.弱论强辩式的诡辩 2.装疯卖傻式的嘲讽
3.逻辑不通:如若不知,何来探索? (三)苏格拉底式探索存在的问题 1.没有对其探索对象进行理论性的界定
苏格拉底无法明确地对共同“形相”(或称“实体”)这种存在,以及这种存在与现象诸形态的关系作出理论性的阐明。 2.缺少对第三种现象存在的足够认识
苏格拉底习惯于对事物进行正反、对立的区分。他没有看到,在美与丑、善与恶、正与邪等这些对立的现象之间,还有既非此也非彼的第三种现象存在。
3.对灵魂认识的不彻底性
虽然苏格拉底呼吁人们“对灵魂操心”,但是对灵魂怎样存在的理解不明确。 二.柏拉图的解答
(一)柏拉图对灵魂观的发展 1.柏拉图以前的灵魂观 (1)希腊人传统的灵魂观
对现世生活持肯定态度,没有灵魂单独存在的想法。 灵魂与肉体相结合,即人活着,人们可以感觉和体验;
灵魂离开了肉体,即人死后,灵魂无处可依,如一阵烟雾随风飘散。 【例】
阿喀琉斯死后灵魂在黄泉路上遇到奥德修斯的脱体之灵,说:“奥德修斯呀,千万别想到死,即使在黄泉的国度当上死人们的国王,也不如活着做一个既没有充饥的粮食又不拥有耕耘的土地的农奴。”
战死的帕多罗克洛斯的亡灵来到战友阿喀琉斯的枕边,阿喀琉斯要他靠近自己一点并向他伸出依恋之手。但帕多罗克洛斯的亡灵却如一阵烟雾消失在地下,发出幽微的喊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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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苏格拉底的灵魂观
虽然被称为“灵魂的发现者”,但对灵魂不死的认识有所保留,并没有形成坚实的灵魂观。他认为,死亡无非就是两种可能,一种是灵魂的迁居,另一种是永远的睡眠。很明显,苏格拉底并没有完全脱离希腊人传统的灵魂观。 (3)毕达哥拉斯学派的灵魂观
在公元前6世纪前后,奥尔菲教的“再生”思想传入希腊,毕达哥拉斯学派深受影响。 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
肉体是灵魂的坟墓,由于肉体玷污了灵魂,是灵魂失去了原有的纯粹性。人在认识世界时如果使用肉体的感觉器官,就无法达到对世界的真正把握。
因此,人在现实生活中需要对灵魂进行“净化”修炼,以使灵魂在人死后能够脱离轮回,回归永生的世界。 (二)柏拉图关于灵魂的新阐释
他认为,灵魂纯粹以理性为本质,在进入人的肉体之后就成为肉体的囚徒,经常被激情特别是欲望所左右。因此,灵魂分三个部分:
灵魂结构 理智 激情 欲望 (二)从回忆说到善的理念论 1.回忆说
(1)中间状态:“忘却”
与苏格拉底的“二分法”不同,柏拉图找到了其中的中间存在,即在人的“知”与“不知”之间存在着第三种认识状态:“忘却”。这就为人的探索提供了依据。 (2)根本前提:“灵魂不死”
灵魂是永恒不死的,人的灵魂在进入肉体之前曾经获得过“纯粹”的知识。但是,在进入肉体之后,灵魂被玷污了,知识被忘却了。 2.善的理念论 (1)理念是什么?
