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亦作“多”,沿误。《吴迁墓志》“志尚两个“
邻”,“从嗟泣”。文中的
”字,都应读为“朋”,《墓志汇编》都释作“多”,误。
从“朋”得声的字,构件“朋”也多作上下结构。如“崩”,《临辟雍碑》作;两“月”连笔,《檀宾墓志》作,《若干云墓志》作;笔划简省,《穆纂墓志》作;中撇共笔,《元端墓志》作;笔划调整,《青州刺史元湛墓志》作冏墓志》作。
碑刻中的“崩”字,过去的释文也间有错误。《田弘墓志》:“本姓田氏,七族之贵,起于沙麓之崩;五世其昌,基于凤皇之县。”《新出墓志疏证》释作“峁”,非是。《春秋·僖公十四年》:“秋八月辛卯,沙鹿崩。”杜预注:“沙鹿,山名。阳平元城县东有沙鹿土山,在晋地。”“鹿”通“麓”。沙麓之崩,古代以为是君道衰废,臣叛君上之象。《汉书·五行志下》:“《谷梁传》曰:‘林属于山曰麓,沙其名也。’刘向以为臣下背叛,散落不事上之象也。先是,齐桓行伯道,会诸侯,事周室。管仲既死,桓德日衰。天戒若曰:伯道将废,诸侯散落,政逮大夫,陪臣执命,臣下不事上矣。”战国之时,齐国强臣田和夺取姜氏政权,自立为齐侯。其孙称威王。墓志以田氏为田弘始祖,故称“七族之贵,起于沙麓之崩”。
从“朋”声的字还有“鹏”,也多异体。《元天穆墓志》作悦墓志》作,《封子绘墓志》作作。
“鹏”字也有误读,《吊比干文》:“因景风而凌天兮,迥灵履。”
典故。《金石文字记》:“‘雏’为‘
5
,《□忝墓志》作;文字讹省,《元
,《房
,《张海翼墓志》作,《韩裔墓志》
以西
,即“鹏”字。文章用的是《庄子·逍遥游》鲲鹏展翅凌空的
’。”以为“雏”字,误矣。《金
石文字辨异·虞韵》取顾说,亦误释为“雏”;不过在《蒸韵》又释为“鹏”,左右摇摆,心无定准。《八琼室金石补正》:“,当即‘鹏’字,《金石文字记》误以为‘雏’。”陆氏的意见是正确的。
3、“葬”,《说文》小篆作礠,释为“藏也。从死在茻中。一其中,所以荐之”。“艹”的横划与“死”的上横划共笔,《渡君碑》作去上面两点,《鲁峻墓碑》作
;省
。以埋藏用土,受字所记录的词义影响
,《王彬长女丹虎墓志》作。
类化,改下面的“廾”为“土”,作“塟”,《孙松女墓志》作,《王闽之墓志》作。又共笔,《谢鲲墓志》作
省去“?”,会死尸入土之意,《马龟墓志》作,《赵超宗墓志》作
5
(清)顧炎武《金石文字記》,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6
笔画相连
1、“赫”,小篆作嗾,《说文·赤部》:“赫,火赤貌。”段玉裁注改作“大赤貌”,并注:“大,各本作火,今正。此谓赤,非谓火也,赤之盛,故从二赤。”《元淑墓志》作
,《元子直墓志》作
,《封延之墓
;省为
志》作,“赫”,下部讹变为七点,《元谭妻司马氏墓志》作六点,《肥致墓碑》作
,省为五点,《高贞碑》作,省为四点,《乙
,或只连
瑛碑》作;上二“土”连笔作“?”,《元子直墓志》作一横,《王士良妻董荣晖墓志》作
。
2、赞,小篆作秃。《说文·贝部》:“赞,见也。从贝,从段玉裁注:“铉曰:‘
。”
,音诜,进也。’锴曰:‘进见以贝为礼也。’”钮
树玉校录:“,恐是声兼义,后人疑声不近,改为会意。”他的意见是对的。字从二兂,兂,小篆作卮,《说文·兂部》训“首筓”,象筓之形,绾发髻的簪子,即“簪”的初文,《说文》或体作氐。大徐音侧琴切,《广韵》音作含切,又音侧吟切。,小篆作囟,《说文·兂部》训“
,锐意也”。段玉裁注:“凡俗用鑯、尖字,即
字之俗。”《释名·释
首饰》:“簪,也。以连冠于发也。” 作构件,“”变形作“兟”,故有“赞”字之形。“兟”又变形作“?”,故“赞”又作“赞”。“?”又变形,二横笔相连,下四足变四点,故《穆亮墓志》又作,《元佑墓志》作。经过不断变形,构件混同,原字变得面目全非。也因此构成一组异体字。从“赞”为声符的字也发生相应的变化。“赞”,作“讃”,《孔龢碑》“幽讃神明”;《徐义墓志》作
