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要约股东的撤回申请解除对预售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之内,预售股东不得超过。
第四是要约收购的主要法律文件,要约收购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国证监会的意见函。要约收购报告书是整个收购过程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原来要约收购报告书基本没用过,直接披露,因为申请豁免时不需要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直接披露收购报告书就可以了,它是收购人对目标公司全体股东发出的要约,只要股东承诺,股权收购的合同就生效,发生股权转让的效果。按照证监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要约收购报告书应该说明以下内容:收购人基本情况。名称、住所、注册地、法律代表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及收购目的,是否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的名称,收购股份的种类,预定收购股份的数量和比例,收购价格等等,在具体格式上有披露。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和律师出具的专业意见,就是我们说的几个主要法律文件。法律意见书主要是对收购报告书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成,是否存在虚假披露、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否符合收购管理办法及准则的法律法律法规要求发表意见,
协议收购程序:协商谈判并履行相关手续,这是签订协议之前。协议收购方大多选择股权相对比较集中,存在控股股东的目标公司来收购,这样谈判难度相对比较小。收购人
确定了目标公司及股东后,收购人与目标公司的各个股东首先要就收购事项分别进行磋商和谈判,以初步达成一致意见,这是协议收购程序的第一步,也是双方最终能够达成意向的最关键的一段,如果在协议收购中涉及国有股,必须向国有股权的管理部门提出报告,申请批准,外资还必须取得外资部门的审批。
收购人5%—30%之间报告和公告。达到30%的强制要约,收购人通过协议收购拟上市公司超过30%,须以该要约方式进行收购的,收购人应当在达成收购协议或者类似安排的3日内对收购报告书摘要作出提示,如果符合豁免条件的,可以申请豁免,然后是目标公司的公告义务。
过渡期内的相关限制:以协议方式进行上述收购的,是签订协议至相关股份完成过户的期间,为上市公司的收购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收购人不得通过控股股东拟提议改选上市公司董事会,确有充分理由改选公司董事会的乃至收购人、董事不得超过董事成员的1/3。这个规定挺有意思,但实际操作当中没有不提不改选的。被收购公司不得为收购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被收购公司不得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不得进行重大资产购买、出售这些重大的投资行为以及不得与其它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但收购人为挽救陷入危机或者面临财务困难的上市公司情形除外,关联交易是一种特殊情况,如果不进行这种相应的关联交易后,收购方进行关联交
易的话,公司就陷入严重的财务困难,无法再继续经营了,这种是另外的情况。
上市公司权益披露:
1.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使得权益变化 2.协议转让方式使得权益变化 3.权益变动的披露方式 4.一致行动人的权益披露
第四部分 上市公司并购法律调查
通常情况下,法律尽职调查应囊括以下几个方面: (1)相关资产是否具有卖方赋予的价值; (2)卖方对相关资产是否享有完整的权利;
(3)相关资产有无价值降低的风险,特别是其中是否有法律纠纷;
(4)有无对交易标的产生负面影响的义务,如税收义务; (5)隐藏或不可预见的义务(如环境、诉讼); (6)企业/资产控制关系的改变是否影响重要协议的签订或履行;
(7)有无不竞争条款或对目标公司运营能力的其他限制;
(8)主要协议中有无反对转让的条款; (9)有无其他法律障碍。
怎么做尽职调查?最主要的是尽职调查的清单,无论是IPO还是并购,做清单给企业不易过多,一定要通俗易懂,法律语言一定要通过自己的知识尽量通俗化。要把工作做好,还要检索自己的工作量。
目标企业的主体资格、并购授权与批准的审查: 1.目标企业的设立审批情况,申请文件及登记文档、营业执照、验资证明、验资报告。
2.目标企业登记事项,律师的变更情况,变动情况,合法性、合规性的审查。
3.目标企业成立以来的合并、分离、变更及重大资产重组重大投资行为。
4.目标企业年度审查情况及是否有影响目标企业合法存续的重大的其它情况。
5.目标企业经营中依法应取得的资质、认证,特别许可等是否合法取得及其是否合法有效。
6.本次并购交易是否已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和批准,对并购条件是否有限制性条件要求。
目标企业股权结构及出资审查:
1.目标企业当前的股权结构及合法性,这是最追求的,因为目前的法律状态,但有历史变更。
2.目标企业股权结构的变革过程及其合法性。
3.目标企业股权是否存在争议、混乱、矛盾及不清晰。
4.目标企业各股东出资是否符合在工商部门备案的章程里规定,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数额是否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情况、出资是否被抽逃,挪用用于出资的有形资产的权属,用于出资的有形资产是否经过评估作价,这个评估作价在历史上有很多企业没有做这个事,怎么解决?现在基本的解决方式是做一个复核,现在证监会认可的方式也是这样。用于出资的有形资产是否移交及过户,用于出资无形资产的归属及其权属证书,用于出资的无形资产的类别,用于出资的无形资产的剩余有效期,用于出资的无形资产评估作价及其资产的移交及过户情况。
第五部分 上市公司收购中的核心法律文件
最核心的是法意见书,我介绍几个主要的协议: 1.框架协议 2.重组协议 3.补偿协议 4.补充协议 5.保密协议
第六部分 收购中律师应特别关注的主要事项
1.方案涉及的国有资产管理 2.方案涉及的外资管理
律师关注事项——并购涉及国有资产: 1.关注收购方式—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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