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范文网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条文及释义(2)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19-04-21 下载这篇文档 手机版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需要完整文档或者需要复制内容,请下载word后使用。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微信号:或QQ: 处理(尽可能给您提供完整文档),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一款首先就明确规定了《征管办法》的适用范围是“进出口关税、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征收管理”。其基本含义是,《征管办法》适用于对进出口货物的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征收管理,而对于其他课税对象的征税管理首先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至于“征收管理”所包括的内容则体现在《征管办法》的相关条款中。需要明确的是,这里所称的“关税”包括过去统称为“特别关税”的反倾销税、反补贴税、保障措施关税、报复性关税等。

本条第二款明确了进境物品进口税和船舶吨税的征收管理,首先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的,则适用本办法。主要是考虑到进境物品进口税的征税对象、纳税义务人、税目、税率、完税价格等诸项征税要素与进出口货物的关税构成要素完全不同,管理方式也完全不同,另行制定有关办法将更便于执行。对于船舶吨税来说,其课税对象不是进出口货物而是进境船舶,船舶吨税的征收管理一直有专门的规定,且有关规定的制定和修订主要由财政部负责。因此,对进境物品进口税和船舶吨税的征收管理,应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执行,主要包括《海关法》、《关税条例》以及有关的具体部门规章(例如现行的《船舶吨税暂行办法》)等。对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没有明确规定的(主要指征税管理程序性方面的规定),则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海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保密义务,妥善保管纳税义务人提供的涉及商业秘密的资料,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对外提供。

纳税义务人可以书面向海关提出为其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并具体列明需要保密的内容,但不得以商业秘密为理由拒绝向海关提供有关资料。

【释义】本条是关于保密规定的条款。

根据《海关法》、《关税条例》的规定,本条明确海关有保守纳税义务人商业秘密的责任,同时增加了纳税义务人不得以商业秘密为理由拒绝向海关提供有关资料的条款。

市场经济体制下,商业秘密对于一个企业而言至关重要。海关作为国家的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因工作上的需要会接触到并掌握着大量的进出口企业的商业秘密。随着对外开放的逐步深入,市场经济体制、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纳税义务人要求海关保守其商业秘密的呼声和要求越来越高。虽然《海关法》第七十二条、《关税条例》第七条都有海关应对纳税义务人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的规定,但都比较原则。这次修改《征管办法》,对保守纳税义务人商业秘密作出较为具体的规定,明确海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保密义务,妥善保管涉及商业秘密的资料,强调了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对外提供。

在实际工作中,有些纳税义务人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向海关提供有关信息资料,影响到海关正确履行相关职责;有些纳税义务人则对海关能否真正为其保守商业秘密存有疑虑。为此,本条一方面规定海关应当承担保密义务;另一方面规定纳税义务人具有要求海关为其保

守商业秘密的权利,但同时强调纳税义务人不得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向海关提供有关资料。从法律规定上较好地保证了海关履行职责的需要和纳税义务人的切身利益。

关于商业秘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第八条作了如下法律定义: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这一定义明确了构成商业秘密的4个要件:一是不为公众所知悉;二是能够带来经济利益;三是具有现实的或潜在的实用价值;四是采取了保密措施。对于进出口货物来说,产品的成分、加工工艺、成交价格、交易往来的函电、买卖双方的情况等,都可能是纳税义务人的商业秘密。因此,除另有规定外,一般情况下海关对纳税义务人提交的有关单证和资料都不应擅自对外提供。

第二章 进出口货物税款的征收

第一节 申报与审核

第五条 纳税义务人进出口货物时应当依法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按照规定提交有关单证。海关认为必要时,纳税义务人还应当提供确定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原产地等所需的相关资料。提供的资料为外文的,海关需要时,纳税义务人应当提供中文译文并对译文内容负责。

进出口减免税货物的,纳税义务人还应当提交主管海关签发的《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以下简称《征免税证明》,格式详见附件1),但本办法第七十二条所列减免税货物除外。