,《敬显儁碑》作
;省去四
点,《新兴王元弼墓志》作;“贝”讹作“目”,《元袭墓志》作;《元璨墓志》作,《尹祥墓志》作。
3、“
”
既从政,声实兼隆。”
,《墓
与“尔”相差甚
北魏正始二年《李蕤墓志》:“远,释读者应是释
细致考察,
志汇编》、《墓志选编》均释作“尔”。从字形上看,
为“尓”,然后又转繁体为“尔”。但是“尔既从应是“亦”的变体。文中“亦既”连用,表示既然,
政”,文献中却没有这种辞例,意义不可通。当是释读有误。 已经之义。其用法来自《诗经》,文献有据。《草虫》篇“亦既见止,亦既觏止,我心则降”;“亦既见止,亦既觏止,我心则说”;“亦既见止,亦既觏止,我心则夷”。又《大雅·抑》“借曰未知,亦既抱子”。
从字形上看,“亦”,甲骨文作譕、谮,小篆作嚓。《说文·亦部》:
7
“亦,人之臂亦也。从大,象两亦之形。”后世专字作“腋”,而“亦”假借为副词。《公孙略墓志》作
,同小篆。在汉魏六朝碑刻中,“亦”
,上点变撇,右边一竖变点。调
,
,《郭显墓志》作
等,是六朝,《封延之墓,《吕觃墓志》
字有多个变体。《释玄嵩造像记》作《奚智墓志》作志》作作
,《元显儁墓志》作
整笔划,在强势构件“灬”影响下,字形趋同。《韩显宗墓志》作碑刻文字的主形。或省一点,《吴子璨夫人秦氏墓志》作构件“一”来替换,《寇偘墓志》作
。
,《山徽墓志》作
。由于构件“灬”在该字中的音义信息已失,故又用更简单的
该字在已有的碑刻释文中多有错误。《元融妃穆氏墓志》:“帝绪初基,清源
始。”“亦”《墓志选编》释文作“尔”,将“亦”误释为“尔”,
魄。”
,
又转繁为“尔”。《元诱妻薛伯徽墓志》:“兰熏既雕,月盈文中“既”、“亦”对举,意义甚明。《元融妃卢贵兰墓志》:“聊
繁。”
,《辽博藏碑》释文作“尔”,义不可通,误。
《墓志汇编》释作“示”,误。字形上,原文比“示”多一点;内容上,
既有行,,应释
来仪朱邸。”《墓志汇编》亦误释作“示”。《元钦墓志》:“麟趾既茂,椒为“亦”字。文中“既”与“亦”前后呼应,行文和谐。《义慈惠石柱颂》题名“刘亦贤”,“亦”,《宝鸭斋题跋》作“子”,6误读。
从“亦”声的字同样类推。“弈”,《司马绍墓志》作,《穆亮妻尉氏墓志》作,《元孟辉墓志》作,《元鉴妃吐谷浑氏墓志》作
;四
点连笔,《元谭墓志》作,《元新成妃李氏墓志》作。上划脱开,《尉迟运墓志》作。构件“廾”连笔,《道颖造像记》作。大约是受“舞”字的影响,弈,又作“”,《崔鹔墓志》“信以或者作
,《元鉴墓志》“
叶传徽,蝉联终古”;
修徽,蝉聮遐胤”。弈弈,世世代代之义。
“弈”字在已有释文中也多有误读。《□子辉墓志》:“山岳构峯,崇基自远,既建高门,世冠冕。”字微泐,但轮廓尚存,应是“弈”字,弈世,世世代代。《文物》公布释文作“并”,意义可通,但字形不类,释读有误。《赵征兴墓志》:“文武継迹,英谟字,《新出墓志疏证》释文作“并”,误读。
“迹”字在碑刻中,构件“亦”也类推,《□伯超墓志》作 演墓志》作
,《元尚之墓志》作
,《寇
,
,《张子开造像记》作。“迹”的
世。”,即“弈”
7
异体“迹”,作“”,《 封魔奴墓志》作,《青州刺史元湛墓志》作
6
(清)徐樹鈞《寶鴨齋題跋》,清宣統二年刻本。
7
《太原市南郊清理北齊墓葬一座》,《文物》1963年6期。
8
《元瞻墓志》作。
,应是“迹”字,追迹,追踪,继承之义。
“迹”字过去也有误读。汉《赵宽墓碑》:“辞荣抗个,追前勋。立徳流范,作式后昆。”
《汉魏石刻文学考释》释作“述”,8“追述”也成词,但是字形不类,而且原文“追迹”与“作式”对举,意义甚畅,若作“追述”,反而不协。北魏《寇治墓志》:“方
秦区,实光河奥。”
,即“迹”字。,华胄增光。”
《志石文录》释作“迩”,9乃是误读“迹”为“迩”,又转繁体为“迩”,差之远矣。《崔隆墓志》:“气褫异域,威镇边疆,小丑敛
,即“迹”字。敛迹,收敛形迹,多指坏人不再作恶。《墓志选编》作“迩”,“敛迩”不可通。误读“迹”为“迩”,又转繁作“迩”。《孙辽浮图铭记》:“永流懿与
