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责任。
特此通知。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29—
关于严格执行北京市城管执法系统 三级领导干部值班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城管监察大队,天安门、开发区分局,燕山中队、西客站分队,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9月6日,市局下发了《北京市城管执法系统三级领导干部值班规定的通知》(京城管发?2010?105号),从检查情况看,仍然有些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为此,市局通知如下:
一、大队、分局值班领导必须是领导班子成员,非班子成员不得承担大队、分局领导值班任务。分队值班领导必须是分队长、副分队长、教导员(指导员),不得由其他人员担任。
二、值班领导确定后,原则不进行调换。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换的,须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并报告本单位指挥中心(值班室)。
三、值班领导必须在岗在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市局各项值班规定。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一日
—30—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综合文库市局学习材料汇编(7)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