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m)。
13.进行砌筑前,砖工操作人员应对倒墙位置、标高、匹数杆位置、拉接钢筋种植(埋设)情况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才能施工,如果盲目施工造成返工损失自负。
14.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砌筑填充墙时,拉接筋应沿框架柱(剪力墙)全高每500mm(砌块模数不能满足时可为600mm)设2ф6设置,拉接钢筋伸入墙内的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没有具体要求时:非抗震设防及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时,不应小于墙长的1/5且不小于700mm;抗震烈度为8度、9度时应沿墙全长贯通。
15.填充墙砌筑时应错缝搭砌,单排孔小砌块应对孔错缝砌筑,当不能对孔砌筑时,搭接长度不能小于90mm,加气块搭接长度不小于砌块长度的1/3;当不能满足时,应在水平灰缝中设置钢筋加强。黏土砖砌体砌筑时不能出现游丁走缝(上下线砖错位不能超过20mm),混水墙砌体砖块的搭接长度不小于60mm。
16.小砌块、空心砖砌块砌体的水平、竖向灰缝厚度应为8~12mm,加气混凝土砌块的水平灰缝厚度宜为15mm,竖向灰缝厚度宜为20mm。
17.内墙砌体水平、竖向灰缝饱满度不能低于95%以上;外墙砌体水平、竖向灰缝饱满度不能低于100%。并不得出现透明缝、瞎眼缝、假缝,灰缝应大小、宽窄、深浅、颜色应均匀一致,勾缝时不得污染墙体。
18.在砌筑过程中应做到“三线一吊、五线一靠”,及时检查墙体的垂直度、平整度、灰缝厚度、饱满度,灰缝平直度,发现有问题应在勾缝之前进行调整纠偏。
19.外墙上严禁用开裂、断裂的砖块进行砌筑。
20.墙体正反面施工,严格规范要求,电梯井内侧、楼梯间内侧、外墙外侧、通道口内侧以及出入口正面均应砌成墙体正面墙,在进行优质结构验收的工程可把底层外墙面砌成正面墙,二层以上的正面墙可砌在外墙内侧(便于检查),正面墙的材料应纹路均匀、颜色一致,棱角整齐。
21.粘土砖或小型混凝土砖墙体砌筑时,组砌方式(一顺一丁和梅花丁)应统一,进行240mm厚黏土砖墙体砌筑时,建议采用梅花丁砌筑,但在操作过程中必须依照匹数杆双面挂线进行施工。
22.混凝土预制构件应做到内实外光,表面应平整顺直,纹路均匀一致,棱角整齐清晰,几何尺寸偏差应控制在±5mm以内。
23.混凝土预制构件在制作过程中应标注单排钢筋的具体位置偏向于哪面?并注明构件制作的规格、日期。
24.混凝土预制过梁在砌体墙上的搁置长度每侧不小于240mm。洞口宽度超过300mm的应加设混凝土预制过梁。
25.配电箱安装的混凝土预制过梁,制作时应按照“凹”字形形状进行加工,中间便于管线安装,搁置长度每侧不小于240mm。
26.墙体水平线槽也按照“凹”字形形状制作成混凝土预制构件,长度一般在500~1000mm之间,凹槽深度根据埋管大小放大20mm为宜。
27.用于安装门窗的混凝土预制块也应做致电内实外光,表面应平整顺直,纹路均匀一致,棱角整齐清晰,几何尺寸偏差应控制在±2mm以内。
28.门窗洞口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安装设置:对于铝合金门窗的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应在距上下框边角180mm处各设置一个,然后以点开始,其他固定点的间距不大于500mm;对于塑料门窗的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应距上下框转角各150~200mm处各设置一个,然后以点开始,其他固定点的间距不大于600mm。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安装设置应对称均匀设置,相邻洞口的设置标高应统一。
29.黏土砖第一线砖砌筑开始和最后一线砖砌筑结束均应采用丁砖砌筑,砌筑到窗台标
高位置应预留100mm浇筑C20混凝土,每侧伸入墙体不小于60mm。
30.砖砌体的转角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严禁留置阴槎。
31.不同干密度和强度等级的加气混凝土砌块不能混砌,加气砌块也不得与其它砖砌块混砌。
