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四川广播电视大学 第七届“电大杯”专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市、州、系统电大(分校),省校直属学院,省校职业技术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和课程的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深入探索电大远程实践教学模式,我校定于2012年举办全省电大第七届“电大杯”专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我校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负责整个竞赛的组织领导工作,各级电大也要成立相应的竞赛组织委员会。要求各市、州、系统电大(分校)要高度重视专业技能竞赛工作,将其作为促进电大实践性教学环节、提高电大学生综合素质、进一步宣传电大、展示电大的重要手段;由主管教学的校长、教学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以及专业教师组成竞赛组织委员会,负责复赛的组织领导及参加决赛选手的选拔工作。各县级电大、工作站或教学点也必须有专人负责技能竞赛初赛的组织安排、宣传动员和参加市、州、系统电大(分校)复赛选手的选拔、推荐工作。
二、竞赛项目
本届“电大杯”专业技能竞赛不再实地举行,均采用远程方式。共设六个竞赛项目,项目设置情况如下:
序号 1 2 3 竞赛类别 汉 语 英 语 土 木 竞赛项目 经典诵读大赛 英语口语比赛 土木建筑CAD技能竞赛
4 5 6 工 商 广 告 计算机 工商管理案例竞赛 广告设计技能竞赛 网页设计技能竞赛 上述项目的具体内容及要求参见附件。 三、参赛对象及资格
1. 2012年秋季之后毕业的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专科在籍学生,四川广播电视大学成人学历本专科在籍学生和四川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在籍学生可报名参加“广告设计技能竞赛”、“网页设计技能竞赛”两项比赛。
2. 2012年秋季之后毕业的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专科在籍学生,四川广播电视大学成人学历本专科在籍学生可报名参加“土木建筑CAD技能竞赛”、“工商管理案例竞赛”两项比赛。
3. 2012年秋季之后毕业的开放教育汉语言文学专业在籍学生和四川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在籍学生可报名参加“经典诵读大赛”。
4. 2012年秋季之后毕业的开放教育本、专科在籍学生和四川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在籍学生可报名参加“英语口语比赛”。
省校将对参赛学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该参赛学生的参赛资格或取消其奖励,并取消有关市、州、系统电大(分校)下一届的参赛资格。
四、竞赛程序
本届“电大杯”专业技能竞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初赛和复赛不限比赛形式,决赛作品通过网络平台提交(网络平台地址:http://www.scrtvu.net/scddjnjs),省校组织评委评审。
(一)初赛
由各县级电大、工作站或教学点结合专业教学和技能实训实际情
况自行组织实施。“经典诵读大赛”和“英语口语比赛”两个项目的初赛要求在2012年5月15日前完成,“土木建筑CAD技能竞赛”、“工商管理案例竞赛”、“ 广告设计技能竞赛”、“网页设计技能竞赛”四个项目的初赛要求在2012年6月7日前完成。初赛结束后,各县级电大、工作站或教学点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参加复赛的项目、作品、参赛学生名单报市、州、系统电大(分校)教学处(科)。各县级电大、工作站或教学点对其上报作品的原创性负责。
(二)复赛
由各市、州、系统电大(分校)自行组织实施。“经典诵读大赛”和“英语口语比赛”两个项目的复赛要求在2012年6月5日前完成,“土木建筑CAD技能竞赛”、“工商管理案例竞赛”、“ 广告设计技能竞赛”、“网页设计技能竞赛”四个项目的复赛要求在2012年9月11日前完成。复赛结束后,各市、州、系统电大(分校)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参加决赛的学生名单以纸质形式(加盖市、州、系统电大(分校)学校公章)报省校以备资格审核(申报表见附件七)。审核通过后,各市、州、系统电大(分校)应在2012年6月11日前将 “经典诵读大赛”和“英语口语比赛”两个项目的参赛作品上传至指定网站,在2012年10月10日前将“土木建筑CAD技能竞赛”、“工商管理案例竞赛”、“ 广告设计技能竞赛”、“网页设计技能竞赛”四个项目的参赛作品上传至指定网站。各市、州、系统电大(分校)对其上报作品的原创性负责。
(三)决赛
由省校组织。省校将在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由专家和专业教师组成的评委组,分别在2012年6月中旬对“经典诵读
大赛”和“英语口语比赛”两个项目、10月下旬对“土木建筑CAD技能竞赛”、“工商管理案例竞赛”、“ 广告设计技能竞赛”、“网页设计技能竞赛”四个项目的决赛作品进行评选。省校将对各项目的优胜者给予奖励并颁发证书,对单项一等奖获得者的指导教师给予奖励并颁发证书,同时还将根据各市、州、系统电大(分校)开展竞赛工作的发动和参与情况评选组织奖。
(四)选送中央电大参加比赛
“经典诵读大赛”和“英语口语比赛”两个项目的决赛获奖作品(仅限2012年秋季预计不毕业的开放教育汉语言文学专业在籍学生获得的),将有机会被选送参加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即将举行的全国电大系统经典诵读大赛和英语口语比赛。
五、奖项设计与计分规则 (一)单项作品奖
每个竞赛项目按作品得分高低评选一、二、三等奖。本专科和中专分开评奖。本专科各奖项最多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中专各奖项最多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凡参加省校技能竞赛但未获单项一、二、三等奖作品,均获优秀奖。各项目计分方法参见各项目实施方案。
(二)团体奖
总分由参赛分和得奖分两部分合成。按得分高低计竞赛名次: (1)参赛分:每项参赛作品,计参赛分2分,计入团体总分。 (2)得奖分:获得各竞赛项目一、二、三等奖作品,分别计得奖分7分、5分、3分,计入团体总分。
累积总分第一名者,获团体一等奖;累积总分第二、三名者,获团体二等奖;累积总分第四、五、六名者,获团体三等奖。
(三)优秀指导教师奖
如参赛作品曾获得相关教师(不超过2名)的指导,则竞赛项目一等奖作品的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六、注意事项 (一)参赛承诺
1.参赛者确保其对参赛作品拥有完整版权,获奖作品一旦发现并经核实存在违反版权的行为,参赛者应对作品可能引发的版权纠纷负全部责任,四川广播电视大学不承担法律责任。竞赛组委会有权取消该作品的参赛权,如作品已获奖,撤销参赛者、指导教师和分校获得的奖励和荣誉,并在系统内给予通报。
2.参赛者同意参赛作品获奖后,该作品之版权即归四川广播电视大学所有,并以申报表为证明,不另立据。所有参赛作品概不归还。
3.参赛者参赛作品被企业或其他单位作为商业用途时,由竞赛组织委员会与采用该作品方协商,需付给参赛者相应费用。
4.参赛者对上述各项声明及约定,均无任何异议。 (二)投诉受理
1.对于竞赛中涉及的舞弊、违反比赛规则等行为,以及版权纠纷等事宜,可以向竞赛组织委员会投诉。
2.投诉反映情况必须真实可信、实事求是。投诉者需提交书面材料,邮寄至竞赛组织委员会,必须签署投诉人的真实姓名,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投诉内容应包括投诉针对的对象和事件过程,提供人证或物证等证据。电子邮件、电话以及传真不作为投诉的正式文本。
3.竞赛组织委员会负责受理相关投诉,并委托市级电大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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