理念(idea),与此同义的是“形相”(eidos),是指超越我们可以感觉的、变化着的现象世界的永恒不变的存在。 它又被称为“本真存在”(ontos on=真实存在)或者“存在本身”。
它超越于人的思维、臆见和想象而存在,又在众多的现象世界里捕捉到它的存在显现,只有人的理性才能企及。 (2)善的理念
①结构:世界分为两个层面:“现象世界”和“理念世界”。“善的理念”是理念世界中一种特殊的理念。
②关系:善的理念就是理念世界存在的依据,正如理念世界是现象世界存在的依据。善的理念(可以看作是“神”)是一种最佳状态和最高存在,是世界万物和其他理念“模仿”的典型。 ③日喻:对善的理念的说明
主宰 太阳 善的理念 主宰与主体的关系 使眼睛拥有视力 赋予思维存在的各种真理性与被认识的可能性 3.小结
(1)苏格拉底的困境 苏格拉底难以用理论阐明: ①共有“形相”是存在的;
②共有“形相”是怎样的一种存在;
③人们可以通过某种方式来把握这种共有“形相” (2)柏拉图的深化
①“回忆说”深化了“助产术”,明确阐明了德性知识的来源。
②“善的理念论”深化了“目的论世界观”,强调“善”是一切存在的最高理想和根本依据。 三.柏拉图对城邦伦理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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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宰与客体的关系 使自然万物成为可视对象 赋予被思维存在之所以存在的依据 冲动类型 智慧、真理 名誉、权力 生殖、营养、占有 身体部位 头部 胸部 腰部以下 相关德性 智慧 勇敢 节制 三个部分服从理智指导,各自发挥优势,使灵魂全体和谐一致,这就是“正义”
(一)哲人王统治的理想城邦
灵魂 理智 素质 善于思考 岗位 领导阶层(哲人) 激情 充满激情 防守阶层(军人) 欲望 渴求欲望 生产阶层(平民) 防止城邦的外侵和内乱 从事工农商,为社会创造物质财富 职责 统治城邦 特点 制定法律,循循善诱 执行法律,克尽职守 热衷利益,需要监督和管理 目标 三者各司其职,互不越位,就是“正义”。 “理想国”又被称为“灵魂的国家体制” (二)“道德振邦”的不同思路:柏拉图与苏格拉底政治理想之比较
苏格拉底 市井哲学家 没有个人之间的本质差异 柏拉图 贵族哲学家 强调个人的先天性差异 【注】
苏格拉底的自律性倾向,是指通过提倡个人道德行为的自我完善,从而达到城邦全体的良好风尚。
柏拉图的自律与他律相结合,是指通过改革政治体制和明确社会分工,形成一个和谐的共同体,尔后再来规定和实现个人的道德行为。 【思考题】
1.怎样理解智者学派教育运动的意义
2.怎样理解苏格拉底“善生”追求的道德内涵及其客观依据 3.试述柏拉图的灵魂观与城邦伦理的关系
第二章 尼可马科伦理学——亚里士多德的伦理思想
亚里士多德是古希腊哲学和伦理学的集大成者,他第一次把伦理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从无所不包的哲学中划分出来,并且第一次写出了伦理学的专著——《尼可马科伦理学》
第一节 研究传统:古希腊理性主义的发展 一.人的特有活动——伦理学思考的出发点 (一)活动、无生命物的活动、有生命物的活动
无生命物的活动主要是就它们的对于人或有生命物而言的合目的性来说的,如石头、竖琴。
有生命物的活动就是它的种属的功能,如动植物通过种属功能的活动来实现种属的特性,成为它之所是。植物共同的活动是营养和生长;动物共同的活动是它们各自种属的感觉和运动。 (二)人的活动及其特点
人的活动在于他的灵魂有逻各斯(logos,即理性)部分的活动。因此,人的活动,也被称为“实践的生命活动”。 1.实现性、运用性
它是实现活动,即通过运用理性而获得理性力量的活动。例:好人 (1)人是什么样的,取决于他的实现活动;(质) (2)人是什么样的,还取决于他的实现活动的数量。(量) 2.一般性、非职业性
(1)这种活动的本质是人的理性活动或运用理性的活动。 (2)木匠、鞋匠的活动是特殊的运用理性的活动。 (三)人的理性的划分
1.理论理性的活动:思考其原因和本质不变的事物,是不行动的活动 2.推理理性的活动:思考可变的事物,是行动的活动
(1)实践活动:运用理性来处理生活和交往事务,对人具有全面影响; (2)制作活动:运用理性将可变动的材料做成产品,对人只有片面影响。 三者之中,理论最高,实践最重要。
一个人可能在实践活动上有突出的优点,但是在具体制作上则别无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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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下而上的改革 自上而下的改革 自律与他律相结合 自律性倾向 都是走道德兴邦之路, 都是坚持个人与城邦的“一体”关系
二.对善理念的辩难——亚里士多德V.S.柏拉图 (一)科学与伦理学 1.科学的分类
(1)理论的科学:物理学、数学、形而上学 (2)实践的科学:伦理学、政治学、理财学
(3)制作的技艺科学:有关机械的和艺术创作的技艺和科学等,常称为“技艺” 【说明】