32.填充加气块砌至梁、板底部时,应留30~50mm的空隙,至少间隔7d后再用C20细石混凝土或者水泥砂浆分层堵塞密实;填充黏土砖砌至梁、板底部时,应留一定的空隙,至少间隔7d后再用定型砖砌筑挤紧。
33.施工洞口的预设应符合规范要求,留槎应留成阳槎并沿墙高每500mm设置2Φ6的拉结筋,马牙槎应平顺,灰耳朵应及时清理干净。以后补砌时应提前浇水湿润,砌筑砂浆不低于1:2水泥砂浆,灰缝应饱满。 (二)二次结构的施工质量管理
1.混凝土、模板的质量控制
1)混凝土浇筑前2~3小时没对模板、砖墙或者混凝土楼面进行浇水湿润的,罚100~200元/次。
2)混凝土浇筑前没提前一天对模板下口用砂浆找平补缝的,罚50元/处。 3)进行模板安装时没有对模板接触面用双面胶条进行施工,造成混凝土浇筑时漏浆的,罚50~200元/次。
4)混凝土浇筑时,模板内垃圾杂物没清理干净,造成混凝土夹渣的,罚50~100元/次。
5)混凝土浇筑时,不准随意拆除模板支撑,并且模板不能拆除过早,否则罚50~100元/次。
6)如果由于堵漏不好,导致墙体漏浆、烂根的,罚100元/次。
7)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因振捣不当造成混凝土蜂窝、麻面、孔洞的,罚100~300元/处。
8)混凝土收面时,表面不平整,纹路不均匀,棱角不清晰顺直的,收面次数不够造成混凝土表面开裂的,罚50元/处。
9)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必须把多余的混凝土清理干净,回收利用,做到活完场地清,否则罚10元/㎏,但每次不小于50元。
10)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没有安排木工进行看守,造成模板涨模或者爆模的将根据具体情况罚100~300元/㎡(浪费材料另计)。
11)混凝土预制构件还出现有表面不平整、纹路不均匀一致,出现蜂窝麻面的,棱角不顺直清晰,几何尺寸不满足上述相应要求的,罚50~100元/处。
2.内、外墙砌体的质量控制
1)在砌砖前没对黏土砖提前一天浇水湿润的,罚2元/匹,但每次不小于50元。 2)内、外墙拉接筋的位置、标高、根数、植筋深度、植筋牢固情况,应满足规定要求,如达不到规定要求中的任意一条,罚20元/根。根本没有进行种植而进行砌筑的,罚50元/根。
3)在砌筑前没有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匹数划分的,罚200元/次;砌筑时未按照匹数杆标注进行砌筑的,罚50元/处。
4)砌筑前没有对倒墙位置、长度、标高进行复核以及黏土砖砌体下没有进行砂浆或者混凝土找平的,罚100~200元/处。
5)砌筑前应将混凝土面垃圾清理干净浇水冲洗干净,如没有冲洗干净,罚20元/次。 6)在进行砌筑前先进行选材,在进行试摆及组砌方式的选择,如没有选的,罚5元/
匹;组砌方式不统一的,罚100元/次。
7)在砌筑过程中没有进行双面挂线的,罚50元/次。
8)黏土砖的水平、竖向灰缝厚度均匀10mm,大小必须均匀顺直,深浅一致,勾缝时严禁污染墙体,灰缝饱满应达到内墙95%以上,外墙达到100%以上,检查时还灰缝不饱满的,
3
罚5元/块;如果造成返工的,罚200~500元/m。
9)内墙加气混凝土块,水平灰缝为15mm,竖向灰缝为20mm,灰缝饱满必须达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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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还灰缝不饱满的,罚10元/块;如果造成返工的,罚200~500元/m。
10)砌体的灰缝应做到宽窄均匀、深浅一致,纵横贯通、颜色均匀、灰缝顺直、勾缝时对砌体无污染,如果违反其中的任意一条,罚20元/处。
11)在进行砌块切割时要求几何尺寸标准、方正、棱角整齐,否则,罚20元/块。 12)在安放混凝土预制块时,标高位置不准确,不统一,洞口两侧不对称均匀,棱角不整齐方正,表面不平整的,罚10元/块。
13)外墙上严禁有开裂、断裂的砖,否则,罚10元/匹。
14)进行正面墙体的砌筑,严禁有颜色不均,纹路不均,以及表面受损的材料,否则,罚10元/匹。
15)在检查过程中达不到实测项目中的任意一条(超出规定允许偏差值2mm),罚50~
3
100元/次;造成返工的按照200~500元/m进行处罚。
