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煤炭
主要任务是稳定省内企业煤炭产量,开拓省外煤炭供应渠道,提升煤炭中转储备能力,实现煤炭来源多元化、运输通道多样化。
稳定省内企业煤炭产量。据预测,2015年,全省煤炭需求3.2亿吨(实物量,包括区外煤电折算的耗煤,下同),5年累计增加4800万吨。通过“内稳外扩”,新建4个省外生产基地,力争我省煤炭企业2015年煤炭产量(省内外合计)达到9000万吨左右。加强本地煤炭资源勘探,提高开采效率,稳定省内煤炭产量,稳定自产率,确保2015年省内煤炭产量达到2200万吨,占本省煤炭企业供应总量的24.4%。支持跨地区联合开发、独资新建,积极利用省外资源,提高本省企业外省资源自供率,力争2015年省内企业实现省外煤炭产量达到6800万吨。
开拓省外煤炭供应渠道。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巩固老渠道、拓展新渠道,鼓励省内煤炭企业“走出去”,取得一定规模的采矿权、探矿权,增强煤炭资源控制能力。加强与产煤大省合作,扩大与山西、陕西、新疆的合作规模,拓展内蒙古、安徽、宁夏、甘肃等地煤炭资源。采用联合开发、直接交易等方式,相机开拓澳大利亚、印尼、越南等进口煤炭,形成煤炭来源多元化。
提升煤炭中转储备能力。以电煤运输为重点,充分挖掘和利用“海进江”、大运河和铁路等运输能力,形成以京沪、东陇海、宁西等线路为主的铁路运输体系,以海运、“海进江”、京杭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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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河为主的水路运输体系(见附图1)。以改造提升为手段,增强连云港港、南通港、徐州港、南京港煤炭接卸中转能力。以增强保障能力为目标,结合建设国家煤炭出海通道、实施《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在沿海、沿江和沿大运河地区规划建设6个煤炭中转储备基地,形成1.75亿吨中转储备能力,其中沿海地区5000万吨。 专栏1 重点煤炭中转储备基地 煤炭中转、储备事关稳定发电。“十二五”时期,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运作的发展模式,坚持中转与储备相结合、现货储备与资源储备相结合,布局和建设6个煤炭中转储备基地。 北部中转储备基地。依托徐州港,建设以苏北腹地为主要服务对象、兼顾苏南,以大运河等内河运输为主要疏散方式,年吞吐量达到5000万吨的北部中转储备基地。 沿海中转储备基地。依托滨海港、大丰港,建设以沿海地区为主要服务对象、兼顾苏南,以铁路、水路运输为主要疏散方式,年吞吐量分别达到2500万吨的沿海中转储备基地。 沿江中转储备基地。依托太仓港、靖江港、镇江港,建设以苏南地区、扬泰地区为主要服务对象,以内河运输为主要疏散方式,年吞吐量分别达到2500万吨的沿江中转储备基地。 促进骨干企业做大做强。依托徐州矿务集团、上海大屯能源和华润天能煤电等骨干企业,以省外资源为重点,加快实施改扩建和新建工程,到2015年,煤炭产量分别达到6000万吨、2500万吨、500万吨。
(二)石油
主要任务是积极引入外部资源,逐步扩大炼油能力,加快完善输送储备设施。
积极引入外部资源。稳定苏北油田原油产量,保持一定的原油自给率。根据国家石油储备战略和“进油方便、出路通畅、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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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炼厂、快速反应”的布局原则,充分利用港口、航道、后方场地等条件,以沿海为重点,建设千万吨级石油储备基地。进一步加强与中石化、中石油等大型能源企业的合作,推进建设连云港、南通等大型原油码头和储油设施,扩大进口原油“一程”到港、“一管”到厂输送能力。加快实施中石油“长江基地项目”,确保“十二五”建成成品油集散中心,形成多元保供格局。按照《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支持和鼓励各类企业“走出去”,开辟省外原油资源,提高国际市场直接获取资源的比重。
逐步扩大炼油能力。加快扬子石化、金陵石化“油品升级”改造工程建设步伐,确保“十二五”中期建成投产,到2015年,新增原油一次加工能力900万吨。推进中石化连云港千万吨级炼化一体化基地项目,争取“十二五”开工建设。
附表6 炼化“一体化”及油品改造升级工程
