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换超过架空期。造成这类问题的原因,并不是无粮可买,关键还是企业不愿在市场价格走高时发生轮换亏损。检查时,一是看企业是否履行了书面报告和审批手续,也就是说直属库要报、分公司要批,否则属于不规范;二是看企业的统计账上是否存在虚报轮换进度和库存数量的问题,因为轮换完成要和补贴挂钩。三是看超过架空期的粮食补贴管理是否规范,国家规定,4个月架空期内保管费照常拨付,但是超过了4个月企业是否还在拿保管费,粮食长期轮不进来,补贴费用又如何管理。
另外要注意的是,严格讲,新入库的粮食在验收合格前只能记为商品粮,但这么做有两个问题:一是分公司组织验收的力量有限,时间来不及;二是先轮后出轮入和边轮出边轮入的储备粮必须是整仓轮换,否则架空期会卡的很死。所以,很多企业储备粮轮换不走商品,这个仓入了500吨直接记做储备,那个仓储了500吨,剩下的还是储备,一个货位全部轮完用一年的时间也不超期。出于实际考虑,我们对这类问题一般不深究。
(四)擅自调整轮换库点。目前,各地组织中储粮轮换,一般是在上一年的年底,直属库先报计划,申请下一年轮换哪个库、哪个仓的粮食,逐级汇总上报,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复,也就是全国中央储备粮年度轮换计划下来以后,分公司正式向直属库下达轮换计划。擅自调整轮换库点指的是直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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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安排轮换时,实际轮换的库点与分公司计划批复的库点不一致,比如说,分公司计划是A库的1-5号仓的粮食轮出轮入,结果他把B库的轮了,A库没动,或者是A库1-5号仓的粮食确实轮出了,但是轮入的新粮装在了B库点。实际上调整库点往往只是表象,背后大多有其他原因。
2012年,检查某产区直属库(徐州)时发现,2010年轮换期间,本库中央储备玉米轮出后,并没有按计划把新粮轮入本库,9月份在两个销区市购买了共6100吨商品粮,就地划转成储备。而且未向分公司报批(擅自调整轮换库点)。直属库解释,为了响应国家积极掌握粮源的要求,本库储备粮轮出转成商品后并没有出库,收购又遇到困难,所以临时改为异地轮入。后来,为了规范管理,又把异地的粮食卖掉,存储地点改回本库。
从时间看,2010年9月玉米价格快速上涨。这就涉及到几个问题。第一,如果是为防止亏损,道理上说不过去,因为省内不同地区的价格基本一致,销区的价格可能更高。第二,产区都收不到粮,销区更难,这批粮食到底有没有是个问题。有两种违规的可能,一是虚拟出两堆粮食、虚签合同、资金空转,二是粮食确实有,但粮权没有转移,卖方的统计账、会计账上还有这批粮食,是假购销、一粮双顶。这两种情况都属于虚报轮换进度、违规空库、未轮报轮的范畴。检查时,如果发现只有合同没有资金流转,肯定是假购销。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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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有资金流转,如果粮食一购一销的价格与市场形势不符,从谁家买又卖给谁,假购销的可能性也比较大,必须深入核实,必要是延伸检查异地两家企业账务、手续、凭证等。第三,即便购销业务是真的,如果异地采购的不是2009年收货玉米,属于轮入的粮食不合格,如果是其他企业出库的陈粮,还涉及到转圈问题。第四,其他都没问题,还要看直属库把异地的粮食卖掉后,本库入库的是什么粮食,如果用的是原来没出库的那批,还是未轮报轮。
目前,一些分公司轮换管理非常粗放,每年就是下到直属库一个大盘子,怎么轮,轮哪些,都是直属库自行掌握,实际上是为很多违规行为变相开绿灯。个别直属库随意调整中央储备粮的承储库点,不但涉及到权利寻租的问题,有的还把出库的陈粮直接划转为新收储备粮,进行转圈操作。*中央储备粮分支机构下达的轮换计划,必须明确轮换的库点、货位号和时限要求,执行过程中需调整轮换库点、变更轮换时限的,必须履行书面审批手续。
(五)轮入粮食质量不合格。这里只强调一点,严格讲,新入库的粮食,如果验收不合格,是不能转做储备的。*分公司严格落实轮换验收制度,不合格的粮食坚决清退。
(六)粮食超期储存。对粮食的储存年限,国家政策中有明确规定。但按照总公司的规定,粮食轮换主要依据质量检验结果,储存年限只作为参考。一些企业钻空子,为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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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轮换盈利,有利润的时候才轮,没利润的时候就不轮,市场价格好的时候直属库自己轮,预计要发生亏损,就让转包给代储库去干,结果带来很多问题。检查时如果发现超期存储的粮食,一要看粮食是否宜存,二要看直属库安排是否合理,发现该轮的不轮,不该轮的先轮等情况,都要作为问题反映。*坚持先入先出、均衡轮换的原则,除洞库外,达到储存年限的粮食必须轮。
(七)克扣代储费用
1、以租仓储粮为名变相克扣保管费。目前,中储粮总公司规定,租仓费用由双方通过合同方式约定,严格讲,按照租仓储粮的定义,储存库点只需提供仓房,粮食怎么进、怎么管、怎么出,需要的人财物,以及储存安全,一概和我无关。一些直属库虽然签的是租仓合同,但只向租仓点派驻一两名监管员,实际上是以租仓为名行代储之实。
2、轮包轮换业务。很多直属库名义上是自己负责代储库粮食的轮换,实际上自己根本没有能力和精力,所以粮食的收购、销售都推给代储库,但是合同由他签、账从他那走,按规定,储存三年的粮食轮换费是120,我只给你40,企业只能吃哑巴亏,检查也不好定论。遇到这类情况,建议要考察两点,第一,收没收轮换保证金,收了,说明轮换的责任主体是代储库。第二,如果轮换出现了亏损,看亏损由谁兜底,如果是代储库,他还是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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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粮食入库未验收为名缩短补贴时长。比如说,代储企业中央储备粮轮换任务6月份全部完成,直属库9月份才组织验收,保管费也从10月份起拨,中间吃掉了4个月的费用。
(八)关于代储资格。以前我们要求,除国家四部委正式批准的中储粮直属库外,其他企业储存中央储备粮都要取得代储资格。去年底,国家出台了新政策,中储粮系统整体接管、新建、扩建、控股的企业也按直属库企业对待,换句话说,也不需要代储资格。这里要强调的是,我们检查重点还是要看中央储备粮的存储条件。也就是说,按代储资格的技术标准衡量储存条件,即使是直属库的仓房,出现设施配臵不齐、破旧损坏、仓房超装等问题,也不能存放储备,更不要说是把粮食存放在露天垛、简易仓容里。
(九)特种储备。有特种储备,保障军队使用,国家有关部门、解放军总后联合确定规模、联合定点,不管是否有代储资格,都不能随意调整。调整库点,省粮食局、农发行、分公司、大军区后勤部联合提出申请,国家有关部门和总后批准。
(十)中储粮系统商业经营的问题。规定,分歧,作为问题反映。1、种子化肥等完全和粮食不相干的业务;2、经营高粱、芝麻、啤酒大麦等和轮换不相干的粮食;3、相关,而且要考察经营过程中有没有占用政策性贷款和其他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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