厕所应设前室,并应设非手动开关的洗手盆。 3.4.11儿科病房
儿童用房的窗和散热片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3.5.1 20床以上的一般传染病房,或兼收烈性传染病者,必须单独建造病房,并与周围的建筑保持一定距离。
3.5.3传染病病房应符合下列条件:
1.平面应严格按照清洁区、半清洁区和污染区布置。 2.应设单独出入口和入院处理处。
3.需分别隔离的病种,应设单独通往室外的专用通道。 4.每间病房不得超过4床。两床之间的净距不得小于1.10m。 5.完全隔离房应设缓冲前室;盥洗、浴厕应附设于病房之内;并应有单独对外出口。
3.7.3放射科防护
对诊断室、治疗室的墙身、楼地面、门窗、防护屏障、洞口、嵌入体和缝隙等所采用的材料厚度、构造均应按设备要求和防护专门规定有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
3.8.2核医学科的实验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装、标记和洗涤室,应相互贴邻布置,并应联系便捷。 2.计量室不应与高、中活性实验室贴邻。
3.高、中活性实验室应设通风柜,通风柜的位置应有利于组织实验室的气流不受扩散污染。
3.8.4核医学科防护
照相机室应设专用候诊处;其面积应使候诊者相互间保持1m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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