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课程”中的名著,范围非常广,一些举世闻名的学者如爱因斯坦(Albert Einstein)、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等人的代表作,甚至一些重要的历史文献也都包括在内,这些正体现了赫钦斯要求学生要有渊博学识的主张。但是由于“名著课程”本身的缺陷和局限性,它在美国其他高校并没有得到推广。
4.通识教育计划的出现
1943年,哈佛大学第23任校长詹姆士·科南特(James B. Conant)任命了分别来自文学院、理学院和教育学院的13位专家教授,并组成了一个专门委员会,研究“自由社会中的通识教育的目标”。1945年,该委员会发表了题为《自由社会中的通识教育》(General Education in a Free Society)的报告书,即美国高等教育史上著名的《红书》(The Red Book)。该书反映了哈佛大学实施通识教育计划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构想,揭开了哈佛大学全面实施通识教育的序幕。1949年3月哈佛大学正式付诸实施《红书》所提出的通识教育计划。按照该教育计划,课程设置主要按学科进行分类,每位学生除学习本专业的课程外,还需学习通识教育课程。其中,必修课程包括三门,分别是“文学名著”、“西方思想与制度”,以及从物理学或生物学中选择一门课程。此外,再从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三个领域中各选修一门全年课程。
经过五年的尝试,1951年哈佛大学正式推行通识教育计划。按照通识教育计划规定,第一,一、二年级的学生要从自己所在系中选修6门专业课;再从人文、社会、自然三大类别的通识教育课程中各选一门;另外还须从其他系的课程中至少选3门。第二,三、四年级也设有通识教育课程,没有学过一二年级的通识教育课程者,不得选修三、四年级的通识教育课程。第三,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的学生可以选修一部分三、四年级的通识教育课程,但是考试的要求不同。第四,学生不得选修属于同一考试组的两门课程。这样一来,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结合得很紧密,而且先后有序,互相衔接。它吸取了以前的课程制度的优点,并加以综合,形成了以通识教育为基础、以集中与分配为指导的自由选修制度。[12] 该教育计划在美国各高校掀起了进行通识教育改革的浪潮,也为哈佛大学闻名于世的核心课程的出台奠定了基础。
5.核心课程的出现
二次大战之后,美国高等教育从大众化向普及化迈进,哈佛大学本科生院的入学人数也急剧增加,学生来自不同文化、经济和种族背景,传统的力图将单一的西方知识精华传递给年轻一代的通识教育课程模式已经无法适应变化的形势。同时六七十年代的民权运动和学生运动高涨,哈佛大学学生积极参与课程改革运动,课程数量激增,然良莠不齐。而且由于哈佛大学过于重视研究生教育和科研,忽视了本科生的教育。凡此种种,导致了哈佛大学本科生教育质量的下降,哈佛大学因此受到了校内外人士的指责。
博克(Derek Bok)于1971年被任命为哈佛大学第25届校长,上任伊始,他就把哈佛本科学院作为改革的重点,而本科课程设置模式则是改革的焦点。1973年,博克任命罗素夫斯基(H. Rosovsky)为文理学院院长,并责成他调查本科生课程设置情况,提出课程改革计划。罗素夫斯基组织了7个工作小组,其中包括一个研究共同基础课程的小组,该小组于1976年提出了一项改革方案,主张在本科生教育的专业课和选修课以外,建立一套共同的基础课程——“核心课程”体系。该课程体系在罗素夫斯基的亲自主持下,经反复修订,终于在1978年以核心课程计划形式呈现。罗素夫斯基认为:“从广义上讲,‘核心课程’的目的就是鼓励学生用批判的态度来接受知识,使他们了解在一定的重要领域里,存在着什么样的知识,这些知识是如何创造出来的,是如何被应用的,并对他们自身有什么意义。”并认为,“我们面临的严峻问题是如何将共同的价值观念传输给来自不同背景的学生”。[13]
1979年,哈佛大学文理学院正式实施核心课程计划。该计划将基础课分成了6大类(最初为5大类,道德伦理与社会分析是合在一起的)、10个领域,每个学生必须从其中8个领域中各修一门课程方可毕业。哈佛大学当时实行学分制,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一门课程开设一学年,每周3学时,称为“整门课”;一门课程开设一学期,每周3学时,称为
“半门课”。学生修完一个“整门课”,可得3个学分,修完一个“半门课”,可得1.5个学分。该计划要求学生在八个领域学习8门“整门课”,或16门“半门课”。学生选择核心课程领域因专业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例如,历史学专业的学生不能选择历史-A和历史-B,只能从其他8个领域中选择;人类学专业的学生不能选择社会分析,只能从其他9项中任选8项;物理学专业的学生不能选择科学-A,只能从其他9项中选择8项,依此类推,主要原则是本系开设的课程不能作为核心课程。这些核心课程因其类别与领域的不同而对学生有不同的要求:文学艺术类课程,通过让学生了解人类一些重要的文学和艺术成就,旨在培养学生理解人类对生活经验的艺术性的表达;历史类课程,通过让学生学习和研究历史学,使学生历史地认识当代世界某些重大的历史事件及思维方法;外国文化类课程,以一定的问题为中心,联系不同国家的历史、宗教、伦理、文化和社会制度,以扩大学生的文化视野,让学生了解重要的和具有特色的外国文化,并对本国文化传统产生新的见解;道德伦理和社会分析类课程,通过让学生了解重要的道德传统和观念,掌握一些研究社会科学的主要方法,培养学生具有对当今社会中个人和社会生活各个主要方面进行系统思考的能力;科学类课程,使学生通过学习科学知识,对物理科学、生物科学和行为科学有概括的了解,并学会处理科学资料和掌握观察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科学方法。[14]
1982年,“核心课程型”课程设置模式在哈佛大学全面推行。该课程模式规定,本科生四年所修32门课程中,16门为专业课,8门为选修课,8门为核心课程。专业课、选修课和核心课程三类课程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核心课程为学生奠定一个广博的基础;选修课为学生在专业课和核心课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其兴趣,更广泛地接触新的领域;核心课和选修课同时为学生选择专业提供指导;专业课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定了学生选修课的范围。[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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