16)门垛、窗垛必须吊线,用靠尺靠,要做到垂直,棱角整齐,表面平整,如达不到要求的,罚50元/垛。
17)在砌筑过程中未合理安排人员进行重要部位施工以及墙体正反面施工位置不妥的,
3
罚100元/次;造成返工的按照200~500元/m进行处罚。
18)在加气块、黏土砖上切割安装线盒、线槽时必须宽窄均匀方正,棱角整齐,否则,罚20元/块。
19)在操作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砌块表面受损、缺棱掉角或者开裂、断裂的,罚款20元/块。
20)砖砌体的构造柱、马牙槎应先退后进,高度300mm,进退60mm;小型砌块的构造柱马牙槎高度根据砌块的高度确定的,进退100mm,违反其中一条,罚50元/处。
21)没有进行成品保护,造成砌体表面污染的,按照50元/㎡进行罚款,不足一平方米按照一平方米计算。
22)在楼层中砌筑时,砂浆不准直接倒在楼面上,用层板和钢板垫上或者盛在灰桶内,如发现一次,罚50元/次。
23)当搅拌的砂浆应在砂浆初凝时间内使用完毕,落地灰应回收利用,如果造成材料损失按照10元/㎏进行处罚,但每次不小于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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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现场的砌块、黏土砖应合理利用,凡发现浪费的罚款200~500元/m。
25)每天施工完毕,应做到活完场地清,垃圾等应堆放到指定地点,如果文明施工差,乱倒垃圾的,罚50元/次。
26)对项目部管理人员、业主、监理等提出的质量问题没有及时整改或者整改不彻底,应付了事,将按照相应管理条例的5~10倍进行处罚,如果管理条例中有不清楚的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适当处罚。
27)对材料节约、文明施工搞得较好的班组,项目部在工程结束时一次性奖励200~500元。 3) 安全管理 10) 施工安全
第六条 脚手架及防护设施
对下列违反脚手架、临边及洞口防护管理规定的人员给予100~300元的罚款。
1. 架子工无操作证或操作证无效从事脚手架作业的。
2. 脚手架在搭设或拆除前无书面交底或交底书签字不全的(架子工全数签字)。 3. 特殊脚手架无计算书及施工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批,就组织人员搭设的。
4. 首层脚手架及外装饰开始前脚手架不通过质检、安全部门验收,擅自使用的。 5. 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脚手架,按违章指挥追究有关工长的责任。 6. 对检查验收中提出的问题,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的。
7. 脚手架在拆除及外装饰开始前,不组织质检员、安全员、工长、班长进行验收,或无验收记录的。
8. 脚手架在搭设、拆除及清理前未填写申请单的。
9. 脚手架拆除不设置警戒区域、拉警戒线或排专人监护的。
10.现场临边洞口防护不及时或防护不符合要求的,对工长进行处罚。
11.不根据工程进度或有关规定,对各类安全设施进行检查验收或检查验收无记录的。 12.在脚手架搭设过程中违反搭设程序,违章搭设的。 (二)安全管理
1.在施工现场佩戴不符合标准的安全帽或不戴安全帽的,罚500元/次。 2.在施工现场戴了安全帽但不系好帽带的,罚50元/次。 3.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罚200元/次。
4.在2米以上高空作业,无可靠落脚点的不拴好安全带或不扣保险钩的,罚500元/次。
5.擅自拆除外脚手架拉结或钢管扣件以及防护设施的,罚200~500元/次。 6.高处作业向下或向上抛丢工具、物品或材料的,罚100元/次。 7.搭乘门架或塔吊上下或违章攀越外架上下的,罚100元/次。 8.在木工房、油桶旁、氧气瓶、乙炔瓶旁吸烟者,罚100元/次。 9.擅自拆除洞口、临边防护或围护、标识牌者,罚100元/次。 10.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擅自使用机械设备的,罚100元/次。 11.非操作人员擅自进入吊装区域的,罚50~100元/次。