,式传不朽。”又“淹回圣
,寝息神光。”
都,应应是“迹”字,《墓志汇编》均误释为“迩”,又转繁体作“迩”。
。”
字微泐,但大
懿迹,美善的功绩;圣迹,神明的业绩。若作“懿迩”、“圣迩”则不辞矣。《元钦墓志》:“丹书写其深玄,绿啚穷其妙解,必误无疑。
省略相同部分。
1、“曹”,《张景碑》作,《潘干碑》作,《曹全碑》作。上部本为“?”。简省一个同形构件“东”,作“",”,再省笔作“曺”,《乙瑛碑》作,《史晨后碑》,《营陵置社碑》作,《石尠墓志》作,《元浚嫔耿寿姬墓志》作,《曹望憘造像记》作
,这是一条线索。
体可识。妙迹,美好的历史。《辽博藏碑》释文作“迩”,“妙迩”不可
或者“",”简省构件“?”,即“东”之下足去掉,《石门颂》作,《桐柏淮源庙碑》作
,《杨着碑》作
,《魏元丕碑》作
。笔划粘合,,《元平墓志》
共笔,作“曹”,《曹全碑》作,《张永昌神柩刻石》作
作,《张满墓志》作,《西门豹祠堂碑》作;再简省相同竖划作“曺”。
“曺”字在碑刻中大量使用,复现频率大大超过“曹”字。此外《鲜于璜墓碑》作不论。
2、“算”,本作“筭”,小篆作痞,从竹,从弄。由于“弄”字在碑刻中有另一个异体“",”,会上下玩弄之意,于是构件替换,作“",”。而“算”字从竹,从具,与“筭”、“ ",”各别,但是典籍中二字却混用不别。《元平墓志》作
89
,《傅隆显墓志》作,不成规律,属于随意异写,可以
,《邑主造石像碑》作,《殷恭安等造像记》
葉程義《漢魏石刻文學攷釋》,(台北)新文豐出版社,1997年。 吳鼎昌《誌石文錄》,民國年間鉛印本。
9
作;构件“上”变形异写为“工”,《元钻远墓志》作,《皇甫琳墓
志》作。任意简省,《叔孙协墓志》作,《□道明墓志》作,构字理据丢失,变成记号字。《高广墓志》又作。
又横划共笔简省,造出“笇”字。正始四年《元思墓志》:“庙幽通,閟蕳神性。” 笇,谋略,庙笇,朝廷的谋略。河清三年《韩山刚造碑像记》:“愿法义诸人,圣
光迁。” “笇”同“算”,寿命之义。
天统元年《张起墓志》:“但琁玑有数,历迁穷。” 历笇,本指历法,这里指时光流转。其它如《刘阿素墓志》作,《奚真墓志》,《元液墓志》作,例甚多。
3、“显”,小篆作赮,从页,",声。隶书承接,《临辟雍碑》作。构件“丝”的下部两个“小”,省写成“灬”,《杨着墓碑》作代点,《范国仁等造像记》
,《许儁卅人造像记》作
;以横
。构件简省,去
掉一相同构件“纟”,《赵泛墓表》作,《王浚妻华芳墓志》作,碑
,《邢多五十人等造
刻中用例甚多。“纟”又略变,《元始和墓志》作
像记》作。受“累”的影响,产生类化,《冗从仆射造像记》作,《薛孝通叙家世券》作;以横代点,《廉富等造义井颂》作,《侯远墓志》作。
三、增繁 增竖画。
1、“巨”,小篆作破。碑刻中,“巨”字下边常增添一小竖,以求美观,该字容易被误认为“臣”。略举几个误例。北凉承平三年《沮渠安周造像记》“随巨波以轮回”,“巨”,《校碑随笔》作“臣”,10 “臣波”不辞,误。延昌四年《王绍墓志》“故长卿均才,巨原埒噐”,“巨”,《志石文录》误释作“臣”。熙平三年《杨泰墓志铭》“大才巨器”,“巨”,《考古与文物》误释作“臣”,文中 “巨”与“大”同义并举,应是“巨”字。建义元年《元悌墓志》“疡巨愈遅”,“巨”,《辽博藏碑》误释作“臣”。建德五年《韦彪墓志》“孝同曾闵,友过巨尉”,“巨”,《新出墓志疏证》释文作“臣”,非。王琳,字巨尉,西汉末东汉初人,以孝友闻,参《后汉书·赵孝传》。
增点画。
1、“夭”,甲骨文作譡,小篆作囫,象人弯曲摇曳之形。隶变后笔划拉直,碑刻中有多个变体,头上加两点,《武氏石阙铭》作
10
,《许卒
(清)方若原著,王壯弘增補《增補校碑隨筆》,上海書畫出版社,1981年。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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