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实施评价
分,显示副城基本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形态发展;
下沙城形态率评价:指标偏差=(0.25-0.23)/0.23=8.7%,因此Y3得分为100分,显示副城基本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形态发展;
临平城形态率评价:指标偏差=(0.16-0.28)/0.28=-42.8%,因此Y4得分为0分,从得分情况看,显示副城没能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形态发展;但从建设用地的发展看,副城基本上还是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形态发展,只不过部分建设形态比较缓慢。
塘栖组团形态率评价:指标偏差=(0.057-0.053)/0.053=-7.5%,因此Y5得分为80分,显示组团基本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形态发展;
良渚组团形态率评价:指标偏差=(0.064-0.072)/0.072=-11.1%,因此Y6得分为60分,显示组团基本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形态发展;
余杭组团形态率评价:指标偏差=(0.15-0.27)/0.27=-44.4%,因此Y7得分为0分,从得分情况看,显示组团没能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形态发展;但从建设用地的发展看,组团基本上还是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形态发展,只不过部分建设形态比较缓慢;
临浦组团形态率评价:指标偏差=(0.31-0.173)/0.173=79.1%,因此Y8得分为100分,显示组团基本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形态发展;
瓜沥组团形态率评价:指标偏差=(0.17-0.144)/0.144=18.5%,因此Y9得分为100分,显示组团基本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形态发展;
义篷组团形态率评价:指标偏差=(0.048-0.052)/0.052=-7.7%,因此Y10得分为80分,显示组团基本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形态发展;
(3)总体形态率评价:
根据方法一,算术平均分法,则总体形态率评价为:(100+60+100+0+80+60+0+100+100+80)/10=68分,位于算术平均值50~70之间,其评价得分为60分。以上得分是基于现状形态率为2007年,而规划形态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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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实施评价
为2020年的前提条件。从得分情况看,杭州市城市建设用地实施基本按照总体规划确定的形态在逐步完善。
2.2、居住功能
2.2.1居住用地规模
? 现状指标:
根据杭州市近期建设规划及年度行动计划,通过现状建设用地的汇总,至2007年底城市居住用地规模为92.47平方千米。
? 规划指标:
《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确定2000年的现状居住用地为53.79平方千米,规划2010年的居住用地为88.94平方千米,折算至2007年居住用地为78.4平方千米。
? 实施评价
居住用地规模指标评价根据居住用地规模现状值与规划目标值之间的偏差所处范围决定指标得分。
指标偏差=(现状值-规划值) /规划值*100%
偏差范围 (%) 得分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25或<-25 0 ±(0~5) ±(6~10) ±(11~15) ±(16~20) ±(21~25) 100 80 60 40 20 根据以上评价标准:
指标偏差=(92.47-78.4)/78.4*100%=17.95% 其指标偏差为四级,得分为40分。
2.2.2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住房主要指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拆迁安置房等。其开发情况由年均开发建筑面积现状值与规划目标值之间的偏差所处范围决定指标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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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实施评价
? 现状指标:
近三年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拆迁安置房,下同)年均开发建筑面积为170.26万平方米。
年份 2005 2006 2007 年均现状值 经济适用住房 79.88 99.42 100.9 93.4 拆迁安置房 102.53 63.15 64.9 76.86 合计 182.41 162.57 165.8 170.26 ? 规划指标
根据杭州市近期建设规划,近期经济适用住房将保持每年开工100万平方米,拆迁安置住房考虑每年开工建设100万平方米。
指标偏差=(现状值-规划值) /规划值*100%
偏差范围 (%) 得分 一级 -(0~5) > 0 100 二级 -(6~10) 80 三级 -(11~15) 60 四级 -(16~20) 40 五级 -(21~25) 20 六级 < -25 0 ? 实施评价
根据以上评价标准:
指标偏差=(170.26-200)/200*100%=-14.87% 其指标偏差为三级,得分为60分。
2.3、生产功能
2.3.1工业用地规模
? 现状指标
根据杭州市近期建设规划及年度行动计划,通过现状建设用地的汇总,至2007年底工业用地规模为113.94平方千米。
(如果萧山余杭同比例增加22平方千米左右,工业按50%计。113.94+11=12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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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实施评价
? 规划指标
《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确定2000年的现状建设用地为229.01平方千米,工业总用地55.52平方千米,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重为24.24%,人均工业用地21.88平方米。
《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确定2010年的现状建设用地为327.68平方千米,其中中心城区304.70平方千米,外围六大组团为22.98平方千米.
中心城区工业用地68.01平方千米,占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的22.32%,考虑到外围六大组团近期发展大部分主要以工业带动为主,如义蓬组团、瓜沥组团、临浦组团、塘栖组团等,因此,本次考虑外围六大组团占建设用地比率约为35%,则六大组团工业用地为8.04平方千米。
规划2010年市区工业用地规模为76.05平方千米。采用插入值计算法,则规划2007年工业用地规模为:[(76.05-55.52)/(2010-2000)]*7+55.52=69.89平方千米。
? 工业用地规模指标评价
工业用地规模指标评价根据工业用地规模现状值与规划目标值之间的偏差所处范围决定指标得分。
指标偏差=(现状值-规划值) /规划值*100% 工业用地规模指标等级评价标准
偏差范围 (%) 得分 一级 二级 三级 ±(11~15) 60 四级 ±(16~20) 40 五级 ±(21~25) 20 六级 >25或<-25 0 ±(0~5) ±(6~10) 100 80 指标偏差=(113.94-69.89)/69.89*100%=63.03%
根据以上指标等级评价标准,工业用地规模指标偏差大于25%,其评价得分为0分。
现状工业用地远远超过规划预期目标,其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杭州市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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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实施评价
建设步伐在“十五”和“十一五”之间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总体建设用地规模也远远大于规划预期建设用地规模;二是在最近几年,工业经济的发展在GDP中仍然占较大比重,是杭州经济发展的原动力,也符合杭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工业立市”的精神。
2.3.2工业企业搬迁完成率
考虑到企业搬迁的长期性,本次企业搬迁完成是指企业已经启动搬迁,包括企业新址正在建设或办理前期手续阶段。
? 企业搬迁现状
到目前为止,列入市工业企业搬迁计划的129家企业中,57家市属企业已有新华集团、杭芝机电、金鱼集团、达利、汽车发动机厂、杭华油墨等15家完成搬迁,31家企业新址正在建设或办理前期手续,11家企业正在寻找新址;72家区属搬迁企业中,53家企业已完成搬迁或关停,3家企业新址正在建设或办理前期手续,16家企业正在寻找新址。
现状已搬迁企业为15+31+53+3=102家 ? 企业搬迁规划
由于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中没有明确近期企业搬迁数,因此,本次规划指标从近期建设规划中获取。
近期建设规划明确至2010年需搬迁67家工业企业,加上第一批16家企业中的8家未纳入企业,至2010年需搬迁75家工业企业。考虑到第一批企业搬迁是从2002年启动,因此2007年企业应搬迁数采用插入值法可得如下结果:[75/(2010-2001)]*6=50家。
? 工业企业搬迁完成率指标评价
工业企业搬迁完成率指标根据已经搬迁大型市属企业(包括启动搬迁的企业)数占规划目标数的百分比衡量。计算方法:百分比=已搬迁企业(包括启动搬迁的企业)数/规划搬迁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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