①前两类是哲学的科学;
②第一类是以不变的或必然的事物为题材的,具有充分的确定性;
③第二、三类都是变动的并且因人的努力而有所不同,所以只能期望活动同题材相适合的确定性。 ④第三类往往被称之为“技艺”而并非科学。 2.伦理学的定位
(1)一切实践和制作活动,即一切运用推理理性的研究活动,都追求某种善。伦理学就是研究这种善的科学。 (2)追求善的活动,就是进行好的、有优点的活动。这种优点在制作上是技艺,在实践上是伦理德性。 (二)柏拉图“善理念”论的两个特点 1.善的理念是独立于具体的善的事物而存在的
2.善的理念是现实世界中的具体事物被人们称之为善的原因 (三)亚里士多德的辩难
1.完善世界可能存在,但分离的善理念(对说明具体事物)没有意义;
2.善理念不是具体事物的称善之因,完善世界与人的世界的唯一联系是努斯和他推动的沉思。 三.理性与经验的结合——对人的本性的理解 (一)伦理学研究的特点和条件
1.特点:考察知识的不确定性,对人影响的不确定性 2.条件:经验,实践理性 (二)伦理学研究与人的混合本性
1.人的本性是混合的,不仅有理性,而且还有感情和欲望。 2.理性背后的动因——努斯
(1)理论的努斯,即理论理性,是本体,是形式的、主动的; (2)实践的努斯,即实践理性,是衍生,是质料的、被动的。 (三)伦理学研究与实践理性 1.伦理学研究需要经验
2.伦理学研究需要理性和经验的结合 (四)伦理学研究的出发点(或前提)
1.事实、实践事务的性质、感觉、良好的伦理习惯 2.实践理性从这些出发所获得的研究结论 四.从动物学到伦理学——伦理学是动物学的完成 (一)人在动物中的位置 (二)人与动物的共通之处
(三)人的实践如何产生?——动物学到伦理学的连接点 第二节 个体伦理学:初创的伦理学体系 一.目的与至善 (一)善的涵义及其分类
1.善是什么?它具有或一个人希望它将具有某种(某些)他认为可归属于那类事物的好的性质,因而它与人的本质力量处于对应的关系之中。
2.善的分类:目的,手段,或兼而有之。 3.善:当下与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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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至善:幸福
1.至善是什么?有一种善,人们追求它不再为着获得别的任何目的。 2.至善活动的核心判别 (三)关于幸福的研究
1.研究起点:大众意见V.S.亚里士多德观点 (1)大众意见——从闲暇的生活来判断
(2)亚里士多德观点——从同类中最好的品质出发 2.幸福格局:少数人V.S.多数人 (1)少数人的幸福——沉思的生活
(2)多数人的幸福——明智的生活(或合乎伦理德性的生活) 3.幸福小结:
(1)幸福在那里?——灵魂(特别是欲望部分)合乎德性(特别是那种最好、最完善的德性,即伦理德性)的实现活动。 (2)幸福如何获得? ①靠学得,而不是靠运气
②需要外在善作为补充。沉思幸福的外在善是中等财富,德性幸福最大的外在善是朋友。 二.伦理德性与理智德性:道德和伦理 ▲希腊伦理学体系中根本性的概念——“德性” (一)“德性”概念的来由和展开 1.最初用法:指武士的高贵行为
2.荷马之后:也指那些卓越的公民在城邦生活中所表现出来的美德或品质,并逐步用来指任何人、生命物或器物的突出拥有的优点。 3.亚里士多德:德性就是人在实现他特有的活动上所表现出来的优点;德性的活动都是现实的活动而不是潜能。 (二)“德性”划分 1.理智德性 2.伦理德性
灵魂 理性部分 德性 理智德性 形成方式 教导 二级划分的德性 理论理性的德性(不变) 实践理性的德性(可变) 欲望部分 伦理德性 习惯 智慧 明智 (三)伦理德性的性质
1.作为灵魂欲望部分的优良实现活动的品质,并不是与实现活动的目的所包含的那些性质相分离的另外一种品质。 2.尤其关注活动的性质,其生灭皆源于活动(合理与否)。 3.具有行动性,即一个人知道什么是德性不等于就具有德性。
4.德性同快乐、痛苦,并且尤其同快乐相关,而快乐尤其可能毁灭德性。 5.还要出于某种心态——自愿而为,因其自身之故,出于一种确定的品质。
一束光 理论理性 理智德性 投射: ——→ ——→ 使(事物潜在的)颜色显现 实践事务 实践事务 使之光彩耀人 理智德性的实现 伦理德性的实现 (四)知识与德性的关系:亚里士多德V.S.柏拉图
(五)亚里士多德强调的两层关系
1.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的关系,与此相应的是,智慧与明智的关系 (1)健康与治疗的关系,即目的与手段的关系 (2)主导与实行的关系,即众神与伦理学的关系
2.实践理性与欲望的关系,与此相应的是,明智与(欲望上的)伦理德性的关系 自然赋予的潜质,是自然的德性;
在理性方面,自然德性离开了通过习惯而生成的伦理德性就不可能成为明智,如“聪明”; 在欲望方面,自然德性离开明智就不可能通过习惯而成为伦理德性,如“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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