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区主任。
9、负责本考点的考试情况报告工作。
三、监考员职责
1、在考点主考领导下,主持本考场的考试,维护考场秩序,严格执行考试实施程序,如实记录考试情况,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2、按时到达考场,组织考生入场。 3、宣读考生守则,宣布考试注意事项。
4、领取、启封、核对、清点和分发试卷的答题卡。
5、检查考生《准考证》,督促考生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填写好姓名、考号、考场座位号,核对考生姓名、照片,发现填写错误,应要求其改正。
6、维护考试秩序,保证考试正常进行,除正、副主考、巡视员和他们陪同的上级领导外,制止其他非本考场人员进入考场。
7、监视考生应试,制止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监考员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对于试卷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所提的询问,应予当众答复。
8、考试中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主考。
9、收集、整理、装订、密封考生答卷,保证装订密封质量。 10、遵守监考规则,不擅离职守,在考场内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不议论谈笑,不抄题、作题、念题,不检查、不暗示考生答题,不在考生座位旁无故停留或看考生答卷。监考时必须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得擅自提前或者拖延考试时间。
11、考试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试卷带出或传出考场。 12、在考试期间,不得将手机、寻呼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考试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试卷、草稿纸带出或传出场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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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生领队职责
考生领队在考点主考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考生领队主要是对 考生进行考前教育,并负责考生的生活管理,其职责如下:
1、考生领队应于考试前一天领考生熟悉考场和考点环境。 2、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向考生讲解考场规则和注意事 项,教育考生切实遵守考试纪律。
3、每科考试前30分钟,清点考生人数,督促考生做好考试准备, 对未到考生要及时寻找,弄清原因;考试结束后,清点人数,带回各自的食宿地点。
4、考生返校集体行动时,须事先安排好交通车辆,领队随行, 注意安全。
5、关心考生生活,安排考生食宿,注意饮食卫生和外出安全, 照顾好体质差和有病的学生,对于确定不能坚持考试的考生,应做好思想工作,劝其停考。
6、考生应考时,领队应在指定的地点休息,看管好考生的生 活用具和书籍等,不得随便离开考点,也不得在考场禁区内逗留和喧哗。
7、考试期间,考生领队应与主考、招考办保持密切联系,协 助考点做好考生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五、巡视员职责
1、巡视员要认真学习和掌握考试工作规则、监考工作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并督促考点严格贯彻执行。
2、巡视员要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工作结束后应向派遣单位汇报考试情况。
3、巡视员一般应参加考点工作的全过程,包括考前会议,装订、密封答卷各环节,以了解、掌握考点的全面情况。对考点工作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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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予肯定,对违背有关规定的,要及时提醒主考注意,并督促其纠正。
4、巡视员可以进考场察看。但进考场后,不宜过多来回走动,也不宜在考生座位前无故停留,以免影响考生答题。
5、巡视员发现考生违纪,应当场制止,也可通知监考员予以制止。必须做好记录时,应通知监考员如实记录。
6、巡视员发现监考员或其他工作人员违纪,应当场制止,情节严重者应告知主考,由主考处理。
7、巡视员发现监考员监考不严,工作不负责任,应当场进行批评帮助,情节严重者应告知主考,由主考处理。
8、对考试工作中发生问题的处理,是主考的责任,如主考处理不当,巡视员可根据有关规定,提出意见。
9、巡视员对考试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派遣单位报告。 10、巡视员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谦虚谨慎、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巡视员如玩忽职守、违反纪律,要严肃处理。
六、考点其他工作人员协助监考员做好考场外的监视及考生的服务工作。考试时,考生领队只能在“考生领队休息室”休息。考生家长、亲属等与考试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考区正、副主任,考点正、副主考,监考员、工作人员、及考生领队必须佩带工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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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考试程序及其注意事项
1、监考员在每科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办公室,参加考前会议,由主考通报前一科考试中的问题,交待当次考试的注意事项,核对钟表时间。
2、开考前20分钟(第一科前移10分钟),两名监考员同时到考点办公室领取试卷,领取时必须检查试卷袋上的科目名称是否与本考场的科目相符,密封是否完好,袋数是否准确,无误后办理签收手续,带上草稿纸等,一同前往考场,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然后,一名监考员在门口逐个检查考生的准考证号是否属本考场,准考证照片是否与考场对照表一致,是否与本人相符,并注意检查考生是否带有违禁品。另一名监考员站在讲台上,指导考生入座。
3、考生入场坐定后,让考生将《准考证》放在桌子的左上角。在第一科开考前20分钟,由一名监考员向考生宣读《考生守则》及该科考试的注意事项。
4、开考前15 分钟,监考员分发草稿纸,并指导学生填写准考证号,考生填写完毕后,监考员要认真检查。
5、开考前10 分钟,监考员当众验示试卷是否是当次考试的科目,试卷是否完好无损,然后启封试卷袋。启封前宣布:“现在启封试卷”,启封时用小刀将上端裁开(注意不能损伤试卷和试卷袋的内舌),取得试卷及答题卷后要认真核对袋内试卷与答题卷与所考科目是否相符,份数是否齐全,有无漏印、字迹模糊、破损等异常情况,做好发卷准备。如发现上述情况,应及时通知场外工作人员报告考点主任,予以补足或调换。若发现不是当次考试或夹有不是当次考试的试卷,应立即将其密封,不得向其他人员(包括考点主任)扩散,并立即报告考点主任。考点主任应将接触过未考试题的人集中隔离,待该科开考15分钟后解除,同时电话报县招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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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开考前5 分钟,监考员开始分发试卷及答题卷。试卷分发完毕后,监考员要注意提醒考生核对试卷及答题卷是否为当次考试科目,有无漏印、字迹模糊、破损等异常情况,并将该科试卷有几张,共多少页,书写在黑板上,提醒考生注意清点。要特别提醒考生注意试卷上的注意事项,指导考生在试卷及答题卷的密封线内规定的地方,准确、工整地填写上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
如果该科考试试题有“更正”通知,监考员应按通知要求,将“更正”用粉笔工整地抄写在黑板上。
7、开考时间到,主考发出考试信号,监考员宣布开始答卷。这时,一名监考员在考场的前台监视考试,另一名监考员逐个核对考生在试卷及答题卷上所填写的姓名、科目、准考证号,考生相貌是否与《准考证》上一致,如有不符,立即查明,予以更正。监考员发现考生有违反考试规定的行为,查证后,应立即填写《考生违纪情况记录单》交主考处。发现监考员和工作人员有违纪行为的,应立即报告考点主任,主考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理。
8、开考15分钟后,监考员要在缺考考生试卷及答题卷规定的地方填写考生的准考证号,在总分栏内注明“缺考”,并如实填写《考场报告单》。考点要将已启封并经调剂多余考场试卷分别在总分栏加盖“作废”印章。
9、考试期间,考生因特殊原因需离开考场(如上厕所),由监考员将考生交场外工作人员处理,监考员必须坚守岗位。
10、考试终了前15分钟时,监考员要注意提醒考生:“离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请注意掌握时间。
11、离考试结束的最后30分钟,考生才能交卷离开考场,对提前交卷的考生应逐一检查,验收其答题卷、试卷、草稿纸,然后方让其退出考场,禁止退出考场的考生返回考场或在考场附近逗留或谈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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