项目名称 主要内容 总投资 200 73 51 备注 争取“十二五”开工 2012年建成 2012年建成 中石化连云港炼化一体化 千万吨级炼油 扬子石化油品升级改造工程 新建、改造17套生产装置 金陵石化油品升级改造工程 增加550万吨一次加工能力 完善输送储备设施。结合油品升级改造工程建设,加快日照、连云港-仪征“Y型”原油管道建设进度,实现原油输送管道化。立足减少损耗、降低运费、保护环境、确保运输畅通,统筹成品油管网布局,推动有序建设,形成布局合理、覆盖全省的成品油输送网络(见附图2),到2015年,成品油干线管道突破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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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里,成品油一次输送管道化率提高到85%以上。根据市场需求和油库合理保障半径,努力构建以炼厂和成品油接收基地为龙头,地区中心库、区域配送库、县级分销库为主体的成品油四级储备体系,到2015年,形成600万吨储备能力,保持200万吨基本储备。
(三)天然气
主要任务是增加气源,引导消费,强化储运基础设施,提高天然气安全、稳定、增供能力,提高天然气利用经济、社会效益。
积极增加气源。按照国家天然气资源配置政策以及省政府与中石油、中石化等资源企业签订的供气协议和《战略合作协议》,加强天然气年度计划衔接,积极增加“西气东输”一号线、二号线、冀宁联络线和“川气东送”管线等入苏管道协议用气实际供应量。积极落实苏新《清洁能源战略合作协议》,推动我省能源企业发展新疆煤制天然气,并通过中石油天然气管道“代输专送”。到2015年,确保供气270亿立方米,力争达到300-330亿立方米,其中,中石油260亿立方米,中石化20亿立方米以上。
专栏2 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 分布式能源,一般是指以天然气为初始能源,经过能源转化设备转化,可以向特定临近用户提供热、冷、电等能源产品,具有分散布局、梯级利用特征的能源供应系统。 分布式能源,一般采用两种系统流程。除通过“燃气轮机——发电机”提供电力负荷外,一是通过“燃气轮机——余热型溴化锂机组”,提供制冷负荷、供热负荷、热水负荷;二是通过“燃气轮机——余热锅炉——蒸汽轮机——蒸汽型溴化锂机组”,提供制冷负荷、供热负荷、热水负荷。 分布式能源,因其服务范围不同,一般分为两类。一是为独栋楼宇客户提供服务的楼宇分布式能源系统(BCHP)。二是为同一区域多栋建筑用户提供服务的区域分— 19 —
布式能源系统(CCHP)。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明确,能源为科技发展的第一重点领域,工业节能为第一优先主题。能源梯级综合利用技术为工业节能的重要内容。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能源局《关于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指导意见》提出,“十二五”时期建设1000个分布式能源项目,10个示范区域,2020年,在全国规模以上城市推广使用分布式能源系统,形成5000万千瓦装机规模。 引导合理消费。在加强计划衔接和管理,确保天然气计划逐年增加的同时,按照天然气利用政策,科学有序地推进天然气利用项目。在保障城乡居民和公共服务用气的前提下,适度发展燃气发电和工业用气。研究制定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专项规划,推进分布式能源示范工程和示范区建设。加强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逐步扩大苏中、苏北地区用气范围,提高用气比重,推进城市化。统筹规划建设城镇天然气利用支线管网和配套储气设施。
强化储运设施。立足增加气源、提高稳定性、扩大覆盖面,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天然气基础设施。遵循“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多元供应、互联互通、安全稳定”的原则,制定实施《江苏省“十二五”天然气发展专项规划》,统筹布局和规范管理天然气接收、输送、储备、终端服务设施(见附图3)。重点支持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企业加快建设“西气东输”二号线、三号线、冀宁复线、“川气东送”等干线管道及金坛、刘庄、赵集等配套储气工程,扩大入苏天然气输储能力。全面建成中石油如东LNG一期接收站及外输配套工程,力争2012年开工建设二期工程,确保“十二五”建成投产。加快推进中石化连云港、中海油滨海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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