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白≤100g/L,血小板≤80×10/L(2次或以上不同日的检验结果);
符合以上任何2条为符合标准1。 2.有以下肝功能损害证据:
(1)白蛋白(ALB)≤28g/L,A/G≤1; (2)总胆红素(TBIL)≥51umol/L; (3)凝血酶原时间(PT)≥18S。 符合以上任何2条为符合标准2。 3.病理检查:有假小叶形成; 4.出现以下并发症之一者: (1)B超、CT、MR等提示有腹水;
(2)上消化道出血:出现呕血、呕咖啡样物、排黑便,总量≥400ml,或出现呕血排黑便后血压<90/60mmHg,心率>100次/分;
(3)肝性脑病:Ⅰ期以上,出现性格改变和行为失常或昏睡、精神错乱甚至昏迷,体查:定向力和理解力减退,对时、地、人的概念混乱,不能完成简单的计算和智力构图(如搭积木、用火柴杆摆五角星等)存在扑翼样震颤,可引出明显神经体征,如腱反射亢进、肌张力增高、踝阵挛及Babinski征阳性,查血氨大于正常参考值72umol/L;
(4)肝肾综合症:出现自发性少尿(24小时尿量≤400ml)或无尿(24小时尿量≤100ml)、氨质血症(血肌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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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于正常但<450umol/L),低钠血症(血清钠浓度135mmol/L);
(5)肝肺综合症:呼吸>22次/分,动脉血气分析PaO2
<60mmHg,伴或不伴PaCO2>50mmHg。
认定标准:具备诊断证明、门诊或住院诊疗记录,同时符合以上1+2+4或3+4项即可。
(五)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活动期)
1.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期)
(1)诊断证明、半年以上的门诊或住院诊疗记录; (2)肝功能检查: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80U/L或天门冬酸氨基转移酶(AST)>80U/L,并排除脂肪肝等其他因素所致;
(3)HBV-DNA≥10copy/ml(阳性);
(4)肝组织病理检查提示慢性肝炎改变,S≥2级或G≥2级;
(5)需长期药物治疗者。
认定标准:同时具备(1)+(2)+(3)+(5)或(1)+(2)+(4)+(5)项即可。
2.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期)
(1)诊断证明、半年以上的门诊或住院诊疗记录; (2)肝功能检查:血清丙氨酸基转移酶(ALT)>80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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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天门冬酸氨基转移酶(AST)>80U/L,并排除脂肪肝等其他因素所致;
(3)HCV-RNA≥10copy/ml(阳性)或抗-HCV阳性; (4)肝组织病理检查提示慢性肝炎改变,S≥2级或G≥2级;
(5)需长期药物治疗者。
认定标准:同时具备(1)+(2)+(3)+(5)或(1)+(2)+(4)+(5)项即可。
(六)慢性阻塞性肺气肿(中度及中度以上)
1.诊断证明、门诊或住院诊疗记录;
2.有慢性咳嗽、咳痰、呼吸困难症状,有长期吸烟、职业粉尘、室内外空气污染等危险因素接触史;
3.X线检查可伴或不伴肺气肿,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肺功能检查(吸入支气管扩张剂后)FEV1/FVC < 70%; FEV1 < 50%预计值;
②既往1年COPD急性加重次数(需住院治疗)> 2 次; ③伴慢性呼吸衰竭:PaO2 < 60mmHg (8 kpa),PaCO2 > 50mmHg (6.67 kpa);
④伴肺动脉高压、肺源性心脏病或有右心功能不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X线检查:a.右下肺动脉干扩张:横径>15mm或右下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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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脉横径与支气管横径比值>1.07,或经动态观察较原右下肺动脉干增宽2mm以上;b.肺动脉段凸出高度>3mm;c.中心肺动脉扩张和外周分支纤细两者成鲜明对比;d.圆锥部突出显著或锥高>7mm;e.右心室增大。
具有上述a—d项中的二项以上或e为符合条件A。 B.心电图检查:a.额面平均电轴 > +90度;b.V1 R/S >1;c.重度顺钟向转位(V5 R/S< 1);d.R V1+S V5>1.2mv;e.avR R/S或 R/Q >1;f.V1-3呈QS、Qr、qr(除外心肌梗塞);g.肺性P波,P电压>0.22mv或P电压>0.2mv呈尖峰型,结合电轴> -80度;当低电压时P电压>1/2R,呈尖峰型,电轴> +80度。
具有上述a—g项中的一项以上为符合条件B。 C.超声心动图检查:a.右室流出道 > 30mm;b.右心室内径>20mm;c.右心室前壁厚度> 5mm,或有前壁搏动幅度增强者;d.左/右室内径比值< 2;e.右肺动脉内径>18mm,或肺动脉干>20mm;f.右室流出道/左房内径比值>1.4;g.肺动脉瓣曲线出现肺动脉高压征象。
具有上述a—g项中的二项以上为符合条件C。 认定标准:同时具备以上3项即可。
(七)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1.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不需透析治疗)
(1)有导致慢性肾功能不全的基础疾病的入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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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二、三级医院相关疾病三个月以上门诊或住院诊疗记录及疾病诊断证明;
(2)提供在二、三级医院不同日期二次门诊血肌酐(Scr≥178μmol/L)检测报告;
(3)肾小球滤过率(CCr):CCr≤50ml/min/1.73m或GFR≤50ml/min/1.73m。
认定标准:同时具备(1)+(2)或(1)+(3)即可。 2.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需透析治疗) (1)有导致慢性肾功能不全的基础疾病的入院记录,提供二、三级医院相关疾病三个月以上的门诊或住院诊疗记录及疾病诊断证明;
(2)提供在二、三级医院不同日期二次门诊血肌酐(Scr≥178μmol/L)检测报告;
(3)肾小球滤过率(CCr):CCr≤50ml/min/1.73m或GFR≤50ml/min/1.73m。
(4)血液透析病人提供最近一个月内三次及以上血液透析记录资料;
(5)腹膜透析病人提供1次腹膜透析臵管术后腹部平片诊断资料和最近一个月内10次及以上腹膜透析记录资料。
认定标准:同时具备(1)+(2)+(4)、(1)+(2)+(5)(1)+(3)+(4)或(1)+(3)+(5)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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