12.施工现场不穿鞋、穿拖鞋、高跟鞋、裙子或赤膊作业者,罚50元/次。 13.楼层内烧火取暖或用碘钨灯取暖者,罚100元/次。
14.文明施工或活完场地清做的差的,如外架上杂物堆积或现场杂物堆或斗车、搅拌机等机械每天用后不清理或悬挂物标语、安全网等不整理的、施工道路脏、乱、高低严重不平,各类材料堆码不整齐的,罚100~2000元/处。
15.破坏成果保护的,任意浪费材料的,台砂浆示用变硬,砖任意打碎,涂料、油漆乱倒等视情节轻重,罚50~200元/次。
16.在楼内或脚手架上追逐打玩的,罚50~100元/次。
17.氧气、乙炔瓶在运输、贮存、使用过程中不按规定保持距离,用后不及时归库、夏天不做好防晒措施以及动火作业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罚50~200元/次。
18.外来人员未经允许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均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并处罚被访人员100元/次。
19.一线作业人员年龄应在18~50岁之间,不符合此规定的不得在施工现场上班,否则罚100元/人/次。
20.如果违反《职工入场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将处罚50~500元/次。 2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加3~10倍处罚:
1)不配合检查人员检查,态度恶劣。 2)对同一违章行为,屡教不改。 3)管理人员违章指挥。
4)对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
5)安全生产周、百日无事故安全活动期间违章。 6)市、区安检站检查发现的违章行为。 二、用电安全
1.私拉乱接电线、电线拖地或用电线直插开关或保险或插座的,罚50元/次。
2.电线破皮、老化、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的或用不符合施工用电线的,罚100元/次;并没收不合符规定的电线。
3.开关箱内存放其它物品的或移动开关箱使用后不收集或一个插座一个开关同时接两个电器的,罚50~100元/次。
4.违章使用碘钨灯并且电线拖地的,罚100元/次,同时没收。
5.电路或电器出现故障,私自维修或处理(无维修电工上岗证)的,罚50~200元/次。
6.对电箱、电杆、变电设备、电锤等用具污损可明知有电器也在其旁堆放或搭设不应有物品造成损失的,除按情节轻重100~500元/次罚款外,另送公司处理。
7.每天班后没对电器设备和线缆清理回库房的,项目部安排人员帮其清理并收取服务费100~200元/次。
8.电器设备在雨天或潮湿环境中没有防护措施的,罚200元/次。 9.在施工现场违章使用接线板的,罚50元/次。
10.用线头直接插入插座眼或直接从保险盒内接线的,罚50~100元/次。
11.违反JGJ46—2005规定,一闸多机,在一只漏电开关下,并联接几路线,罚100~200元/次。
12.缺少二级漏电保护,或把连接设备的线直接接在漏电开关的上桩头上,罚100元/次。
13.电箱内罩壳烧坏、缺损或罩壳上固定螺栓脱落,打滑,造成带电的桩头裸露在外,不及时更换,继续使用,罚100元/次。
14.宿舍内违章用电加热器及其它电动器具的,罚100~300元/次。
15.严禁购买“三无”电器产品,一经查时做没收处理并罚100~300元/次。 三、机械安全
对下列违反机械设备及中小型机具管理的人员给予100~1000元的罚款: (一)塔吊
1.保险及限位装置失灵。
2.使用报废钢丝绳,或钢丝绳表面锈蚀严重的。 3.绳卡不符合规范,吊(索)具配备不合理。 4.无证上岗,不持证或持无效证上岗。 5.违反“十不吊”规定的其中一项。
6.在塔吊运行过程中指挥人员不到位或指挥信号不明确的。
7.塔机的安装、顶升、降节、拆除由非专业队组负责,或无统一指挥及可无技术和安全人员监护下进行。
8.塔机安装完毕,未组织验收或虽经验收但不合格、未挂上设备技术性能牌、验收合格牌、上岗人员牌,擅自使用的。
9.塔吊无铜牌和IC卡管理,机械无检测验收合格牌的应暂停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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