【释义】本条是关于办理纳税申报手续提交单证的条款。旨在明确海关和纳税义务人在提交单证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应税货物的审核与非应税货物的审核有所不同,相对而言,应税货物报关的审核较为详细、复杂,在提交单证方面有更多的要求。本条所称“按照规定提交有关单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的合同、发票、装箱清单、载货清单(舱单)、提(运)单、代理报关授权委托协议、进出口许可证件、加工贸易手册及其他进出口有关单证。这些单证可以满足海关对大多数进出口货物的报关审核,但对于一些比较复杂、特殊的货物而言,由于涉及影响商品归类、海关估价、原产地认定等方面的因素较多,为了准确计征税款,仅根据上述单证有时还不能作出正确判断,往往需要纳税义务人进一步提供产品的说明资料、与进出口货物有关的反映买卖双方关系及交易活动的资料等,以便于海关正确审核归类、确定完税价格和原产地。《关税条例》和《申报管理规定》都没有在这方面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因此,本条进一步规定,纳税义务人除按照规定提交有关单证外,在海关认为必要时,还应当提供确定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原产地等所需的相关资料;

提供的资料为外文的,应根据海关的要求提供中文译文并对译文内容负责。

由于海关人员受到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等因素的限制,直接阅读外文资料有时可能会产生理解上的偏差,甚至错误,从而影响对商品归类、价格等的正确审定,给国家或纳税义务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因此,这次修订《征管办法》,明确规定纳税义务人有将外文资料翻译为中文的义务和对译文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需指出的是,为了方便企业,保护纳税义务人的正当权益,本条用“海关认为必要时”和“海关需要时”对海关的权利作了限定,即只有在必需的情况下,才要求纳税义务人提供相关资料和中文译文。海关有关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应注意掌握好尺度,尽量减少企业的负担。对于确实需纳税义务人提供中文译文的,不应当简单地要求翻译全套资料,而应是海关审核所需部分的中文译文,同时应将需要翻译的部分明确告知纳税义务人。

本条还针对减免税货物申报时递交《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作出明确规定。对其他一些以特殊形式进出口的货物(例如,无代价抵偿货物、租赁进口货物、暂时进出口货物等)特别要求提交的单证在本办法第三章中作了规定。

第六条 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规章关于商品归类、审定完税价格和原产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名称、税则号列(商品编号)、规格型号、价格、运保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原产地、数量等。

【释义】本条是关于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申报进出口货物相关内容的原则规定。 由于本办法是规范海关税收征管工作,调整海关和纳税义务人征缴税款行为的规章,因此,本条主要从税收管理的角度提出纳税义务人应如实申报的内容,即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名称、商品编号、规格型号、价格、原产地、数量等征税要素。

商品归类、审价和原产地认定是海关的三大技术,其技术性非常强,分别都有许多规则和规定。为了帮助正确归类,《进出口税则》不但有归类总规则,每类商品有类注、每一章有章注,还有子目注释。除此之外,还有海关总署根据《协调制度目录注释》编写的《海关进出口税则-统计目录商品及品目注释》,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统计目录本国子目注释》,这些都是归类的依据。在审价方面,《关税条例》单设一章,根据《WTO估价协定》基本条款的内容阐述海关估价的原则和规定,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口货物特许权使用费估价办法》等估价规定。2005年1月1日,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正式实施,海关总署和质检总局根据《原产地条例》的规定制订了《关于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中实质性改变标准的规定》。另外,近年来我国陆续与香港、澳门、东盟自贸区、《曼谷协定》成员等签订了一系列区域性贸易优惠协议,制订了相应的优惠原产地规则。

以上是关于商品归类、审定完税价格和原产地管理的行政法规和海关规章。不但海关征税人员要掌握这些法规、规章的规定,纳税义务人也应当掌握相关的规则和规定,这样才能保证申报内容准确、符合要求。

第七条 为审核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原产地等,海关可以要求纳税义务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充申报。纳税义务人认为必要时,也可以主动要求进行补充申报。

【释义】本条是关于补充申报的条款。

补充申报的目的是为了正确确定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原产地等的需要。由于影响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原产地确定的因素较多,而受报关单格式、栏目所限,很多征税所需要了解的情况无法在报关单上充分反映出来,因此在必要时,需由纳税义务人在补充申报单中填报与申报货物有关的更为详细的情况,以便于海关人员据此分析、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完税价格或原产地等。例如,买卖双方是否存在特殊关系、是否存在特许权使用费、是否有间接支付的款项、卖方是否需将部分转售收益返还买方,或申报货物更为详细的规格、型号、成分、含量、技术参数、加工工序、加工增值等情况。

