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东胜煤田纳林希里矿区 苏布尔嘎煤炭资源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
摘 要
中天华矿评报[2013] 6 号
评估机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委托人: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评估对象:内蒙古自治区东胜煤田纳林希里矿区苏布尔嘎煤炭资源详查探矿权 评估目的: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拟处置重新出让的“内蒙古自治区东胜煤田纳林希里矿区苏布尔嘎煤炭资源详查探矿权”价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需对该探矿权进行价款评估。本次评估即是为评估委托人提供该探矿权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13年2月28日
评估日期:2011年11月30日至2013年3月20日 评估方法:折现现金流量风险系数调整法
主要评估参数:本项目评估的勘查区面积为79.51km2,勘查程度为普查。保有资源储量165292万吨(含铁路和高压线压覆资源储量12163万吨),其中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124151万吨、预测的资源量(334)?41141万吨;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为153129.00万吨;评估利用可采储量为108968.19万吨;储量备用系数为1.4,生产能力为2600万吨/年;矿井服务年限为29.94年;评估计算年限为34.77年。固定资产投资为1346867.00万元,原煤总成本费用为165.35元/吨,经营成本为129.48元/吨,原煤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56.41元/吨。矿产开发地质风险系数为0.28,调整系数为0.72。折现率为9%。
评估结论:本公司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估原则,对该探矿权的价值采用折现现金流量风险系数调整法进行了评定和估算。评估人员对该探矿权进行了实地查勘与核实,并作了必要的市场调查与征询,在履行了公认的必要评估程序后,得出如下评估结论:“内蒙古自治区东胜煤田纳林希里矿区苏布尔嘎煤炭资源详查探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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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在评估基准日2013年2月28日的价值为人民币382299.55万元,大写人民币叁拾捌亿贰仟贰佰玖拾玖万伍仟伍佰元整。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评估结论从评估报告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超过一年此评估结论无效,需重新进行评估。
据《储量核实报告》,勘查区范围内共估算煤炭保有资源储量(333)+(334)?165292万吨,其中包含铁路和高压线压覆资源储量(333)+(334)?12163万吨。考虑到铁路及高压线压覆资源的开采将受限制,本项目评估利用的资源量未包括铁路及高压线压覆资源量。提请矿产资源管理机关注意本项目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赋存范围。
本报告仅供评估委托人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和报送有关主管机关审查使用。报告的使用权归评估委托人所有,未经评估委托人许可,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据法律、法规须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重要提示:以上内容摘自内蒙古自治区东胜煤田纳林希里矿区苏布尔嘎煤炭资源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该评估报告全文。
法定代表人:李晓红
项目负责人:戎 军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
报告复核人:石彦文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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