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展期后的贷款按新增贷款进行管理,展期贷款的风
险分类最高只能列为关注类。
第七章 借新还旧
第二十五条 借新还旧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有利于提高贷款质量,降低贷款风险,清收贷款本息,或有利于巩固优良客户和有发展潜力的客户与农村信用社的业务合作
关系。
(二)符合信贷授权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程序审批、发放和管理。
第二十六条 借新还旧的类型及条件
(一)营销优质客户的借新还旧。借款人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农村信用社为了巩固和发展与借款人的关系,有效保持和扩大高端优质
市场份额而进行的借新还旧。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借款人在农村信用社信用评级AA级以上(含)且在评级有
效期内;
2.借款人偿还贷款的意愿和能力良好,从不欠息; 3.借款人行业地位突出,在当地属于各家金融机构争相营销的优质客户,一旦农村信用社收回贷款本金,重新介入成本较高;
4.最近一期贷款风险分类为正常;
5.贷款借新还旧金额应控制在对客户的统一授信额度内。 (二)经营性占用的借新还旧。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但出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目的,一时不能筹集足够资金用于归还到期贷款,
农村信用社为了维持与客户之间的合作关系而进行的借新还旧。必须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原贷款作为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铺底性流动资金或周转性流动资金,难以一时抽出或一旦抽出将严重影响其经营业绩或获
利能力,进而影响农村信用社贷款本息的全额归还; 2.借款人在农村信用社信用评级为A级以上(含)且在评
级有效期内;
3.借款人偿还贷款的意愿良好,不欠利息,社企合作关系较好;
4.最近一期贷款风险分类为正常或关注;
5.贷款借新还旧金额应控制在对客户的统一授信额度内。 (三)贷款期限不匹配的借新还旧。借款人生产经营基本正常,由于原贷款期限或分期还款计划与客户实际产生现金流量的周期不匹配,造成借款人不能归还到期贷款,农村信用社对此进行的借新还
旧。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借新还旧后,贷款期限或分期还款计划调整到与客户实际产
生现金流量的周期相符;
2.借款人还款意愿较好,不欠利息,能够主动配合农村信用社
提出按时、足额的还款计划;
3.借款人在农村信用社信用评级为A级以上(含)且在评级有
效期内;
4.原则上只能办理1次;
5.贷款借新还旧额度应控制在对客户的统一授信额度内。
(四)压缩退出的借新还旧。借款人虽然生产经营基本正常,但产生现金流有限,很难一次性归还到期贷款,农村信用社以归还部分贷款本金为条件为其办理借新还旧。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对该笔贷款的本金压缩比例不得低于10%(含); 2.贷款借新还旧期限原则上不能超过原贷款合同期限(包括展
期期限部分);
3.借款人已列为信贷退出客户,如果采取此种借新还旧方式,预计贷款最终不会造成损失或损失较小;借款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还
款计划,农村信用社要监督借款人按期履行; 4.借款人还款意愿较好,能够按时归还贷款利息。 (五)清收利息的借新还旧。指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农村信用社以偿还全部利息为条件为其办理的借新还旧。必须同时符
合以下条件:
1.借款人能够先归还农村信用社全部欠息; 2.借新还旧后,借款人能按时归还新贷款本息;
3.原则上只能办理1次;
4.借新还旧期限原则上不能超过原贷款合同期限(包括展期期
限部分);
5.农村信用社应协商借款人制定切实可行的对剩余本息的还款
计划,并监督借款人按期履行。
(六)保全资产的借新还旧。为了保全债权、恢复诉讼时效,对贷款进行保全而进行的借新还旧,包括重新签订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完善保证、抵押或质押手续;或在诉讼后按照规定程序达成和解
协议而办理借新还旧。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原签订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存在瑕疵,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面临较大的现实或潜在风险,需要及时予以弥补;或需要及时中断、
恢复诉讼时效;或在诉讼后按照规定程序达成和解协议;
2.原则上只能办理1次;
3.借新还旧期限原则上不能超过原贷款合同期限。 第二十七条 办理借新还旧,应认真分析贷款项目存在的现实和潜在风险因素,合理确定拟借新还旧类型,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
施。
第二十八条 贷款手续
(一)完善格式合同,如实填写借新还旧贷款的真实用途。贷款申请书和借款合同的“贷款用途”项应直接写明:“本贷款用于偿还×
×合同项下借款人所欠贷款人债务”。
(二)原合同已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的,农村信用社在办理贷款借新还旧手续时,要与抵押人重新签订抵押合同并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原合同已经采取质押担保方式的,要与质押人重新签订质押合同并办妥交付或登记手续;原合同已由第三方以保证方式担保的,必须与保证人重新签订保证合同。上述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可以是原担保人,也可以是新的担保人,但都必须符合农村信用社规定的相关
条件。
(三)如借新还旧只归还原借款合同项下部分本金的,无论是新担保人还是原担保人提供担保,均不得免除原借款合同项下担保人对未
清偿部分债务的担保责任。
(四)资金要实际划付,不得采取空转的方式。在借款人归还贷款本息时,不宜采取扣款方式,而应以借款人主动开出支票等方式还款。
第二十九条 在办理借新还旧过程中,不得将原贷款欠息转为贷款,严禁以贷收息,严禁利用借新还旧人为降低不良贷款率,以防止
借款人降低还款意愿,增加贷款风险。
第三十条 借新还旧的业务操作流程按《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公司类信贷业务基本操作规程》和《四川省农村信用社个人贷款基本
操作规程》执行。
第八章 不良贷款管理
第三十一条 不良贷款是指按期限管理的逾期、呆滞、呆帐贷款,
按五级分类的次级、可疑、损失类贷款。
第三十二条 按照“依法合规、区别对待、弱化风险、真实反映”的原则对不良贷款进行管理。
第三十三条 按照“依法合规、审处分离、集体决策、规范操作”的原则对不良贷款清收、盘活和保全。
第九章 档案管理
第三十四条 信贷业务档案是农村信用社提供、管理、收回各类信用全过程的真实记录资料,包括信贷业务申报资料、审查审批资料、发放资料和贷后管理资料。收集、整理、建档和管理等各环节工作按《四川省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责任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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