与海关要求纳税义务人提供进出口货物的有关材料不同,补充申报属于正规的申报范畴。纳税义务人需填写格式化的补充申报单,并对补充申报的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补充申报单具有与报关单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纳税义务人不如实填报有关内容,海关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通常情况下,纳税义务人进行补充申报后,海关一般可不再要求纳税义务人进一步提供相关资料,除非补充申报单的内容仍然不能满足海关审核确定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和原产地等的需要。

一般情况下,是海关根据需要要求纳税义务人进行补充申报,但如果纳税义务人认为在报关单上填写的内容不够详尽,不能全面反映进口或出口货物的情况,可能会造成海关作出与纳税义务人预期结果不同的决定,这时就可以主动要求进行补充申报。而纳税义务人认为原申报有误,要求重新申报,更改错误,这种情况不属于补充申报。补充申报可以分为几种情况,一是海关事先作出明确规定,对某类货物必须在填写报关单向海关申报的同时,填写补充申报单进行补充申报;二是在海关审核报关单的过程中要求纳税义务人填写补充申报单进行补充申报;三是在货物放行后,海关进一步进行审核或核查时,要求纳税义务人填写补充申报单进行补充申报。

如前所述,补充申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弥补报关单申报内容不够详细的不足,使海关人员能够得到有关进出口货物的更多的信息,以便于正确确定相关货物的商品归类、完税价格或原产地等。因此,海关人员在根据纳税义务人补充申报的信息审核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

归类、完税价格或原产地时,可以不对补充申报单的内容是否真实、正确作进一步实质性审核。但如果事后海关发现补充申报单的内容申报不实或故意伪瞒报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对纳税义务人进行处罚。

目前海关总署正在抓紧制订补充申报办法。

第八条 海关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规章的规定,对纳税义务人申报的进出口货物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税则号列、原产地、价格、成交条件、数量等进行审核。

海关可以根据口岸通关和货物进出口的具体情况,在货物通关环节仅对申报内容作程序性审核,在货物放行后再进行申报价格、商品归类、原产地等是否真实、正确的实质性核查。

【释义】本条是关于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申报内容进行审核的原则规定。旨在明确海关对申报内容审核的重点以及在货物放行后进行核查的权力。

本办法第六条要求纳税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规章的规定如实向海关申报,本条则要求海关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规章的规定审核纳税义务人的申报内容。分别明确了双方在申报和审核方面各自的义务,而申报和审核所依据的规定基本是相同的(可参见第六条的释义),当然,海关审核还要遵守内部的有关操作规定。本办法第六条对纳税义务人的申报和本条对海关的审核强调的都是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税则号列、原产地、价格、成交条件、数量等,这是因为上述各项是影响海关税款征收的关键因素,同时也是容易发生申报错误的项目。

本条第二款提出程序性审核和实质性核查的概念,主要是从实际工作需要考虑。近年来,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快速发展,货物进出口量迅速增长,从而给海关通关管理工作带来巨大的压力。同时,随着贸易全球化的发展,海关管理相对人对海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加快通关速度、降低通关成本、提高监管效能的要求促使海关不断对通关监管模式和税收征管模式进行改革。海关上下,从总署领导到普通海关关员都已充分认识到,要实现上述目标,就必须实行风险管理。本款规定就是运用风险管理的具体体现。根据口岸货物进出口量的具体情况,对于归类、价格等风险小,企业信誉好的进出口货物,在通关环节就可以考虑只作申报内容是否规范、提交单证是否齐全有效的程序性审核,待货物征税放行后再视情况进行申报内容是否真实、正确的实质性审核或核查。随着企业守法自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这种税收征管模式可逐步扩大适用范围,从而真正实现“有效监管”与“高效运作”的统一。通过法律形式明确这一点,不但是形势发展的要求,同时也有利于减少纳税争议。在实际工作中曾遇到过这种情况,海关接受企业申报征税放行货物后,在进一步审核中发现归类有误要求其补缴税款,企业因此认为海关第一次的征税行为违法而提起诉讼。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综合文库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条文及释义(2)在线全文阅读。

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条文及释义(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本文链接:https://www.77cn.com.cn/wenku/zonghe/613747.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Copyright © 2008-2022 免费范文网 版权所有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 邮箱:tiandhx2@hotmail.com
苏ICP备16052595号-18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注册会员下载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册会员下载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